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慣犯小動作多 受害父等嘸修法怒吼:被害者人權在哪

看板Kaohsiung作者 (有遺憾,也不要有後悔)時間1年前 (2023/01/04 11:41), 編輯推噓31(3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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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0rz.tw/SDxsP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慣犯小動作多 受害父等嘸修法怒吼:被害者人權在哪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1/4 媒體:TVBS 作者:林炫均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2021年底酒駕慣犯黃子洋,於高雄河東路撞上林姓一家四口,造成1死3重傷的慘劇,一審 法官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黃子洋7年10月,檢察官不服上訴,今(4)日上午高雄高分院開 二審辯論庭,受害的林爸爸開庭前,坐著輪椅出面受訪。他表示,黃子洋假裝和解,私下 不斷搞脫產,根本毫無悔意,林父也說,執政黨曾說要將酒駕致死改判殺人罪,2年卻仍 未通過,「難道酒駕被害人的人權不值得尊重」? 2021年12月26日,黃子洋到鹽埕區酒吧貪杯後上路,當時還不顧友人制止,從手中搶過汽 車鑰匙,硬要酒駕回家,一路超車急煞,最後於河東路撞上過馬路的林姓一家四口,范媽 媽傷重不治,林爸爸和2名女兒重傷。一審高雄地院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黃子洋7年10個月 徒刑,而被害的林爸爸1年多過去,仍只能坐輪椅。 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林爸爸上午也在高雄高分院前受訪,他痛批,黃姓一家人 面對司法,刑事一審假裝和解,私下卻藉由借名登記,租金債權爭議不斷搞脫產,二審期 間假裝全部認列,但民事部分,他們根本毫無賠償心態。林爸爸指出,黃子洋求償認列3 千多萬,其名下房子市值僅1千多萬,法拍後再扣掉他跟保險公司的欠款2百萬,根本不夠 賠。 林爸爸大罵,黃子洋不但不願意賠償,還花大錢請律師,意圖把僅存的房子保住,毫無悔 意還變本加厲,且在法庭上,黃子洋還大玩文字遊戲,說自己沒有「沿路狂飆」,一審法 官竟然也不採用交通大隊的初判表,一口就咬定黃子洋急煞是為了不撞上路口行人,痛批 根本不合理。 林爸爸問,總統蔡英文因為他們一家的酒駕案修法,增加酒駕罰則,但這些追討來的罰款 是否有用在被害人身上?林爸爸嘆,面對酒駕加害人一連串的「司法迫害」,已身心俱疲 ,相關訴訟費花了4、50萬,沒拿到一毛錢賠償,法務部長曾揚言,要把酒駕致死改判殺 人罪,推了2年卻推不動,他問「執政黨立委過半數欸!只要舉手表決,跟同志婚姻一樣 ,尊重同志的人權,難道我們酒駕被害人的人權不值得尊重嗎?」 5.心得: 須至少50字。 去年看到這新聞就覺得很悲哀了,一個幸福四口人的家庭,過個馬路就成了天人永隔 自己也是一家四口的小家庭,也是常帶小孩出門散步,難免有物傷其類的感覺,那路口也 因為燈會走過幾次,只能說現在經過看到都會有點陰影了~ 最後只想說,真的,在台灣, 被害人的人權真的是沒有,因為死人不會為自己喊冤的,只有活著的人才會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 貓問狗,幸福在哪裡? 狗說,你踮起腳尖,就能離幸福更近一些,你閉上眼,就能感受到幸福了 …… 許久,我們分開,狗看著貓羞紅的臉頰,輕聲問:你感覺到幸福了麼? 貓溫柔的低著頭,嬌聲喵了一句: 你今天,吃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84.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72803684.A.F99.html

