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新聞] 判刑首例部落格貼歌 被判5個月

看板KTV作者 (紅豆)時間17年前 (2007/05/14 10:54), 編輯推噓1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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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fughetta (fughett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判刑首例部落格貼歌 被判5個月 時間: Sun May 13 21:03:00 2007 我剛好在相關的產業 有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其實有部分是很令人咋舌的 以下就我個人的知識做一點簡單解說: : 那買cd傳到電腦轉成mp3檔 : 在放到網誌上面也會被抓嗎 是的,即便你有正版CD,只要把音樂放在網誌上就構成非法 再不然請你擷取曲目的45秒 45秒是可供試聽下載的安全範圍 切記,絕對不可以把整首曲子都放上去 : 據說現在店家不可以隨便撥放音樂 : 要跟唱片公司買什麼撥放權 : 這樣搞下去 : 會不會到後來唱片公司倒光光..... 是的,現在店家的確不可以隨便放音樂 君不見,便利商店幾乎都放廣播,而大賣場都用自己的創作曲目嗎? 下回到便利商店門口的時候仔細看 他們門口有貼一張MUST的貼紙 這個協會是掌管著全球幾乎大部分版權的公司 但是這個協會並不是唱片公司,而是著作權協會 (喔,對了,這個協會的頭頭是包氏雙生子其中一個) 只要你的活動有演出音樂,無論是以什麼形式,都需要付給他們使用費用 我自己因為手邊的案子有和他們打過幾次交道 有些個案真的是令人覺得很腦殘 1. 演出自己的作品要付費 我之前經手一個活動,邀請了某位音樂家來台演出 這個音樂家小有名氣,也帶來了許多自己的作品 但因為這個音樂家有加入這個協會 以致於說我辦這個活動,即便音樂家本人要演出本人的作品 我還要寫一份公文去申請使用作品的許可和負擔使用作品的費用 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丁丁 而且他們的定義非常的廣義 連免費的節目演出,只要是公開的使用,他們就有權利跟你收錢 所以今天如果說我有個社團活動要演出滷蛋的作品 即便我的社團是熱舞社拿歌曲墊底配舞 呃,只要是公開他們就有權利跟你收錢 2. 放廣播也要錢喔 其實並不是說放廣播就不用錢 只要是有加入這個著作權協會的作曲家(哎,幾乎逃不掉啦!) 你只要一放這些作曲家的音樂就是使用者付費 因此那些有放廣播的便利商店需要去和這個協會提報說我們有多少坪數 然後每坪使用放音樂的權利要多少錢等等 單看單坪可能覺得價錢還好,可是像某些大賣場都是幾百坪的 一年下來也是非常大的費用 假設「天天都騙你」的廣告曲作者申請入這個協會 噢噢,那這個大賣場即便放的是自己花錢請人創作的廣告曲 一樣還是要付錢的~ 之前獨角獸就是因為沒有付這個費用所以被這個協會告 並不是只有IFPI管轄內的會有問題,獨立廠牌的也一樣 另外一個引伸的學習是 你若討厭你們公司的話,倘若你們公司有放廣播或唱盤的習慣 呃,你知道應該怎麼做........ 3. 我演出別人的作品放在部落格上可以嗎? 其實這種行為是犯法的 演出別人作品是另外一個版權的問題 這個部分就要牽涉到詞曲版權的歸屬 一般若你是歌手,你演唱他人作品會牽涉到詞曲作者的權益 之前業界其實有某位樂手不清楚這樣的法律條文 在製作的專輯中放了許多老歌 但是在發行的時候法務告知公司這個問題 公司去接洽各曲原作者後發現那根本是一個自掘墳墓的動作 除了使用權利的價格不便宜外 可能有某首曲子是同時屬於不同家唱片公司的 當然,可能你很幸運沒被抓到 但是真的建議版友們小心點,因為這種行為確實是觸法 4. 我在我家浴室大聲唱滷蛋的歌犯法嗎? 這個問題我當時是真的有問過那個協會 他們說只要不公開的情況就不算犯法 但若你在你家浴室唱歌且自拍V8放上網路,那就是犯法 之前有業者演出全本的梁祝 但因為其中有兩首曲子沒有申請許可且付使用權利金 就被MUST一狀告上法院,而且是敗訴 當然這是要抓不抓的問題沒錯 但是這個協會通常非常注意相關演出訊息 你一有演出大概他們的電話也不會讓你等太久 美其名是提醒你別觸犯法律喔,實際上,呃,你知道的 5. 古典音樂就不犯法嗎? 嚴格說起來,演奏古典音樂雖說是不用付演出費用的 但是你要確定作者是否沒有法人機構,除了那種死了幾百年的 如果他死了但卻有法人機構,你還是乖乖付錢吧 另外,播放古典音樂是另外一回事 你如果使用了如馬友友的巴哈大提琴協奏曲 因為這首曲子是由馬友友演出,即便巴哈不用錢 你還是必須繳交使用馬友友演出的使用權利費用 已經蒙主寵召的卡拉揚也同理,唱片公司還沒掛就是要小心點兒 總之,即便是在你自己的私人影像作品裡頭用了別人的音樂或作品 學著低調一點點比較好囉 有點太長了,謝謝大家耐心觀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04.132

