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5/29早上7:35左右苓雅區同慶路行車紀錄

看板Kaohsiung作者 (微笑)時間9年前 (2015/05/29 11:51), 編輯推噓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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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今天早上載著小女出門上學時, 在高師大後面的同慶路遭一輛汽車從後面撞上, 當時痛到跌坐在地上長達近兩分鐘無法起身, 可惡的是車上的女駕駛一直未下車察看, 反而是在對面賣早餐的許阿姨放著上門的生意不做, 上前關心我和我女兒的傷勢, 幸虧我女兒僅有一點手腳皮肉傷, 而當時我的左手肘流血,和尾椎薦骨疼痛不堪, 後來女駕駛下車劈頭就指責我的錯誤, (說我為了閃躲路旁的腳踏車忽然往左竄出,但實際上卻不是如此) 當時我趕著上班,就沒有請交通警察來釐清責任歸屬問題, 剛剛發現手肘的骨頭似乎移位了,腫了一個如乒乓球大小的包, 尾椎痛到行走有困難, 方才撥空去骨科照了X光,幸虧骨頭無礙。 早上自己處理這次事故實在很豬頭, 當時因害怕等警察來會耗掉太多時間, (因我是國小島師,怕沒人照顧班上學生) 加上被撞得心慌意亂, 所以竟連她的車牌號碼都沒有記下,就帶著女兒離開了~ 現在想起女駕駛當時的嘴臉,實在生氣! 她一下車就說自己開了25年的車, 當時車速20(那我怎麼會被那麼大的撞擊力給撞翻) 因為她把一切過錯都歸於我!! 所以現在我想請問版友,不知是否有人目擊當時事件, 抑或有人有當時的行車紀錄可以提供給我,感恩大家的幫忙! 最後,要藉著本版感謝許阿姨, 當時匆忙離開時雖然有跟阿姨道謝, 但是沒有時間表達出心裡的無限感動和感激, 許阿姨真是個好人,明天我一定會找時間再去道謝的! -------------(以下請勿刪除)----------------------- - 徵求人才,文章需轉錄自求職板。不符規定將依板規5 處分。 其餘文章都禁止涉及、影射金錢交易行為。 - 自徵/代徵雇主,視同收取傭金,違者退文。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32.181.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32871464.A.274.html

05/29 11:54, , 1F
沒報警就輸一半了
05/29 11:54, 1F

05/29 11:58, , 2F
車禍就先報警吧
05/29 11:58, 2F

05/29 12:01, , 3F
幫高調,還有車禍要先報警+1
05/29 12:01, 3F

05/29 12:03, , 4F
不過你都沒當場要任何資料 當時是覺得沒關係嗎
05/29 12:03, 4F

05/29 12:04, , 5F
你現在回去找他是要他負責嗎?? 那只有行車紀錄可以
05/29 12:04, 5F

05/29 12:05, , 6F
讓你平反了 不然找他 他反而說你過失也是應該的
05/29 12:05, 6F

05/29 12:05, , 7F
畢竟沒證據 搞不好他有報警的話 你變成肇逃
05/29 12:05, 7F

05/29 12:15, , 8F
拍拍
05/29 12:15, 8F

05/29 12:22, , 9F
當下就要報警啊
05/29 12:22, 9F

05/29 12:28, , 10F
高調 記得車禍一定要先報警
05/29 12:28, 10F

05/29 12:39, , 11F
沒報警....
05/29 12:39, 11F

05/29 12:52, , 12F
噓不報警 再忙好歹也拿個聯絡資料
05/29 12:52, 12F

05/29 13:07, , 13F
不論如何,畢竟先報警比較好..
05/29 13:07, 13F

05/29 13:14, , 14F
沒當場報警,之後花的時間會比你當時報警延誤的上班
05/29 13:14, 14F

05/29 13:14, , 15F
時間多很多!
05/29 13:14, 15F

05/29 13:21, , 16F
沒報警輸一半,沒驗傷再輸一半,趕快去報案
05/29 13:21, 16F

05/29 13:22, , 17F
這下變成妳要舉證她撞妳了……
05/29 13:22, 17F

05/29 14:46, , 18F
車禍先報警是基本常識...
05/29 14:46, 18F

05/30 00:22, , 19F
原po沒事就好了 那個爛三寶會有報應的
05/30 00:22, 19F
文章代碼(AID): #1LP-8e9q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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