[新聞] NET告大日審判長裁定停審 建議好好打和基隆市府的官司

看板Keelung作者 (包子)時間3周前 (2024/04/30 22:20), 3周前編輯推噓12(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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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933849 NET告大日審判長裁定停審 建議好好打和基隆市府的官司 2024-04-30 17:47 聯合報 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基隆東岸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 回」後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市府侵權並求償, 審判長開庭時說,對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裁判中止訴 訟,待NET與市府的訴訟有了結果再審。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 。大日後來引進NET為協力廠商,並由NET出資增建2至4樓空間及負責招商營運。大日和市 府的合約今年1月31日到期,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市府與大日的契約 終止後,依雙方合約要收回商場建物,但NET主張出資興建並擁有產權。 東岸商場2至4樓興建完工,招商營業多年一直未登記產權。市府今年3月登記在市府名下 ,NET以市府為被告,提起確認所有權訟訴。市府則以商場空間未能完成點交提出反訴, 要求NET返還建物。基隆地院4月17日第1次開庭,雙方各自提出主張,聲請調查證據,審 判長審理後,宣布6月5日開第2次言詞辯論庭。 NET也控告大日侵權,法院今天開庭審理。NET律師指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 ,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讓市府誤認有產權,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 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 大日律師說,大日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 ,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雙方契約隨之終 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市府內容。 審判長指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提告 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為什麼那麼急?如果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 以結案」,建議NET「另外的案子好好打」。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 訟。 ~~~~~~~~~~~~~~~~~~~~~~~~~~~~~~~~~~~~~~~~~~~~~~~~~~~~~~~~~~~~~~~~~~~~~~~~~~~~~ ~~~~~~~~~~~~~~~~~~~~~~~~~~~~~~~~~~~~~~~~~~~~~~~~~~~~~~~~~~~~~~~~~~~~~~~~~~~~~ 難怪上次官司 神隱多日的大日也出來嘴 NET了 原來是我們NET連大日都一起告上了 我們NET還是主張 產權是他的 大日口頭跟市府說產權還給市府 才造成今天的狀況 太厲害了 這個標案真的是日後促參的經典案例 原來一切都是大日害的阿 居然口頭說要轉讓 讓市政府誤會 ROT 可以不用T回市府 甚至連合約都不用寫T的事情 要用口頭說 這個法官說的也夠直接的 "如果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 不知道NET 是不是還是同一位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66.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14486841.A.2C3.html

04/30 22:33, 3周前 , 1F
難怪蕭美琴fb狂挺net...口味就是這樣...
04/30 22:33, 1F
※ 編輯: assxass (123.192.66.37 臺灣), 04/30/2024 22:35:57

04/30 22:50, 3周前 , 2F
所以是大日本無權利轉讓,所以大日口頭承諾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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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51, 3周前 , 3F
所以NET亂告大日幹什麼,法官的意思是這樣嗎?
04/30 22:51, 3F

04/30 23:07, 3周前 , 4F
審判長還能給這種建議?
04/30 23:07, 4F

04/30 23:47, 3周前 , 5F
這個案子市府只要當初沒白紙黑字說大日可以轉讓他人
04/30 23:47, 5F

04/30 23:48, 3周前 , 6F
其實就沒什麼好吵的 市府就踩住依法行政這條就好
04/30 23:48, 6F

04/30 23:50, 3周前 , 7F
就不懂一堆瞎挺NET的是怎樣
04/30 23:50, 7F

04/30 23:56, 3周前 , 8F
帶風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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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10, 3周前 , 9F
口頭的承諾拿來法院吵?以為是在臉書嗎
05/01 00:10, 9F

05/01 01:49, 3周前 , 10F
笑死 net 是誰給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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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7:40, 2周前 , 11F
法官也是蠻直接的
05/01 07:40, 11F

05/01 08:14, 2周前 , 12F
就是因為知道要結案了才扯一堆沒關係的東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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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8:15, 2周前 , 13F
法官:林北月底要報結 不要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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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8:17, 2周前 , 14F
所以前市府到底跟net怎麼談的搞到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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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8:46, 2周前 , 15F
還滿意外有一位關鍵人物一直都沒被傳喚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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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8:59, 2周前 , 16F
北海市長沒入閣 人事案已定 可以清理戰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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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9:06, 2周前 , 17F
DPP大概要讓林回鍋選市長,蔡回鍋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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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9:06, 2周前 , 18F
蔡適應已經開始貼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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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1:45, 2周前 , 19F
大日這個二房東能這樣搞也是很猛
05/01 11:45, 19F

05/01 12:43, 2周前 , 20F
看成NET告大審判長
05/01 12:43, 20F

05/01 15:38, 2周前 , 21F
大日其實還滿瞎的
05/01 15:38, 21F

05/01 16:43, 2周前 , 22F
因為不管大日有沒有權利 債權行為不以有處份權為必要
05/01 16:43, 22F

05/01 16:44, 2周前 , 23F
A跟B的契約愛怎麼訂 是關路人C甚麼事 A履行不了是B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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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6:45, 2周前 , 24F
告的問題 路人NET跑去告 好笑不好笑
05/01 16:45, 24F

05/01 20:45, 2周前 , 25F
摘要:NET秀下限被法官打臉
05/01 20:45, 25F

05/02 11:23, 2周前 , 26F
挺NET怎麼事後都很安靜 還想繼續吃瓜
05/02 11:23, 26F

05/02 12:31, 2周前 , 27F
筆記 房客主張有永久居住權!
05/02 12:31, 27F

05/02 16:01, 2周前 , 28F
事後安靜很正常,因為凹不下去
05/02 16:01, 28F

05/03 22:48, 2周前 , 29F
NET應該要求續審讓審判長結案不是嗎?
05/03 22:48, 29F
文章代碼(AID): #1cCFuvB3 (Keel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