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氣爆官司 受災戶盼市府能 消極抗辯
※ 引述《bouly (小志)》之銘言:
: 高雄氣爆國賠官司 受災戶盼市府能「消極抗辯」
: 高雄氣爆的受災戶透過市政府代位求償的,不少人對賠償金額不滿,但是又不敢抗議。怕
: 遭到秋後算帳,但是自己打國賠官司的,也有人還在和市政府在訴訟中,面對新的韓市府
: ,受災戶希望韓市長體諒受災戶,不要再堅持上訴,讓受災戶可以早日獲得賠償,恢復平
: 靜生活。
: 東森:https://youtu.be/Dd_Akq38BFg
: 備註:
: 愈來愈多人瞭解真相,請災民不用害怕,韓市長一力承擔
前幾天瘋狂打字回問題,還要打比賽還要考試
(雖然那個考試很簡單)
累歪了,先休息個兩天,今天再來看看相關新聞
https://www.ftvnews.com.tw/AMP/News_Amp.aspx?id=2018103U11M1
這新聞裡面是只提了一個個案啦
定讞的理由是因為不是鉅額
據我所知,國賠案子都不是什麼大額的錢
所以應該二審宣判完都會定讞吧?
預期不會有什麼上訴問題
另外
上面那個新聞受訪的受災戶跟關鍵時刻中哭的那一個長的好像...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02/1270629/
高雄氣爆受災戶林陳錦鈴位於苓雅區住宅因氣爆毀損,
向高雄市政府提告國賠求償屋損與精神慰撫金共65萬元,
一審判市府應賠25萬餘元,市府不服提上訴,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
,仍認市府有疏失應負國賠責任,今駁回上訴,
判市府應賠25萬餘元,全案定讞。
受災戶林陳錦鈴雖沒上訴,今天仍到庭聆判,
她下庭後難掩氣憤表示,
自己的房子整修花了50幾萬,一審算折舊只賠25萬,
「我沒上訴,因為我爭的是一個理字!」、
「氣爆後我真的對司法打叉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我們以前是教小孩弄壞人家的東西就要賠,賠新的,
但現在呢?我的冷氣一台5、6萬,
法院只讓市府賠2千,有道理嗎?」
--
一邊罵代位求償,一邊報新聞說災民打國賠很辛苦
然後用災民打國賠拿很少的例子來批評善款亂花用??...
--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20
每人26000,連線時聽到有另外一人在講話,所以那間應該住2人我猜?
$52000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25
新聞有提及災戶說淹水
$20000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26
住管制區內
$6000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42
輕損10000,重損30000
$30000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55
自行修屋補助最高50000
$50000
以上合計15萬8000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28
租屋補貼,20000/月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29
幫修屋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30
幫修外牆並規劃更新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35
幫鑑定損壞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64
雨遮毀損的話,幫你做一個新的太陽能雨遮
太陽能賣電收入可以長期補貼些許電費
這位災民在節目上還是新聞上好像有說修屋花了46萬
國賠25萬,加上善款給予金錢15萬8千,合計現金也拿40萬8千了
加上租屋補貼,幫修屋,幫修外牆,幫蓋雨遮,幫鑑定
其實還需要花的錢理論上不多才對?
(善款出的這部份,在求償時照算
不會因為善款或台積電幫修屋就不算,但前提是要提的出單據或証據或估價單
也就是說,就算善款幫修屋了,雖然災民沒花到修屋錢,但一樣可以求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48742016.A.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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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求償跟善款弄混了
善款是一大早就發了
是求償要有這些單據才有辦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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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一些人藉機全屋重新裝潢
(不多,但是有)
替代方案有善款直接幫修屋
而且你的問題我思考過,也曾想在善款委員會裡提類似的提案
但...
有一個委員問我一句話
"那到時候舊車壞了也來跟你說要買全新的車怎麼辦?"
"為什麼房屋不用算折舊善款全給,車子就要算折舊?"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個原因
還有一個原因是善款是慢慢往上增加的,然後一開始沒人知道損害規模多大
所以只能東列一項補助,西列一項
你現在是四年半後,所有損失的金額跟善款金額清清楚楚的列在那邊給你
在當下,當善款只有十幾億,而且沒人清楚整個案子的規模多大時
沒有人敢提這種提案的
而損害規模是直到什麼時候再弄清楚的呢?
是半年後代位求償委員會我們一個案子一個案子看照片看單據弄清楚的...
所以用事後諸葛的角度去看,當然會覺得可以做的更好
不過的確,我在節目上有說
將來如果要做更好,就是考慮把代位求償跟善款合而為一
就是像你說的,單據丟來就做寬鬆認定
然後求償回來的部份就規墊善款
求償不回來的就當做善款的補助
但...看現在高雄市政府被罵成這樣
將來還有人敢做代位求償嗎?
※ 編輯: RADIUM (223.139.51.28), 01/29/2019 15: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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