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竹聚

看板KS94-315作者 (紅茶を飲む程度の能力)時間15年前 (2009/03/16 01:33),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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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沒辦法去我真的很遺憾 不過這真的是意外... 都還沒出大學路就撞到人,是個陪考的媽媽,也是高雄人 我車前頭撞到她的腰把她撞倒之後倒地撞到頭 送醫之後做X光檢查醫生是說只有外傷應該不會有後遺症或生命危險 對方也都意識清醒並能自行走動 雖然如此但我撞人是事實,她受傷也是事實 因此她在六個月內仍然能對我提出告訴 所以我只能希望她能早日康復,不然這一告聽說我就會有前科 不過該說不幸中的大幸嗎? 其實對方也算是明理,雖然一開始有點生氣不過後來態度也軟化了 她好像是個鄰長,偶爾也會調解車禍糾紛,也算能了解過失肇事者的心態 是真的希望她沒事啦,畢竟看起來不像是個會為告而告的人 還好她是高雄人啦,我還能麻煩我家人去慰問她 不過這對我家人真的很過意不去,我都幾歲了還要他們去低頭幫我善後 讓我體會到我真的是渺小的,22歲還不是一樣什麼都做不到 我個人當緊急煞車撞到她之後,我自己也左側倒地滑了十幾公尺 除了左腳膝蓋擦傷和左手臂撞到地上大概有黑青之外沒什麼大礙 機車也只有左邊煞車歪掉而已 說來也巧合,昨天我才各陪李威和我朋友去嬌大門口土地公廟拜過兩次 怎麼還會在離嬌大這麼近的地方發生事情?難道沒有效嗎? 不,說不定正是我拜過了兩次我才有辦法還能冷靜的活著在這裡PO這篇文章吧 總之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勿以惡小而為之 意外就是意料之外發生的事情,你根本不能知道何時會發生 如果意外剛好發生在你違規的時候,那就真的不管怎樣都錯在你了 最後,希望下次能參加到同學會 如果可以的話,順便祝我到9/15之前不會被告吧...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1.34 ※ 編輯: neoneon 來自: 140.113.91.34 (03/16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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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推,祝你和對方都安然無恙,這兩日感激你
03/16 01:56, 1F

03/16 02:04, , 2F
希望能平安順利!
03/16 02:04, 2F

03/16 12:32, , 3F
祝你和對方都安然無恙,這兩日肛雞你
03/16 12:32, 3F

03/16 14:09, , 4F
保重啊...希望平安無事 = ="
03/16 14:0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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