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高雄市招募清潔隊臨時人員200人 月領可達34470元

看板Kaohsiung作者 (no)時間4月前 (2024/01/05 01:44), 編輯推噓7(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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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01/03 19:22,
備取200名兩年不任用,又要再招備取100名
01/03 19:22
依法論法,向消息靈通,知道2021年底那次高雄市清潔隊招考簡章內規定的網友打聽。 如果如d網友所言,那麼時效已過,先前的備用名單中還沒遞補(天曉得排在前面的報到 後是否中途辭職,若中途離職就可輪到備取者依序遞補)到的依理就歸零不算(法理不贅 述)。 至於2年內「已有隊員中途出缺,但環保局撐著不補」,這在法律上也不能說違法失職 (指比如構成被懲戒法院懲戒),頂多是高市府有政治責任,被議員批判欺負備取者。 可是另外有新聞說原簡章是訂三年為消化備取名單期。換言之,法理上,「另」招新人 要等2024年年底。然後一些備取者抗議說消化期還沒過,「備取的人選池子」內還有人 選不去依序撈起來遞補,卻另外重新召募是在幹嘛(畢竟打臉原先簡章自己)嗎云云。 這可能還涉及違法問題,環保局承辦人重則被懲戒,輕則環保局全局被監察院糾正。 是非曲直,依照原簡章規定為判準。 所以我首先想釐清事實:2021年的清潔隊員招募簡章上,到底是訂2年或3年為遞補期? 僅請教這點。哪位網友的朋友手邊有簡章的?(若能拍照上傳該段規定文字為證更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78.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04390240.A.C07.html

01/05 07:23, 4月前 , 1F

01/05 07:24, 4月前 , 2F
還Google 得到,確實到113年底
01/05 07:24, 2F

01/05 07:25, 4月前 , 3F
01/05 07:25, 3F

01/05 12:37, 4月前 , 4F
我看110是應徵正式人員,現在這個是招募臨時人員(
01/05 12:37, 4F

01/05 12:37, 4月前 , 5F
一年一聘),本質上就不一樣不是嗎?簡章也沒阻止想
01/05 12:37, 5F

01/05 12:37, 4月前 , 6F
當正式人員的候補先去應徵臨時的不是?
01/05 12:37, 6F

01/05 12:57, 4月前 , 7F
只有感覺水很深
01/05 12:57, 7F

01/05 13:11, 4月前 , 8F
他們只說經費不一樣
01/05 13:11, 8F

01/05 14:53, 4月前 , 9F
讓考生一次就知道什麼是靠關係
01/05 14:53, 9F

01/05 14:58, 4月前 , 10F
110年正式3萬2,這次臨時的2萬7,當然臨時的考核,
01/05 14:58, 10F

01/05 14:58, 4月前 , 11F
一般情況沒問題能續聘。(員額沒減的話)
01/05 14:58, 11F

01/05 15:00, 4月前 , 12F
不過臨時人員的清潔隊,最近一次是什麼時候?
01/05 15:00, 12F

01/05 15:00, 4月前 , 13F
*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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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5:36, 4月前 , 14F
感謝說明~正式(理論上較長期)&臨時(較短期)確實有差
01/05 15:36, 14F

01/05 15:37, 4月前 , 15F
只是環保局要注意公正 新招的臨時可別一臨就10年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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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5:38, 4月前 , 16F
但又想想 其實有個解法 若正式班的備取者真有急需想
01/05 15:38, 16F

01/05 15:38, 4月前 , 17F
放棄正式若遞補上搞不好當10年的好處 願考量臨時班
01/05 15:38, 17F

01/05 15:39, 4月前 , 18F
的2~3年 那就簽切結書:這次成為臨時 但喪失遞補正式
01/05 15:39, 18F

01/05 15:40, 4月前 , 19F
班哪天終於輪到的資格~~這樣環保局就不必招那麼多臨
01/05 15:40, 19F

01/05 15:41, 4月前 , 20F
時的--意思是 多問一下正式班遞補者 給其選擇的權力
01/05 15:41, 20F

01/05 15:42, 4月前 , 21F
不然 放著現成的候補人員不問 有點浪費..設想個誇張
01/05 15:42, 21F

01/05 15:42, 4月前 , 22F
情況:若這次臨時所需人數 正式班的候補者全部答應改
01/05 15:42, 22F

01/05 15:43, 4月前 , 23F
當臨時且切結永遠放棄該次正式班遞補資格 那麼環保
01/05 15:43, 23F

01/05 15:43, 4月前 , 24F
局不就省下這次加辦臨時班招考的承辦心力?不是嗎?
01/05 15:43, 24F

01/05 15:49, 4月前 , 25F
a.候補者"已經經過考試"所以選之有所本 b.以切結書
01/05 15:49, 25F

01/05 15:50, 4月前 , 26F
杜絕其若"既要(臨時)又要(哪天輪到遞補為正式)"所以
01/05 15:50, 26F

01/05 15:50, 4月前 , 27F
顧及人事公正性~這做法最妥~但現行做法至少不違法:
01/05 15:50, 27F

01/05 15:51, 4月前 , 28F
畢竟正式班是正式班 臨時班是臨時班 兩種"入學考"是
01/05 15:51, 28F

01/05 15:52, 4月前 , 29F
關於不同班 不能(在沒切結書的情況下)直接互相流用
01/05 15:52, 29F

01/05 16:43, 4月前 , 30F
樓上,公務員執行要依法行政,缺額不同無法流用。
01/05 16:43, 30F

01/05 16:44, 4月前 , 31F
簡章沒寫自然是不會去做的。
01/05 16:44, 31F

01/05 20:14, 4月前 , 32F
出社會就知道什麼叫做不同職位但做一樣的事情
01/05 20:14, 32F

01/05 23:30, 4月前 , 33F
兩個性質差那麼多,而且正式的進用113年也還沒過,
01/05 23:30, 33F

01/05 23:30, 4月前 , 34F
不知道在吵什麼!
01/05 23:30, 34F
文章代碼(AID): #1bbkvWm7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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