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一堆人一直跳針的吵消防法規

看板Kaohsiung作者 (職業小小魯)時間2年前 (2021/10/15 11:17), 2年前編輯推噓0(424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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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最近鹽埕區大火 相關消防法規在高雄板上討論熱烈 關於住宅違反消防法規能不能斷水斷電呢? 我們來看看法條 消防法 第六章罰則 第37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第四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之 規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 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 其使用之處分。 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條第二項之檢查、複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 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複查。 以上寫到停止其使用之處分就是所謂的斷水斷電 再來看到第六條以及第十一條的範圍 第 6 條 本法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 消防安全設備;場所之分類及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 消防機關得依前項所定各類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 第一項所定各類場所因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與依第一項所定標準同等 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或設備者,得檢附具體證明,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不適用依第一項所定標準之全部或一部。 不屬於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 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 之;其安裝位置、方式、改善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 不屬於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 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其安裝位置、方式、改善期限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1 條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 他指定之防焰物品。 前項防焰物品或其材料非附有防焰標示,不得銷售及陳列。 前二項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防焰標示,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具有防焰性 能。 簡單的來講 消防法是包含所有建築的 各類型的建築都有不同的消防規範 違反這些消防規範則可以依據消防法來處分 別再洗住宅沒辦法管這種話 要法條都已經幫你找到 再繼續洗就難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53.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34267861.A.C25.html

10/15 11:19, 2年前 , 1F
我猜你等等會被皇上刪文XD
10/15 11:19, 1F

10/15 11:20, 2年前 , 2F
那篇那位一直跳針的護成那樣也不簡單 不過被刪了
10/15 11:20, 2F

10/15 11:22, 2年前 , 3F
透天或是公寓也許無法管,但集合式住宅絕對能管
10/15 11:22, 3F

10/15 11:22, 2年前 , 4F
因為不能單看消防法,還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民眾黨
10/15 11:22, 4F

10/15 11:22, 2年前 , 5F
已提出修法
10/15 11:22, 5F

10/15 11:26, 2年前 , 6F
皇說你A8就A8,下去
10/15 11:26, 6F

10/15 11:26, 2年前 , 7F
你看清楚 停止誰使用權
10/15 11:26, 7F

10/15 11:27, 2年前 , 8F
營業場所比住宅好管一點的原因是,營業場所要能開就
10/15 11:27, 8F

10/15 11:27, 2年前 , 9F
要有水有電,這些都沒有一定沒客人上門,但是住宅..
10/15 11:27, 9F

10/15 11:27, 2年前 , 10F
.多數的人會住到樓中樓,已經是不在意有沒有水電了
10/15 11:27, 10F

10/15 11:27, 2年前 , 11F
吧?
10/15 11:27, 11F

10/15 11:27, 2年前 , 12F
這個大概會被1-2下去
10/15 11:27, 12F

10/15 11:28, 2年前 , 13F
而且誠如樓上所言,停止誰的使用處分呢?
10/15 11:28, 13F
停止使用執照的處分這樣懂了嗎? 沒有使用執照=沒有水電瓦斯懂了嗎?

10/15 11:28, 2年前 , 14F
版皇是不需要自由人
10/15 11:28, 14F
※ 編輯: cleve1985 (42.77.153.141 臺灣), 10/15/2021 11:30:54

10/15 11:29, 2年前 , 15F
台灣危樓這麼多,不然找看看有沒有哪棟住宅真的被斷
10/15 11:29, 15F

10/15 11:29, 2年前 , 16F
水電的試試 營業場所倒是一堆
10/15 11:29, 16F

10/15 11:30, 2年前 , 17F
消防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是管委會的工作,但偏偏城
10/15 11:30, 17F

10/15 11:30, 2年前 , 18F
中城沒管委會,你光有消防法無用
10/15 11:30, 18F

10/15 11:32, 2年前 , 19F
這篇可能會被刪文
10/15 11:32, 19F

10/15 11:34, 2年前 , 20F
等等抓你沒有高雄點山文
10/15 11:34, 20F

10/15 11:35, 2年前 , 21F
斷水斷電,那弱勢族群住哪裡?都安置嗎?全民買單
10/15 11:35, 21F

10/15 11:35, 2年前 , 22F
10/15 11:35, 22F
※ 編輯: cleve1985 (42.77.153.141 臺灣), 10/15/2021 11:36:46

10/15 11:35, 2年前 , 23F
早期的大樓很多規範不適用,你還要查那個時候的法規
10/15 11:35, 23F

10/15 11:35, 2年前 , 24F
來看才會比較準
10/15 11:35, 24F

10/15 11:36, 2年前 , 25F
高雄市府絕對有在做事!
10/15 11:36, 25F

10/15 11:36, 2年前 , 26F
就沒管委會 是要處罰誰
10/15 11:36, 26F

10/15 11:37, 2年前 , 27F
停水停電然後呢?會去住那的人就是繳不出錢啊
10/15 11:37, 27F

10/15 11:37, 2年前 , 28F
1.執行了會不會有選票
10/15 11:37, 28F

10/15 11:37, 2年前 , 29F
2.不執行會不會掉選票
10/15 11:37, 29F

10/15 11:38, 2年前 , 30F
所以違建水電瓦斯都是用愛的?
10/15 11:38, 30F

10/15 11:40, 2年前 , 31F
這裡不就嘴砲而已 認真了
10/15 11:40, 31F

10/15 11:43, 2年前 , 32F
其實很簡單 到底這些住戶該怎麼處置?不讓他住?
10/15 11:43, 32F

10/15 11:44, 2年前 , 33F
跟營業處所不給營業相比 分別根本沒那麼難
10/15 11:44, 33F

10/15 11:44, 2年前 , 34F
停止使用和斷水斷電不同,搬出法條來就請你字字斟酌
10/15 11:44, 34F

10/15 11:44, 2年前 , 35F
,沒有”所謂”這種白癡說法
10/15 11:44, 35F
無使用執照=水電需主管機關同意才得以使用 =政府有權斷水斷電 懂?
還有 172 則推文
還有 24 段內文
10/15 15:43, 2年前 , 208F
停止其使用之處分就是所謂的斷水斷電 ?麻煩把法條
10/15 15:43, 208F

