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妨礙投票罪已刪文

看板Kaohsiung作者 (SAZABI)時間4年前 (2020/05/19 16:14), 4年前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6月6日針對韓市長的罷免投票,在投票當天,甚至現在遇到一些親韓的政客或韓粉,針對民主程序的罷免投票,發表或親行干擾舉止,妨礙公民行使罷免權,其相關行為是否已觸犯刑法第142, 145, 147等相關刑責? 如果投票當天遇到相關投票干擾,甚至偏激韓粉的相關妨礙行為,是否可馬上報警將其制止並將其移送? 還是要檢附證據至高雄地方法院按鈴控告?有法學人士可以方便釋疑嗎? 刑法第142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145條 以生計上之利害,誘惑投票人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47條 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65.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89876062.A.4DC.html

05/19 16:15, 4年前 , 1F
投票現場好像有警察? 不知道可不可以用現行犯處理
05/19 16:15, 1F
※ 編輯: sazabik (42.77.165.87 臺灣), 05/19/2020 16:18:04 ※ 編輯: sazabik (42.77.165.87 臺灣), 05/19/2020 16:20:02

05/19 16:40, 4年前 , 2F
他們現在想用的是精神壓力 這種很難定罪卻能脫罪~~
05/19 16:40, 2F

05/19 16:45, 4年前 , 3F
你的標題是妨礙投票,可能只有147該當,如果是妨害
05/19 16:45, 3F

05/19 16:45, 4年前 , 4F
投票,那這三條都有可能該當
05/19 16:45, 4F

05/19 16:46, 4年前 , 5F
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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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6:46, 4年前 , 6F
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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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6:46, 4年前 , 7F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05/19 16:46, 7F

05/19 16:47, 4年前 , 8F
這條可以嗎?
05/19 16:47, 8F

05/19 16:51, 4年前 , 9F
如果有 一定一串肉粽
05/19 16:51,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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