01/04 11:44, 1年前 , 1F
不大力懲治這些駕駛,只會讓更多台灣行人的處境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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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1:44, 1年前 , 2F
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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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1:48, 1年前 , 3F
酒駕被害人那來的人權,看看谷辣斯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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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03, 1年前 , 4F
這家人真的很慘…..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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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07, 1年前 , 5F
慘 還要自己花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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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09, 1年前 , 6F
法律只維護加害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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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25, 1年前 , 7F
顯而易判的案子也能搞到人神共憤就是台灣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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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3, 1年前 , 8F
要知道立法委員每週都在幹嘛 請到黃國昌的YT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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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3, 1年前 , 9F
上一下通識課就能了解時間管理大師立委們上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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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3, 1年前 , 10F
好慘 家破人亡 還倒貼4.50萬 一秒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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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4, 1年前 , 11F
變臉還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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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7, 1年前 , 12F
不會有那一天。不用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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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3, 1年前 , 13F
14分鐘下班的議會超棒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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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3, 1年前 , 14F
不對,應該說車禍被害人的人權都不值得遵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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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5, 1年前 , 15F
殺人罪的刑責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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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5, 1年前 , 16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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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6, 1年前 , 17F
過失致死罪的刑責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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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6, 1年前 , 18F
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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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6, 1年前 , 19F
車禍致死適用過失致死罪,而不是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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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53, 1年前 , 20F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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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55, 1年前 , 21F
酒駕仔很多都修法那些人。還期待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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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3, 1年前 , 22F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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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4, 1年前 , 23F
垃圾民進黨挺人渣人權,相信人渣,傷害守法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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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5, 1年前 , 24F
垃圾民進黨最愛舐外國那一套,犯罪人權至上,可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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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5, 1年前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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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5, 1年前 , 26F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一律鞭刑到死才是王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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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6, 1年前 , 27F
法官 法拍 法條執行 都站在加害者那邊 怎麼跟鬼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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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6, 1年前 , 28F
駕駛問題不只酒駕的 還能碰到長照專車硬闖紅燈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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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6, 1年前 , 29F
只有自己綠燈 無法證明對方紅燈 無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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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20, 1年前 , 30F
過失致死的刑責什麼時候降價成2年一下了,別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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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20, 1年前 , 31F
資訊誤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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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24, 1年前 , 32F
民進黨就詐騙黨,你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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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25, 1年前 , 33F
笑死,期待某黨為酒駕發聲是不是誤會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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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26, 1年前 , 34F
人家可是連酒駕者都可以從行政院發言人一路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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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26, 1年前 , 35F
到總統府發言人最後還推出來選縣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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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27, 1年前 , 36F
屏東那個剛當選縣長的還說酒駕扣車會害人家不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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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31, 1年前 , 37F
dpp府院黨有看到嗎?你們的良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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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35, 1年前 , 38F
酒駕跟不修法的 都下地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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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38, 1年前 , 39F
從小到現在看一堆 一輩子無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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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40, 1年前 , 40F
結果高雄市長在台北輔選~~~市長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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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44, 1年前 , 41F
瓦 結果為什麼其他人都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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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01, 1年前 , 42F
過半數,只有想不想通過。騙到權力後不管人民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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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07, 1年前 , 43F
不然你也撞死他一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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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11, 1年前 , 44F
酒駕致死=隨機殺人 酒駕=隨機殺人未遂 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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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17, 1年前 , 45F
如果酒駕撞死人真的改為判死刑你半年後看不到九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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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17, 1年前 , 46F
立委、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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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1, 1年前 , 47F
全面執政全面不負責 笑死 想過的法案馬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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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1, 1年前 , 48F
想查的人馬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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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2, 1年前 , 49F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是用在非酒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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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3, 1年前 , 50F
換臉比酒駕嚴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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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4, 1年前 , 51F
酒駕肇事致死是刑法第185-3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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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7, 1年前 , 52F
笠萎豬公都是潛在的酒駕犯,當然不肯修法罰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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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8, 1年前 , 53F
把刑度提高才是真的 類比什麼罪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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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8, 1年前 , 54F
認清一個說不出口的事實,台灣不適合行人出門開車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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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38, 1年前 , 55F
較安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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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4:50, 1年前 , 56F
酒駕致人於死的垃圾不用抓去槍斃 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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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5:21, 1年前 , 57F
立委過半到底都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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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5:54, 1年前 , 58F
說錯了 非酒駕肇事致死是185-4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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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5:58, 1年前 , 59F
都過半想修早修了 看看換臉. 再看看酒駕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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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5:59, 1年前 , 60F
離開的人不用忍受這些不公正的後續,能用腳走路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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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6:00, 1年前 , 61F
坐輪椅,酒駕傷人致殘都該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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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6:18, 1年前 , 62F
也許建議他開車去撞這個人比修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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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6:29, 1年前 , 63F
一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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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6:57, 1年前 , 64F
我跟你說,全世界還真的只有活人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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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6:58, 1年前 , 65F
行人地獄犯罪天堂 殺人用車輕判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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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7:07, 1年前 , 66F
這些垃圾痢痿早晚用得到,怎麼可能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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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7:50, 1年前 , 67F
酒駕造成死傷,應該鞭到死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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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8:12, 1年前 , 68F
酒駕悲劇多,那刑罰對慣犯沒嚇阻,AI換臉重罰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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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8:55, 1年前 , 69F
林爸爸 蔡總統不會回答你的 蘇院長也會答非所問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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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8:55, 1年前 , 70F
市長更只會譴責 綠色立委更是修無關緊要的法 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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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8:55, 1年前 , 71F
部長就一個矯正署就讓他頭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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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01, 1年前 , 72F
在台灣就是想辦法不要變受害人 修復式司法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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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06, 1年前 , 73F
不敢說其他政黨一定會變好 但現在民進黨就是霸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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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06, 1年前 , 74F
上弓 公投照他們意向佔多數 就馬上立法說是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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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就是調查民意 但是一樣要強迫立法 當年要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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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總統不能兼黨主席 這樣會黨政不分 那我們偉大蔡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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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06, 1年前 , 77F
統之前是怎樣 當時學生時期年輕挺綠 出社會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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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06, 1年前 , 78F
百態之後才知道最噁心的就是之前傻傻崇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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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31, 1年前 , 79F
先前這黃姓酒駕垃圾殺人犯在網路上自己公開一堆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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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31, 1年前 , 80F
細個資啊,要找不難找,連無辜倒霉被這垃圾孝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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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31, 1年前 , 81F
的媽媽,都快被掀光底了,請遺孀照三餐去問哪裡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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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31, 1年前 , 82F
有多的媽媽可以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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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2:00, 1年前 , 83F
到底為什麼酒駕可以各種脫罪脫產,過半的立法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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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2:00, 1年前 , 84F
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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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3:13, 1年前 , 85F
換臉比酒駕嚴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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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7:35, 1年前 , 86F
又是孔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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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8:36, 1年前 , 87F
幫高調 酒駕沒撞死自己親人每個都無要無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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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22:21, 1年前 , 88F
還不是四趴黨讓民進黨無法完全執政
01/05 22:21, 88F

01/06 12:21, 1年前 , 89F
真的很慘,在臺灣等法律審判真的沒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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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22, 1年前 , 90F
酒駕到底什麼時候才要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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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jFLa-P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