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超幹] 新生注意~~~別在繳系會費嚕~~~~
※ 引述《DOcean (迪歐炫)》之銘言:
: 看各位學長姐的討論下來
: 我只想問個問題
: 就是宣導新生不要交系會費的這一群人
: 是覺得學校此一制度廢除後對全校學生的利益是增加的嗎?
: 因為常看到就是說
: 系會費不玩學會的就不要繳...老實說 玩學會的人應該不是大多數(應該拉)
: 那...大多數人都不繳...(讓首PO如願)
: 系學會沒錢
: 全校大多數的學生利益會上升?
你說的是沒錯~大家都不繳錢的話
以後只會越來越沒有活動可以玩
但是使用者付費~我不想玩~可以不繳吧
想參加的人在繳錢~或是現場購票之類的
這樣應該很公平吧?
: 我個人對系會費的看法是反正就繳著放著
: 我繳費了 之後活動不如我繳費的預期
: 我就罵
: 活動弄得好 我也開心
: 最後系會費繳不繳還是讓人自己評估吧...
: 新生被影響就不繳系會費...那不爽的不是93級而已了..
: 最衰的應該是94級
: 94級: [超幹]媽的 到這屆就經費大短缺 衰
: [超幹]新生請老實交系會費好嗎?
: 想說的是 首po應該是要新生好好評估 而不是不交吧
要新生好好評估? 我怎麼記得當初有人跟我說
不繳學生會費無法完成註冊~一開始就誤導新生
是要新生評估什麼? 我剛剛去查了一下詐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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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的普通詐欺罪是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
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條文內容是說要以詐術為之,使人陷於「錯誤」,
才可以成立本罪。
所謂「詐術」,就是傳遞不實的資訊,例如將贗品充作真品出售。但是要注意的是,資訊
有真假的內容,才可能不實;沒有真假內容的語言,無從施詐。例如甲在路邊賣畫,乙向
前詢問價錢,甲告知一幅畫要新台幣二千元,乙一聽覺得是很便宜的價錢於是挑了一幅畫
且付了甲新台幣二千元後,便坐計程車走了。在甲乙買賣的過程中,甲並沒有說任何有關
甲所賣的畫都是真品之類的話,所以如果乙事後發覺所購買來的畫是贗品,而向法院提出
對甲的告訴,這樣一定告不成的!這情況只不過是乙自己從頭到尾一直誤以為甲賣的畫是
真品,而認為甲惡意不告知事實。
「錯誤」指的是,受騙者在有判斷能力下就"認知"與"事實"有不一致。與上述相反的例子
是,甲向乙介紹說所賣的畫都是家傳且無價的真品,因家裡缺錢只好忍痛割愛賣出,乙信
以為真且將畫買下。在這個例子中,甲即是傳遞不實的訊息,使得乙在認知上以為是真品
,而事實上是贗品的情況下買下了畫。這個例子中,甲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並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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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說的為假設
學生會以詐術使新生交付學生會費
告訴新生不繳學生會費就不能註冊
但是事實上有沒有繳學生會費都可以註冊
新生信以為真繳了學生會費
那照詐欺的定義來看
學生會使新生陷於不繳會費就不能註冊的錯誤當中
那這條法律用在這邊來說應該是成立的吧?
以上都是我的假設
因為我不確定這條消息是從哪邊出來的
不知道究竟是學生會? 或者是其他學長姐? 又或者是被誤導的新生
但是我確定我有聽到這麼一條消息
如果站在公平的出發點上
靠著文宣把自己的形象打好
有興趣的人自然會來繳費參加活動
而不是告訴新生沒繳錢不能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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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到這邊好像有點扯遠了~扯到學生會費去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系學會的文宣是評估的一環
但別忘記了~勸退的學長姐的意見也是評估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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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你想被fire嗎??】
【我:我想畢業!!】
【老闆:你以為我會讓你畢業嗎??你弄壞我太多東西了】
【我:我留下來只會弄壞更多東西啦!!】
【老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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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