05/13 21:04,
長知識
05/13 21:04

05/13 21:05,
推專業
05/13 21:05

05/13 21:05,
以後乾脆就讓店員再櫃檯吹樂器好了 噗 什麼都侵權 囧
05/13 21:05

05/13 21:05,
借轉某個其他站的隱版
05/13 21:05

05/13 21:06,
05/13 21:06

05/13 21:05,
我騎腳踏車也算?
05/13 21:05

05/13 21:06,
可以M了啦,長知識
05/13 21:06

05/13 21:06,
一定要M
05/13 21:06

05/13 21:07,
那依照第三點 那之前那個JS向NANA致敬的 不就可以告到死?
05/13 21:07

05/13 21:08,
推 看八卦長知識
05/13 21:08

05/13 21:08,
三樓,你吹有版權的曲子一樣侵權orz
05/13 21:08

05/13 21:08,
那如果把網站架設在國外,可以嗎?
05/13 21:08

05/13 21:08,
低調點 說不定以後連講音樂的名字都要收錢
05/13 21:08

05/13 21:08,
讚歐
05/13 21:08

05/13 21:09,
比方說架設在西藍那種小島國 可以躲避法律問題嗎?
05/13 21:09

05/13 21:09,
聖路西亞剛剛出爐的 可以考慮弄到那裡
05/13 21:09

05/13 21:09,
推個長知識...
05/13 21:09

05/13 21:09,
其實連自己練鋼琴彈流行歌曲都算侵權
05/13 21:09

05/13 21:09,
推=.= 在看文的過程多了好多"推"
05/13 21:09

05/13 21:11,
◆ 這一篇文章值 249 銀
05/13 21:11

05/13 21:11,
我很好奇....演出自己作品不付錢會怎樣?
05/13 21:11

05/13 21:12,
看來以後都聽大悲咒好了...orz...
05/13 21:12

05/13 21:12,
這樣說 在街上隨便哼個歌就會犯法囉..這啥鬼= =
05/13 21:12

05/13 21:12,
那在外面邊騎車邊唱歌算公開嗎 會不會被告
05/13 21:12

05/13 21:12,
這協會真的滿腦殘的,大家一起來抵制,看他們還玩什麼
05/13 21:12

05/13 21:13,
不行 這樣慈記 佛胱山 XX寺 都來跟你收錢了
05/13 21:13

05/13 21:14,
搜尋第一個是明新科大@@
05/13 21:14

05/13 21:14,
有專業
05/13 21:14

05/13 21:14,
只能說她們抽版稅抽的很多 ˊ ˋ
05/13 21:14

05/13 21:14,
大悲咒也不行阿...囧
05/13 21:14

05/13 21:14,
案 天氣很暗! 一堆神經病 我得承認尊重著作權的重要性
05/13 21:14

05/13 21:14,
那同樣的旋律 自己重新編曲使用(非商業) 是合法的嗎
05/13 21:14

05/13 21:15,
看完這篇我看不到啥鬼保障智慧財產權...只看到群死要錢的
05/13 21:15

05/13 21:15,
可是也不能這樣被無限上綱阿?! 垃圾協會
05/13 21:15

05/13 21:15,
儼然已經成為惡法下的扭曲現象了揪咪
05/13 21:15

05/13 21:16,
根本是把法律跟司法機關當作牠們的討債小弟
05/13 21:16

05/13 21:16,
幹 包氏根本是現代王莽!
05/13 21:16

05/13 21:17,
所以在公共澡堂洗澡時唱歌會侵權囉?!? 囧
05/13 21:17

05/13 21:17,
歌星少點花費=宣傳費減少=唱片降價20% 可以這樣嗎?
05/13 21:17
還有 137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5/13 23:54,
推!!
05/13 23:54