10/15 15:44, 2年前 , 209F
找出來
10/15 15:44, 209F
一直跳針真的很累 處以「停止使用」係命其除去違法狀態或停止違法行為,非屬裁罰性之不利處分,其停止 違法使用或依法改善、補辦手續後,即無違法之情形,尚非命商業主體終止營業。至於停 止供水供電則屬不履行行為義務之直接強制執行,依行政執行法第8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義務已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者,執行機關應依職權或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 行。

10/15 15:57, 2年前 , 210F
所以照你說的書面通知這棟大樓一兩百個持有人,然後
10/15 15:57, 210F

10/15 15:57, 2年前 , 211F
要誰來負責改善??
10/15 15:57, 211F
政府不能輔導?住警器都能免費到府安裝了 住戶同意政府補助有錢就能搞定

10/15 16:23, 2年前 , 212F
「舊有建築物為維持原有使用」,請問要認定住宅還是
10/15 16:23, 212F

10/15 16:23, 2年前 , 213F
商場還是電影院還是餐廳,首先要認定就有問題了,再
10/15 16:23, 213F

10/15 16:23, 2年前 , 214F
來經建築機關檢查後,認為需要改善,以書面通知建物
10/15 16:23, 214F

10/15 16:23, 2年前 , 215F
所有人。這樣還是要先檢討消防法嗎?不知道為什麼你
10/15 16:23, 215F

10/15 16:23, 2年前 , 216F
對消防法這麼情有獨鍾。這只是法條面,執行面上還有
10/15 16:23, 216F

10/15 16:23, 2年前 , 217F
許多窒礙難行的地方。尤其這棟老舊大樓原先是住商混
10/15 16:23, 217F

10/15 16:23, 2年前 , 218F
合,又產權複雜,不過通通推給一個機關有辦法改善嗎
10/15 16:23, 218F

10/15 16:23, 2年前 , 219F
10/15 16:23, 219F
因為這邊的題目是消防法 你可以開一篇建築法還是什麼法的說說你的見解 請不要一直跑題 我就問一句 消防法內有罰則可以使住宅斷水斷電是或不是? ※ 編輯: cleve1985 (42.77.153.141 臺灣), 10/15/2021 16:34:01

10/15 16:41, 2年前 , 220F
你上面發文是消防法,下面貼的舊建築物是建築法,你
10/15 16:41, 220F

10/15 16:41, 2年前 , 221F
把他混在一起,不對吧,你可以看一下第4條跟第5條,
10/15 16:41, 221F

10/15 16:41, 2年前 , 222F
內容應該比較偏向建築法吧?
10/15 16:41, 222F
不是喔,那篇是在解釋斷水斷電屬於行政執行法的強制執行範圍內 而消防法的罰則同樣適用行政執行法 所以為了達到停止使用之目的得以使用斷水斷電之手段

10/15 16:44, 2年前 , 223F
歸0 ._.
10/15 16:44, 223F
※ 編輯: cleve1985 (42.77.153.141 臺灣), 10/15/2021 16:54:16

10/15 16:53, 2年前 , 224F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第四項住宅用火災警
10/15 16:53, 224F

10/15 16:53, 2年前 , 225F
報器設置、維護之規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
10/15 16:53, 225F

10/15 16:53, 2年前 , 226F
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
10/15 16:53, 226F

10/15 16:53, 2年前 , 227F
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0/15 16:53, 227F

10/15 16:53, 2年前 , 228F
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
10/15 16:53, 228F

10/15 16:53, 2年前 , 229F
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這裡寫的是第一項
10/15 16:53, 229F

10/15 16:53, 2年前 , 230F
跟第四項,那住宅違反消防法規能不能斷水斷電,應該
10/15 16:53, 230F

10/15 16:53, 2年前 , 231F
是第六條第5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0/15 16:53, 231F

10/15 16:55, 2年前 , 232F
因為你一下拿建築法一下拿消防法,又說消防法包含所
10/15 16:55, 232F

10/15 16:55, 2年前 , 233F
有建築 然後又只問消防法可以不可以斷水斷電,但是
10/15 16:55, 233F

10/15 16:55, 2年前 , 234F
斷水斷電的對象不是住宅啊
10/15 16:55, 234F

10/15 16:56, 2年前 , 235F
城中城認定為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那就會像你說的可
10/15 16:56, 235F

10/15 16:56, 2年前 , 236F
以斷水斷電,所以還是回到到底要認定是住宅還是商場
10/15 16:56, 236F

10/15 17:01, 2年前 , 237F
樓上開始開噓掃地了
10/15 17:01, 237F

10/15 17:02, 2年前 , 238F
你說的消防法斷水斷電沒有問題,只是對象是營業場所
10/15 17:02, 238F

10/15 17:02, 2年前 , 239F
或是供公眾使用場所吧,並沒有住宅喔
10/15 17:02, 239F

10/15 17:05, 2年前 , 240F
立意良善,但好天真
10/15 17:05, 240F

10/15 17:31, 2年前 , 241F
超天真
10/15 17:31, 241F

10/15 17:49, 2年前 , 242F
斷了斷了就斷了 感覺很輕鬆
10/15 17:49, 242F
文章代碼(AID): #1XQFBLmb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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