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需要一點小幫忙 有人熟悉著作權這個領域的嗎

看板KS_DEBATE作者 (i love...)時間19年前 (2005/04/26 01:5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komoro (tkc)》之銘言: : 雖然是一年前的事了 : 不過我跟我女朋友在創作上跟一個會讓我們氣到渾身發抖的人有所爭執 : 現在我們想做的是 讓這個影片無法繼續讓他任意展出 比賽等等 : 或是請他刪除有我們創作的部分 : 另外他還想告我跟我女友毀謗 損及他的名譽 : 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給點意見 另外幫我們注意我們需要作怎樣保護自己的動作 : 以下是相關的連結 : bbs://140.113.222.130 : [C]lass [分組討論集] -> FLSpecial/ 分類 Σ [本站獨享] 特色區 : ->6 ForStudy/ 看板 Σ 學術討論研究 : ->Acting 研究 ◎ 張牙舞爪的極致感 : 我的id是peace 我女友的id是whirling : 請大家幫幫了 Q__________Q : 因為他是一個很會打關係的人 : 我怕我女朋友在這件事上被傷害到了 : 感謝大家 看不是很清楚。 不過那個淋浴凱是雄中那一個嗎?(當然,這不是重點) 我的看法是,法律上想要有利就是:證據、證據、證據。 你有辦法證明舞蹈、音樂是你創作的,你對他的所有指控就因之成立。 反之的話,恐怕就只能摸摸鼻子了。 畢竟,從文章敘述的情境中,我可以看出來「賊」是在說誰。 所以,若不能證明你講這句話是「恰如其份」, 我想情緒性語言還是不要「公開」講好了。 心理上的傷害固然痛苦,但是如果因此而有法律責任, 我想大家應該都不希望見到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77
文章代碼(AID): #12RIzb4D (KS_DEBAT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2RIzb4D (KS_DEB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