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張通榮關說案 前所長認罪

看板Keelung作者 (dai)時間11年前 (2012/11/10 12:46),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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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榮關說案 前所長認罪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489469.shtml 【聯合報╱記者游仁汶/基隆報導】 2012.11.10 02:56 am 基隆地院審理市長張通榮被控關說縱放人犯案,安樂分駐所前所長 林煌盛昨天出庭答辯時認罪,坦承是他「一時失慎」,決定放走廖 婦,而非受張通榮壓力,他願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的委任律師柯士斌指出,林煌盛獲報回到所內,先是聽了副所長 陳耀威的報告,又見廖婦在所內咆哮,認為要用妨害公務罪嫌辦理 。議員沈義傳和張通榮後來到分駐所,張通榮要求不以妨害公務辦 理,林回說要看女警王亭鈞的意思,但張通榮先後打斷林和王的話 。 林後來看了行車記錄器,根據畫面,無法確認廖婦故意或不慎揮手 打到王亭鈞,是否涉及妨害公務「尚有疑義」。且廖婦的家人宣稱 她有精神疾病,廖婦也不斷揚言提告。 林當下認為檢察官和法官有時會不支持警方對妨害公務案的認定, 後續會衍伸警方賠償責任及涉訟的困擾。在廖婦心情平穩後,林便 解開她的手銬腳鐐,並勸王亭鈞不要提告傷害。王亭鈞同意後,廖 婦向王亭鈞道歉,隨後由家屬帶離。 林煌盛答稱當時並沒有想到,貿然釋放妨害公務現行犯會違法,願 意對自己「一時失慎」的行為負責。柯士斌認為林煌盛是因一時失 慮才誤觸刑章,情節尚屬可憫,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2012/11/10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236.2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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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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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保自己同事吧 張通榮死了也不關他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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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03, , 3F
這就是公家的黑心處,處了拿丙外,還要扛一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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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05, , 4F
什麼原因造成"一時失慎"~那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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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08, , 5F
沒有民代首長到場或許會有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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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53, , 6F
由此可證基層的苦楚,高層的殘酷!
11/10 22:53, 6F
文章代碼(AID): #1GdTmBMq (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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