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現在新興區民生錦田路附近...?

看板Kaohsiung作者 (想愛的小㊣)時間8年前 (2015/09/28 01:44), 編輯推噓-16(3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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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mai (準備好明天的微笑)》之銘言: : 如題... : 請問有版友知道新興區錦田民生路口是在辦哪類型的活動嗎....? : 若是選舉活動可以告訴我是誰嗎... : 我是加護病房護理師長期輪大夜班... : 噪音吵得我無法睡覺...焦躁的想哭 :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有假期 :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團圓樂 : 以上可按 刪除 : 不管你要問什麼,都別忘了附上『高雄點』 : 我是高雄人或我曾住在高雄不能當高雄點喔 : 高雄點定義請參閱板規 其它推文各有立場... 我都沒有意見... 但: → littlemai : 我已報警檢舉 謝謝樓上的指教 希望未來你跟你身邊 09/26 20:07 → littlemai : 的人不會有踏進加護病房的機會然後被我照顧到 09/26 20:07 我希望原po解釋一下上面這段話可以嗎? 你想對反對你的文章的鄉民怎麼樣呢??? 身為護理人員 個人的情感因素不能帶入工作內容內 這是基本的職業道德 現在外面世道那麼亂... 看到你這樣的推文... 雖然我不是你說的樓上... 但也算身邊的人...我真的很害怕... 過完中秋節...檢查官可能有興趣 記者應該也會有興趣看看是那間醫院的醫護... 重申一下... 很希望你澄清一下... 否則鬧大了吃虧的是誰很清楚。 特地網路上去查了些法條及構成要件... 法規 : 要旨 :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51 條 恐嚇公眾罪 條文內容: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條文解釋 何謂「恐嚇罪」?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恐嚇罪的構成要件 Oct 18 2008 09:567716232 (一)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為刑法上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責,刑法第305條定有明文。又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判例)」。 (二)再按「刑法第305條之罪,僅以受惡害之通知者心生畏懼而有不安全之感覺為已足,不以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為要件(民國 27 年 04 月 17 日最高法院 27 年度決議 (一)參照)」。 ----- Sent from JPTT on my SMIS LR8NA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84.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43375868.A.2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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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2:12, , 2F
不要有機會進ICU,這很好理解,就是希望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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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想太多了,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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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原原PO有公X病 但像你這種動不動要告...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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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生死的智慧 讓我自己感受很深 大家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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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希望板主對他的言論能有有節制,但檢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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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壓力大我可以理解,但我無法接受恐嚇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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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同步把此文章寄給原作者,希望他為自己推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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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任何人願接受醫院內有無法控制自己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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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讓其停止職務,我也不願見到失控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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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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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產生心理畏懼就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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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自己人格被侮辱到也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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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的時間放煙火 路邊放煙火本來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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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上來發洩情緒 也被你這種道德魔人亂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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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究是ㄧ時之快走到這地步,我希望、也認為現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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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能全身而退,鄉民們在言論上真的不必太過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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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病毒若用顯微鏡看起來會是隻洪水猛獸,事實上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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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顯微鏡的人有誰會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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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開始就看到了,原本我也想放任他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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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板上一面倒的理盲支持,讓我更覺得那推文必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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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能否讓全身而退我不知,但記者朋友會追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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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無人能制止可能危險,我就讓可能的危險爆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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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院方會讓她換職位or沒工作,那我也不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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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累了就休息,既然有爆開的風險,那就換行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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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朋友應該也可認知那段推文不該由護理師寫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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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過度解讀別人的意思 這篇看了很火大 噓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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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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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為難人家呢,贊成樓上講的發洩情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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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禮儀師這樣說你應該更恐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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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在醫院工作本來就可能會遇到任何人吶,和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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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的內容相呼應而已,你可以聯想到恐嚇…這頂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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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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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原文 覺得這篇根本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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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噓那麼多感覺你更需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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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1:47, , 36F
覺得小題大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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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照上面說法,所以護理師應該詛咒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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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讓我更想知道他在那間醫院了,那應該要紅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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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身份,不管恐嚇還是詛咒都不對,還有什麼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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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噓不是因為認同護理師,但事情被鬧大,部分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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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支持"護理師抱怨文而猛噓對立者的鄉民其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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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沒有人看出來這些後果就是要讓力挺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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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鄉民知道,對護理師現實上的違法根本"什麼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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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嗎?沒同理心噓爆了讓人腦羞了又如何呢?電腦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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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照樣烤肉,那護理師因此獲得的壓力會更少還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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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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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不想遇上精神不濟的從業人員,追根究底還是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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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民的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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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高中校站上以公開言論侮辱同學,最後以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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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這種事沒放到現實就是這麼容易解決;但我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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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真的很害怕有其他乖學生去煽動校方或受辱的同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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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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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沒仔細看全文喔,該文抱怨時間離深夜還有段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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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正是各家各社區烤肉同歡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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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也只是去置底檢舉,希望板規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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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直到早上才公告警告,時間及結果我都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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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寄信及原文下推文,希望原作者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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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作者還是置之不理,那就照法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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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堅持,護理師不能說那些話,會造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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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經歷幾次社會大事件之後,人民的心都還沒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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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只是希望不要有機會進到加護病房 健健康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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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2:33, , 62F
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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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2:44, , 63F
你還是先公佈你家住址,讓大家輪流去附近放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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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2:44, , 64F
讓你體會一下民族節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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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2:53, , 65F
道德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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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3:13, , 66F
扣帽子的推噓文只是更堅固我想知道那間醫院醫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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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3:13, , 67F
感謝各位努力推了我一把,原作者的後續問題,你們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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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05, , 68F
好久沒按噓了 原來還沒壞欸
09/28 15:05, 68F

09/28 15:36, , 69F
好啊,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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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2:01, , 70F
藉故藉端真難看....
09/28 22:01, 70F

09/29 01:12, , 71F
認真魔人之白色恐怖以後po文連職業都自動隱蔽謝謝
09/29 01:12, 71F

09/29 06:11, , 72F
唉,是我的回文害了原po...
09/29 06:11, 72F

09/30 02:32, , 73F
你一系列回文更讓我感到恐慌太誇張了傻眼
09/30 02:32, 73F
文章代碼(AID): #1M22hyBp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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