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第一屆雄友盃OB賽章程
《2011第一屆高雄中學校友盃》
一、參賽資格: 高雄中學在校生、高雄中學畢業校友
二、比賽日期:2011年 8/13 8/14
三、比賽地點:高雄中學戶外球場
四、報名方式:
1.事先繳交報名表,並於事前已ATM轉帳
2.事前繳交報名表,於當場繳交金額
3.當天報名,當天繳交報名費用
五、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8/13日當天上午八點前;即日起起開始繳費
六、報名隊數與人數:
每隊至少6人,最多10人。最多錄取12隊,在校生有保留隊伍數至少3,以事前報名為主
,最多收到12隊伍數,若事前報名額滿則無現場報名之方式;若隊伍數在8/13
00:00前仍未達12隊,則接受現場報名。若有校友想參加但是找不到夥伴則可利用官方
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76418322422334)去尋找夥伴;
也可以個人名義事先報名,隨機加入現場報名之隊伍數當中。
每隊報名人員雄中校友數須達2/3,場上比賽人員也必須至少2/3為雄中校友。
或者1/3雄中校友,則齊餘2/3需為高雄區高中畢業學生
七、繳交費用:
保證金每人50元再加上每人報名費50元。
Ex:報6人即繳600元(報名費6x50=300 加 保證金6*50元。)依此類推。
八、繳交方式:
運用ATM或郵局轉帳,現場繳交亦可
九、報名填寫內容:
寄信至(nichaellin@livemail.tw)
標題請打OB賽報名
(1)隊名 (隊名需含有雄中兩字 任意排列及可)
(2)聯絡人
(3)隊長
(4)隊員
(5)隨隊裁判
(6)欲使用之繳費方式
註1:隊員姓名後請加註隊員的畢業屆數、班級(請務必填寫,以證明為雄中校友) ,還有
是否參加過校友盃。
註2: 聯絡人、隊長、隨隊裁判請附上聯絡電話(手機),以便聯絡。
註3:隨隊裁判須擔任他賽副審,由報名隊員其中一人擔當,為避免賽程衝突,報名人數
建議六人以上。副審負責計分翻牌,無需受過排球裁判研習。
註4: 當天可以修改出賽者姓名,但不能加報或退報名費,(即總人數不變,報幾人就有幾份紀念品)未在報名名單內者出賽遭檢舉以棄權論,確定要更改球員名單,請記得至大會檢錄處修改。
貳、競賽規則&注意事項:
一、每隊需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登錄報到,若開賽時間十分鐘內未到,視為棄權。
二、每位球員可參加一隊,若重複出賽或未在登錄名單內而出賽遭人檢舉者以棄權論。
三、裁判及隨隊裁判(擔任他隊比賽副審)需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登錄報到,並於賽後
清點比賽用具有無缺少。(主審仍由主辦單位出。)
四、今年錄取12隊,分3組四隊循環,每個循環皆採三戰兩勝制;勝場多者晉級,
勝場相同者比較得失分率:「總得分/總失分」,比值大者晉級。
五、9強內採單淘汰制,取前3名獎勵。
六、比賽第一局25分,第二局25分,第三局為15分
七、若遇颱風等不佳天候,主辦單位將會主動通知各隊負責人並將賽程延後一週。
若是賽程進行中遇雨,採1戰1勝30分制(沒有deuce)。〈一切突發狀況由主辦單位
決議,再行公告大家〉
八、比賽當天請配合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以供查驗身分,若經對手抗議非校友並查驗
屬實,以棄權論。
九、保證金制度:於繳交報名費時一同繳交保證金,若遭大會棄權則沒收保證金;其餘
隊伍賽程結束後 可領回保證金。另外,打入第二天賽程之隊伍,若棄權也可
退回保證金。
註1:棄賽ex:球員非校友或球員未在報名名單內,隊伍未聲明棄賽但比賽時間未
出現,隨隊裁判在比賽前3分鐘未到場)
十、請各隊統一服裝顏色(不含號碼可),自由球員需穿不同顏色衣服,違者扣押保證金
十一、開幕典禮8/13早上9點舉行(若有更改以最後通知為準),請各隊務必到場,將有
重要事項提醒,若不到場其損失請自行負責。
十二、本次報名之先後順序將以收信時間先後判定
十三、相關退費之規定:
無故退賽之隊伍:全額費用將歸於主辦單位。如隨隊裁判在比賽三分鐘前未到或
不到,將扣留保證金300元,如因臨時事故不到,應請人代替擔任隨隊裁判。
十四、若於循環賽中互咬先比勝場數再比得失分率
十五、此賽事之規則及計分採用國際最新排球規則,詳細規則記載於比賽當天的秩序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211.116
→
07/09 16:47, , 1F
07/09 16:47, 1F
推
07/09 23:07, , 2F
07/09 23:07, 2F
推
07/09 23:29, , 3F
07/09 23:29, 3F
推
07/09 23:50, , 4F
07/09 23:50, 4F
→
07/09 23:50, , 5F
07/09 23:50, 5F
→
07/09 23:51, , 6F
07/09 23:51, 6F
推
07/10 02:02, , 7F
07/10 02:02, 7F
推
07/10 06:24, , 8F
07/10 06:24, 8F
推
07/10 14:14, , 9F
07/10 14:14, 9F
推
07/10 21:25, , 10F
07/10 21:25, 10F
推
07/11 00:53, , 11F
07/11 00:53, 11F
推
07/11 01:06, , 12F
07/11 01:06, 12F
※ 編輯: nichaellin 來自: 114.39.153.71 (07/13 00:28)
→
07/14 11:01, , 13F
07/14 11:01, 13F
推
07/21 15:21, , 14F
07/21 15:21, 14F
→
07/22 13:53, , 15F
07/22 13:53,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討論
1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