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怕了「檢舉達人」 這條路車子車牌幾全遮住
※ 引述《Takau (打狗)》之銘言:
: 怕了「檢舉達人」 這條路車子車牌幾全遮住
: 2015-12-16 02:07 聯合報 記者蘇郁涵/高雄報導
: 高雄市最近出現一名「檢舉達人」,針對某特定路段違規停放的車輛,數月來不停檢舉,
: 車主罰單繳不完,不勝其擾,想出用厚紙板、壓克力、磁鐵片把車牌遮住方式,還有比較
: 少開車的車主,乾脆把車牌取下,整條路段的車子,十之八九都遮住車牌,形成特殊的「
: 街景」,路人看了都覺得奇怪。
: 車主被檢舉怕了,連夜間都用各種紙板把車牌遮住,防止再被檢舉告發,荷包失血。 記
: 者蘇郁涵/攝影
: 遭「檢舉達人」檢舉的地點在高市左營區榮光街至華夏路間的民族路北上路段,住戶們至
: 今都猜不出這個檢舉達人的身分,更搞不清楚為何衝著他們而來。
: 「檢舉達人」從3個月前就鎖定此路段違規車輛開始拍照密集舉發,住戶們都是在半個月
: 後陸續收到罰單才驚覺被檢舉,但為時已晚,有車主第一個月就收到10張、每張900元的
: 罰單,當月共被罰了9千元。
: 這路段慢車道旁有路邊停車格,但數量有限,住戶們多把車子停在自家騎樓上,但騎樓深
: 度不夠,車尾都超出紅磚人行道,甚至擋住無障礙的路線,因此被告發,沒有一家漏網。
: 住戶們不堪荷包失血,經過討論後,想到只要車子停在騎樓,就用厚紙板、壓克力板、磁
: 鐵板或木板等,遮住車牌號碼,讓檢舉怪客拍不到車牌號碼雖然麻煩,但車主說「省錢比
: 較重要!」
: 但檢舉者並沒罷手,還是「緊咬不放」,改打電話到警局或市府1999投訴,1天投訴好幾
: 次,轄區警方只好跑來按電鈴規勸,讓警察和住戶都很無奈。
: 轄區左營警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表示,民眾檢舉違規停車是沒有獎金的,但這位檢舉者檢
: 舉的車輛的確違規停放,警方只能就檢舉內容依法執行,住戶如果要避免被檢舉,得想辦
: 法解決自家停車問題。
: 高雄市議員陳玫娟表示,檢舉達人檢舉的路段,大樓林立,每戶人家都有2至3輛以上的汽
: 、機車,大家在大樓配置的停車格位不足情況下,都在下班後把汽、機車停在公園四周或
: 是紅磚人行道上,白天上班再移走車子。
: 陳玫娟說,當地檢舉達人很多,不少車主都曾收過違規停車罰單,大家都叫苦連天。她呼
: 籲市政府應把周遭的閒置空間作為停車場讓市民停車,「這是解決違規停車問題的最佳辦
: 法」。
: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380436
比較好奇的是,
這種刻意只遮住車牌,有沒有違規嗎?
還蠻知道檢舉達人怎麼做到自己身分不被外洩呢??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50235955.A.0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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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
I、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
,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
名稱、住址等。
II、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並請檢具。
可是,這一條缺點,就是要檢舉人資料。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6條
舉發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依下列規定當場暫代保管物件:
現場暫代保管其車輛牌照:
(一)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二)使用吊銷或註銷之牌照。
(三)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
(四)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五)不依規定期限換領號牌經再通知後逾期仍不換領。
(六)領用試車或臨時牌照,期滿未繳還或載運客貨收費營業。
(七)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逾期六個月以上。
(八)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
修復。
假如要用這一條,鴿子若沒有當場暫代保管牌照,好像沒也輒。
除非,現場拍到鴿子整個舉發狀況,拍到沒暫代保管,然後在去告鴿子吧。
※ 編輯: akira911 (114.38.243.168), 12/16/2015 1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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