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請版主針對此個案判定做解釋
#1Xp6mVmP這篇公告的違規者
你怎麼沒幫他解釋成是針對該名酒駕犯人的評論呢?
怎麼沒幫他解釋成看不出是指全高雄的駕駛?
然後S版友的就是針對該店家?
就不是針對高雄食物?
雙標也不是這樣搞
: 2. 引起爭端之內容
: 只要有明顯的攻擊或歧視,這種大概八成會成立,剩下就是看內容是否陳述事實。
: 這一般我多用於特定族群,例如:男/女性、同志、單親、職業、高雄人...等等;
: 那用在非族群上,我是覺得要再嚴謹點,
: 畢竟主體不是人,多少應該要有可受公評的地方,
: 不能無限解釋說那些內容就是在說"我"或"我們",甚至是轉換成其他意思。
: 那回頭來看檢舉內容,看不出攻擊或歧視了什麼,
: 也看不出「高雄好吃秘訣 外地人別吵」有指 "全高雄的食物"的意思存在。
: 比較像是說反諷這間店的衛生差,卻還是能成為新聞中所指的高雄知名店家,
: 應屬是對該店家的評論。
: 因此看似有爭議,但並未達標準
: 4. 挑釁
: 續前面所說的,內容看不出是指"全高雄的飲食",
: 也看不出有明顯戰高雄美食的意圖,他是說難吃嗎?也沒有,
: 就是單純的嘲諷或反諷。
: 所以挑釁這部分也未達標。
: 若都不能接受,那再退一步說好了,假設這次就判違規,處警告乙次,
: 後續就得要用相同標準去檢視其他推文。
: 但同篇文章、同一頁的推文,有些推文看起來也很酸,
: 推 bigtree520 : 你們不懂啦!這叫高雄在地的家鄉味啦 02/09 13:44
: 推 h100733 : 這是高雄的醍醐味啦 02/09 14:15
: → SilentBob : 高雄好吃秘訣 外地人別吵 02/09 14:19
: 你不能接受SilentBob的推文,但可以接受bigtree520與h100733的推文?
: 從另一個角度去想,這樣是不是被認定在針對特定人物?
你當版主應該知道6-15這條
我檢舉當下又不知道你的6-1標準是啥?當然不會一次檢舉多人免得吃6-15
我也不是每天就窩在檢舉區檢舉的常客,只是偶爾看到就檢舉一下這樣
又不是海巡,幹麻所有推文都仔細看過然後逐一檢舉?
我當然也沒接受你舉例的另外兩個的言論
但看你的判法,我就算有檢舉他們也是不會過,不是嗎?
總之你是版主,你不想判就不想判,理由講清楚就好
不需要拉其他人的推文來辯解,這樣只會讓人感覺你是在包庇S版友
所以才特地挑出其他人的推文來幫他開脫而已
反正原文也有其他版友推文說檢舉幾次都沒結果,就不想檢舉了
我也能理解的為何他會這樣說,完全感同身受
就這樣吧。本案我不再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89.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44587291.A.712.html
推
02/11 22:00,
2年前
, 1F
02/11 22:00, 1F
推
02/11 22:05,
2年前
, 2F
02/11 22:05, 2F
嘛,本來是要回私信,沒想到手殘回到版上
算了
※ 編輯: goldfishert (114.39.89.152 臺灣), 02/11/2022 22:13:29
推
02/11 22:27,
2年前
, 3F
02/11 22:27, 3F
→
02/11 22:27,
2年前
, 4F
02/11 22:27, 4F
→
02/11 22:27,
2年前
, 5F
02/11 22:27, 5F
→
02/11 22:27,
2年前
, 6F
02/11 22:27, 6F
那你是不是該做出補救,發公告取消該違規者的水桶?
不然你就很明顯是標準不一,對人不對事
→
02/11 22:27,
2年前
, 7F
02/11 22:27, 7F
→
02/11 22:27,
2年前
, 8F
02/11 22:27, 8F
推
02/12 10:49,
2年前
, 9F
02/12 10:49, 9F
※ 編輯: goldfishert (114.39.87.129 臺灣), 02/12/2022 12:04:3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