05/13 23:57,
所以放A片超過45秒也小心被告....
05/13 23:57

05/14 00:14,
A騙沒有版權問題 SOD在日本也沒辦法主張版權
05/14 00:14

05/14 00:20,
全面抵制啦 這輩子不會再花一毛錢在音樂上了
05/14 00:20

05/14 00:42,
05/14 00:42

05/14 00:46,
搞到後來只要有音樂出現就要錢了 案
05/14 00:46

05/14 00:47,
看八掛長知識
05/14 00:47

05/14 01:08,
馬的 腦殘包莖小弟....
05/14 01:08

05/14 01:27,
他媽的垃圾協會
05/14 01:27
Johnlord: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14 02:03

05/14 03:15,
那滷蛋自己抄自己的歌要付錢嘛??
05/14 03:15

05/14 03:41,
根本就是音樂討債集團嘛!那整天哭唱片難做是哭假的喔~
05/14 03:41

05/14 10:53,
可以借轉至KTV版嗎? 我想一些該了解的要給他們知道
05/14 10: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29.136

05/14 10:54, , 1F
給ktv版的各位大大看一下上文的第3點
05/14 10:54, 1F

05/14 10:55, , 2F
不是想引起恐慌,只是給大家知道一下
05/14 10:55, 2F

05/14 10:55, , 3F
他們基本上都是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
05/14 10:55, 3F

05/14 10:56, , 4F
但是什麼時候會看到大家就不知道了 囧
05/14 10:56, 4F

05/14 10:56, , 5F
如果覺得不適合在這討論的話,我會自D
05/14 10:56, 5F

05/14 11:25, , 6F
MUST公司是來搶錢的...= =
05/14 11:25, 6F

05/14 11:51, , 7F
來抓我阿~(拍拍
05/14 11:51, 7F

05/14 13:03, , 8F
MUST公司的董事長是包小松...
05/14 13:03, 8F

05/14 13:31, , 9F
超專業 上了一課
05/14 13:31, 9F

05/14 14:44, , 10F
於是現在要鼓勵大家創作唱自己的歌了XDDD
05/14 14:44, 10F

05/14 16:14, , 11F
如果付了錢到底是要付給誰呢?
05/14 16:14, 11F

05/14 16:23, , 12F
我猜:付給mxst,然後會送到各唱片公司
05/14 16:23, 12F

05/14 16:24, , 13F
各唱片公司會結算給著作人..重點是不多
05/14 16:24, 13F

05/14 16:24, , 14F
囧...................我猜啦!
05/14 16:24, 14F

05/14 16:57, , 15F
演唱 通常要有營利行為 才構成侵權 吧
05/14 16:57, 15F

05/14 17:05, , 16F
義演也算喔! 只要使用到他的音樂.囧..
05/14 17:05, 16F

05/14 17:06, , 17F
基本上,好像只要公開就算....
05/14 17:06, 17F

05/14 17:08, , 18F
所以才讓人感覺無言阿...=口=|||
05/14 17:08, 18F

05/14 17:42, , 19F
告是可以呀 不過原告要舉證 舉證之所在 敗訴ꐠ
05/14 17:42, 19F

05/14 17:45, , 20F
之所在呀 反正盡量合理使用不要營利 侵犯市場
05/14 17:45, 20F

05/14 19:28, , 21F
連自己哼歌都要拿來告也太誇張了
05/14 19:28, 21F

05/14 19:29, , 22F
又沒有商業行為 這麼死要錢是怎樣
05/14 19:29, 22F

05/14 20:19, , 23F
他要舉證當然是可以啊! po文者有前輩
05/14 20:19, 23F

05/14 20:20, , 24F
吃過虧啦!
05/14 20:20, 24F

05/15 00:52, , 25F
若是真的被告了 那一定會紅XDDDD
05/15 00:52, 25F

06/01 20:06, , 26F
音樂都不音樂了... (推專業)
06/01 20:06, 26F
文章代碼(AID): #16HyzFxt (KTV)
文章代碼(AID): #16HyzFxt (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