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黑特] 幹 系費還不能不交的喔

看板KUAS作者 (我是阿肥巴你頭)時間16年前 (2008/08/28 18:07), 編輯推噓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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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deimosC (取捨之間見勇氣) 看板: Hate 標題: [黑特] 幹 系費還不能不交的喔 時間: Thu Aug 28 02:23:59 2008 看了以上的討論串,系費貴的要死,系會活動又不見得厲害,為什麼還要交錢? 而系會為什麼又可以這樣理直氣壯的收錢? 小弟不才,不小心唸了兩間學校,一間是淡水,一間是古亭,當我轉入古亭 大學時,當然也馬上有人來討系費,我們一群同期的轉學生當然不交,當時 也被學長姐和系上關切。 這是民主的時代,我們當然有權捍衛自身權益,但也該有法治觀念, 可先看看各校課外組對於系費的規範。 如grioo大所說,系會是學務處課外組下的「社團」,但可能很多人不會去注意的是 系會的性質又比較特殊,以以上兩間學校來說,都另外對系會的組織有所有規定, 畢如淡水大學,課外組除了對一般社團寫了「學生社團組織規則」,又對系會 寫了「淡水大學各系所院學會組織規則」,其中提到:  第二條  本校系(所)院學會,以各系(所)院在學學生為會員。  第三條  學會會址設於本校各系(所)院辦公室。  第四條  本校各系(所)院在學同學均應參加各該系(所)院學會。  第五條  會員有參加各該學會舉辦各項活動之權利。  第六條  會員有遵守會章服從決議之義務。 古亭大學課外組的系費規範寫在「學生學會組織綱要」裡: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校學生得按各該肄業學系為單位組織學會,  並定名為國立古亭大學○○學會。  第 二 條  學會以聯絡感情砥礪學行及培養互助合作精神為宗旨。  第二章 會 員  第 三 條  凡本校各該學系在校之肄業同學均為該學會之當然會員。  第三章 權利與義務  第 四 條  會員有行使選舉、罷免及參加一切活動之權利。  第 五 條  會員有遵守會章,服從會員大會、理監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之義務。 因此,當我們進入某系的時候,我們已經成為「當然會員」了... = = 會員的義務→交錢 = = 這點讓我們在不交系費上變得站不住腳。 個人是覺得不知道是誰寫出這種東西,沒有讓學生有選擇的餘地。或許該有更多人站出來 揭露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憑甚麼我們就這樣「入會」?!系會既然也是社團,就應該 像一般社團一樣自求多福阿, 怕沒人加入、怕沒錢做事,哪個社團不是這樣? 問題在於系會自己要先作出口碑與給人信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4.101

08/28 02:25,
當然是自肥的人寫出來的
08/28 02:25

08/28 02:25,
上一屆貪污不代表下一屆會貪污
08/28 02:25

08/28 02:25,
系學會又不是一直同樣一批人在做
08/28 02:25

08/28 02:26,
可是上一屆貪污就讓大家對下一屆沒信心
08/28 02:26

08/28 02:26,
但是沒信心啦
08/28 02:26

08/28 02:26,
我替你感到惋惜...還是有系會的
08/28 02:26

08/28 02:26,
對阿這就是問題 想要做事的人被害
08/28 02:26

08/28 02:26,
口碑與信心才是重點...
08/28 02:26

08/28 02:27,
好系會
08/28 02:27

08/28 02:27,
不然你以為這次總統為啥為會壓倒性的贏
08/28 02:27

08/28 02:28,
系學會比總統....痾
08/28 02:28

08/28 02:28,
監委跟會員要監督吧 貪污不是常態要監督好
08/28 02:28

08/28 02:29,
好慘...還好我們學校沒這樣規定
08/28 02:29

08/28 02:31,
真爽,沒規定就不要交!!
08/28 02:31

08/28 02:34,
g大,這也是我說的權力問題,所以可以不用繳
08/28 02:34

08/28 02:35,
我覺得你花4000塊買到400塊的內容 然後又
08/28 02:35

08/28 02:36,
又要被剝皮一次 這樣不對吧?
08/28 02:36

08/28 02:37,
你要探究這些組織綱要所訂定的前提,裡面對
08/28 02:37

08/28 02:37,
於權利義務的明確定義,不是隨便什麼東西都
08/28 02:37

08/28 02:37,
能冠上義務,要講求合理性的, 尤其是有關係
08/28 02:37

08/28 02:37,
到"錢" ,學校都不能說要漲學費就任意漲了,
08/28 02:37

08/28 02:37,
系費的正當性要是夠,各校直接報教育部核
08/28 02:37

08/28 02:38,
準不就好了,可是事情是這麼簡單嗎? 科科
08/28 02:38

08/28 02:38,
我是覺得啦 學校用規章直接定這種規定
08/28 02:38

08/28 02:38,
推R大,還要是看系會的做事程度吧
08/28 02:38

08/28 02:38,
大學四年沒繳過系費 顆顆
08/28 02:38

08/28 02:39,
就算打到大法官解釋去 也很有可能被用
08/28 02:39

08/28 02:39,
沒錯,這也是我們所質疑的地方,一開始根
08/28 02:39

08/28 02:39,
大學自治給駁回去.... 所以....真慘
08/28 02:39

08/28 02:39,
本就不能讓我們毫無所知的成為當然會員
08/28 02:39

08/28 02:40,
g大,我們有問過人,的確會因為「大學自治
08/28 02:40

08/28 02:41,
」而管不到
08/28 02:41

08/28 02:41,
對方使出大學自治,我們就放"立委"大絕啊XD
08/28 02:41

08/28 14:00,
淡水大學?? "遠稻德國"的第一間嗎?
08/28 14:00

08/28 14:21,
是"德國真遠"吧 蛋漿也在淡水呀
08/28 14:21

08/28 17:11,
大學自治還會怕教育部喔!龜的像兒子一樣
08/28 17:11
但是大學法明文規定~學校可以代替學生會收費 卻不得強制要求學生繳費~系會費就更不用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2.106 ※ 編輯: huabandd 來自: 218.164.2.106 (08/28 18:11)

08/28 18:30, , 1F
剛剛耙文才知道系學會只是"學生社團"~社團而已
08/28 18:30, 1F

08/28 18:33, , 2F
當初註冊還跟註冊費一起收~這...我還不夠錢~被逼去領錢~暗
08/28 18:33, 2F

08/28 19:50, , 3F
(戰)
08/28 19:50, 3F

08/28 20:50, , 4F
雖然只是學生社團..不過屬於學生自治團體吧
08/28 20:50, 4F

08/28 20:55, , 5F
學生"自治"團體 這兩個字看起來格外諷刺
08/28 20:55, 5F

08/28 22:13, , 6F
不用交不用交不用交不用交不用交不用交不用交不用交
08/28 22:13, 6F
就算是學生會也不能硬逼你繳錢~說什麼沒繳不能註冊之類的 其實就已經算違法了~那系學會就更沒立場逼你繳錢了 ※ 編輯: huabandd 來自: 218.164.12.147 (08/29 09:11)

08/29 10:59, , 7F
義務不包含繳錢這項啊
08/29 10:59, 7F

08/29 12:25, , 8F
還在吵這個阿...(累)
08/29 12:25, 8F

09/02 18:07, , 9F
不繳就是要比人兇 先繳錢後找兄弟 一切都搞定
09/02 18:07, 9F
文章代碼(AID): #18jdZk2o (KU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