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痞子英雄冰凍時空紀念遊樂展 蓄意少給薪資已回收
備份且提出違規地方
※ 引述《alex21622 (ming)》之銘言:
: ※ 引述《klose5566 (克螺絲56)》之銘言:
: : 不知道此篇po在這裡合不合適
: : 但因為這個樂園在高雄
: : 若有違反版規在自D
: : --------
: : 我一月的時候在痞子英雄遊樂園當工作人員
: : 做了沒多久的時間
: : 當時因來客數不如預期
: : 動不動就說要減少人力
: : 加上承辦的人力公司 瑪思活動創意有限公司
: : 管理制度上問題很大
: : 導致內部員工派系相當嚴重
: : 人員流動率也相當大
: : 就提出離職了
: : 當時簽約是24500/月 月休6天
: : 那我實際是工作了10天 (不包含休假)
: : 工作時數約100 hr
: : 但薪水卻是很誇張的只匯給我6K多
: : 更扯的是一位同樣是中途就離職的員工
: : 他只做八天 時數也比我短 領的薪水卻比我還要多
: : 薪資發放完全沒有一個標準
: : 已用通訊軟體跟負責人連絡
: : 但完全都不回應
: :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較恰當?
: : ps:
: : 高雄有很多地方可以去
: : 大家過年出來遊玩
: : 真的要慎選地點 !
: Klose5566你好
: 各位鄉民好,我是本次展覽目前的負責人,我姓江。
: 首先針對Klose5566的薪資問題:
: Klose5566與我方約定月薪24500,月休六天,
: 自1/4開始上班,工作至1/15為止,
: 扣除1/5、12兩天休假日,共計十天上班。
: 離職過程為1/16、17連續兩天在上班不久前,
: 臨時告知無法前來上班,
: (16號臨時請假時,也並未告知17號需請假,
: 而是在17號當天早上臨時告知)接著與我方一名幹部人員聯絡時,
: 提出對園區的不滿後離職。
: 根據我方與Klose5566約定的工作規範中,
: 幾點關於請假與薪資方面的規定節錄如下:
: 「一.
: 展場人員若需請假應提前於執行前3日請假,並覓妥職務代理人,
: 代理人須經瑪思公司之督導同意,請假程序方算完成。
: 出勤當日突有生病、受傷..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無法上班,
: 應於上班時間之前,第一時間回報瑪思公司,並於事後補上相關證明
: (若臨時病痛為女性之生理痛,無須檢附相關證明,
: 但一個月內之生理假次數應符合正常邏輯)。
: 如果請假天數超過應休天數6天,每多請一天需從薪資扣除1200元。
第一點,1200元是怎麼算?
勞基法可沒有讓你們可以扣超過基本薪資
24500/24=1020.8
另外,勞基法第59條,在職期間所受之職業災害,資方必須要提供補償
生理痛除外,生病如因職務引起,或上下班發生事故(且非勞方肇事)等等
資方都必須負責
: 二.
: 無故遲到或早退者(不包含已完成本約第一條之請假程序者),
: 若情節嚴重者,瑪思公司將依照者情節程度給予扣假或扣款之懲處。
: 若無正當理由隨意曠職者,除必須賠償該日所有產生之相關費用外
: (含行政費用、臨時代班人力費用及賠償對主辦方違約金),
: 瑪思公司有權不支付人員尚未支領之薪資。」
: 由於Klose5566連續兩天皆當天開工前臨時告知無法前來,
: 於聯絡過後又向我方幹部提出不滿後離職,臨時請假的兩天
: 在事後也未提出相關就醫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故公司方面
: 計算Klose5566薪資時,是依照我們雙方約定的工作條約內容,
: 將一月31天扣除上班日期10天,再扣除約定的六天休假日,
: 剩餘之15天,當作超休、曠職處理,15天*1200=18000。
: 故Klose5566支領之薪水為24500-18000之後下去計算
這非常離譜,誰允許你們將剩下15天全部用罰金算?
更不用說罰金(超過單日給薪)這點在勞基法就站不住腳
正確的算法是必須要和下方h君一樣,以單日或計時來計算薪資
24500/(31-6)=980 k君工作10天薪資為9800
: 至於當天臨時請假對我方造成的困擾,
: 與我方臨時追加人員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 以及主辦方究責後產生的損失,我就不多說了。
困擾是你在說
追加人員哪來相關費用?聽你在唬
k君的薪水那邊你們就總共未支出18000,剩下來15天18000請不到人?
你們有多花一毛錢?
主辦方究責如有造成違約、財產損害,那也是你們要提出證明,然後提起民事請求賠償
而不是你們今天在這邊barabara一大堆說自己多委屈
: 文中指的另一位工作人員,我先以H同仁代稱好了。
: H同仁直接離職的原因,是他在職的最後一天負責的工作為出口管制,
: 已經多次交代不得隨意放人、車進入園區。但此狀況卻未改善,
: 不只被我方督導人員糾正未果,連主辦單位方的工作人員都忍不住提出糾正,
: 但是H同仁除了屢犯之外,還向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頂嘴,
: 此事亦讓我方被主辦方指責工作人員態度不佳。
: 當天我方一位督導與H同仁詳談後,該名同仁也於口頭上請辭。
: 該H同仁本來也是約定月薪24500,但因為狀況為,該同仁出了包,
: 我方督導與之溝通後離職,我方將該員之六天改以時薪計薪,
: 而非以約定之扣除薪資的懲處方式計薪。
: 兩名人員的情況差異在於,H同仁是與我方談過之後離職,
: Klose5566則是連續兩天當天臨時請假後離職,
: 故公司對兩者的決議是對H同仁從寬計薪,
: 而對Klose5566採用約定的懲處方式計薪。
: 故會有兩名人員計薪方式不同的現象產生。
: 我們能夠理解Klose5566對於園區一些現象的不滿,
: 但是此活動我方亦是準備地相當匆忙,
: 原本主辦單位另有委託一間公關公司執行,
: 因為很多因素而轉成由我方執行,
: 我方亦是在開展前一個月緊急接手,
: 故Klose5566對我方的管理有所不滿,我可以理解。
: 至於需要常常縮減人力的部分,我就不方便多說了,這是牽扯到主辦單位預算的問題。
: 不諱言的可以告訴大家,我們在替前一家公關公司承接爛攤子,
: 所以的確一開始非常的混亂,有些問題沒有辦法立即性的處理。
勞基法第62.63寫的很清楚
不要說自己接爛攤子很委屈,因為那就是你們公司該接的
想賺錢就是要吃下來
: 因此造成Klose5566不滿的因素,我方皆非常了解,
: 但也只能一邊穩定混亂的局勢,一邊解決。
: 我方常常告知園內工作人員,若有無法忍受需要解決的問題,
: 皆可與我方反應,我方一定會想辦法處理。
: 今天會有現在這個情況,我本人亦是感到很難過,
: Klose5566與我方公司已配合多次,且幾乎都是與我接洽報名,
: 相對於園區的其他第一次配合的工作人員,
: 我本來是把Klose5566當做自己人的。
: 但是Klose5566針對不滿卻採取了一直容忍的方式,
: 直到忍受不住而提出離職,我方亦是感到相當遺憾。
: 由於下午Klose5566 LINE我時,正值園區客人最多正在忙的時候,
: 故未能即時回應,剛剛有私訊Klose5566,但尚未回覆,
: 而又於網上看到此篇文章,故在此回文回應。
: 針對此次事件的起因,造成Klose5566不滿的部分,
: 的確是我方沒有處理好前一家公關公司的爛攤子所引起,
: 但亦希望Klose5566可以理解此次表達不滿的方式是有不妥的,
: 有問題皆可以提出溝通解決,而非臨時請假曠職。
: 之前數次的合作我覺得雙方皆合作愉快,Klose5566的工作表現中規中矩,
: 是不錯的工作人員,希望這次的是雙方可以談開,還可以有往後的合作機會。
你們如果私下解決就算了,既然你要回文公開讓人砲,我們也沒辦法
我在說一次,任何形式的預扣薪資、超薪罰款都是違反勞基法規定的事項
另外k5566
你可以去一趟勞保局查詢你的勞保紀錄
按照勞基法規定,不管試用期有的沒的,只要第一天上班,雇主就必須要提勞保
(別跟我說一個公關公司員工數三人以下)
如果沒有,你可以去和勞工局檢舉
另外就是你這次的薪水是離職即刻結清,還是隔月五號給?
前者沒問題,後者違反勞基法,一樣能檢舉
惡質企業就該讓他們受罰,雖然因為我們鬼島那群只會打架的立委不做事
導致勞基法對雇主的罰則不痛不癢,不過至少可以把這些企業拉出來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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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基法當然可稱作惡質,刑法第三百零一條有說喔:D,別想著要告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可以算和公共利益有關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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