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近這麼多事

看板KS94-312作者 (...)時間15年前 (2008/11/09 16:04), 編輯推噓7(7020)
留言2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想 看你打了這麼多 我直接回好了 我本來是想要等你打到一段落的 所以也不知道你現在還有沒有繼續推 不過我想我先說好了 首先必須要強調 這些東西很多有可能我個人認知跟靜坐的朋友不同 再來就是我也必須要說  可能因為我的政黨色彩會造成你的誤解 但是基本上來說 我現在討厭民進黨的心情跟你們本質上是差不多的 原因就是在於讓我太失望了 也正因為這樣 所以我票是投給馬英九喔 所以我給我自己下定義是我現在往中間靠攏~XD 1.針對你這一段  我有跟你不一樣的看法

11/09 14:38,
我覺得光是學生內部就還有很不同意見
11/09 14:38

11/09 14:39,
你要如何感動最多的大眾? 集遊法修改是不是要放第一個?
11/09 14:39

11/09 14:40,
Gay柯提到KMT跟DPP一樣爛 我覺得有所不同
11/09 14:40

11/09 14:41,
陳雲林來 KMT高官去拍馬屁 DPP市議員裝熱血拼選舉
11/09 14:41

11/09 14:43,
上面都一樣爛 馬英九是清官比貪官更可惡
11/09 14:43
學生內部的意見來說大致上是相同的 當然是只在場的學生而言 你在政黑板看到的人渣 (抱歉用了帶有攻擊性的文字 但我找不出更貼切的用法 我下面會解釋) 以及未現身的大學生 不代表跟大家意見相同  也就是說你把大前提定調成 所有大學生都一樣 但是這點必須很明確的告訴你並非如此 也正因為並非如此 所以才說這不是野百合2 頂多是因為有一部分的人有重疊才會被定調成有野百合的色彩 再來 我也必須強調這不是南北差距 而是真的就像地震一樣 你越靠近震央 感受到的地震威力是越可怕的一樣 當然我也必須再次強調 我不喜歡你用暴力解決問題 所以我跟那群蠢蛋是不同的 而我所謂的爛並不在於使用暴力這件事情   姑且不論國民黨有多暴力(別騙我國民黨沒有激進份子) 而是你態度的轉換以及變調的速度 還記得當時陳水扁還在執政 當然他是個垃圾 現在還敢出來跑 真是可恥 當時國民黨上下一心揮舞著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 而在今天也的確如你們所願 應該說眾望所歸的將國旗順利的飄揚在這座島上 但就因為一個外人  你今天就禁止台灣人揮舞國旗的權利? 這不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應該有的概念體系 當然那群跑去陳雲林面前揮舞國旗的人  真的是沒事找事做 但是中央可能也沒有想到這事情會來得這麼的快  所以在還沒有應變完全的情況之下 只好以全面禁止 以及劃分不清的警示區來對於人民有所規範 但我必須強調 這個規範是不合法 也不合乎主權獨立的國家所必須的 理由就在於 這是人民基本的自由選擇權 政府在做任何法制規範的前提底下必須合乎憲法的法體系規範 也就是比例原則 你也可以說是最小侵害原則   我想請你想一想 今天國安局的措施有符合嗎? 似乎是沒有  在來稍微提一下導火線的唱片行 雖然這不是重點 而且唱片行選在這時候撥這首歌 其心可議 但縱使其其心可議 難道可以以警察審判的觀點來做處理嗎? 今天警察只是"使用職權的單位" 但其職權之賦予並非來自國家原本就給予的自由權 而是由法律所賦予警察的職權 本質上並不是自由權 所以警察不能任意的去做任何處置! 不然就是牴觸五權分立原則 我想國民黨忙著吃飯 民進黨假選舉 這點我就不用多說了~我們意見一致 2.這段我一半一半~

11/09 14:44,
但是民進黨的選民素質? 這才是令人不敢領教的吧?
11/09 14:44

11/09 14:44,
我很難相信有人可以抱著崇高理念卻跟暴民走在一起
11/09 14:44

11/09 14:47,
結果抗議結果? 陳雲林沒事 台灣人打成一片
11/09 14:47

11/09 14:51,
抗議遊行的人很多 但像我這樣默默看著的人更多
11/09 14:51

11/09 14:53,
到最後還不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
11/09 14:53

11/09 14:53,
學生抗議是國民黨不理 而民進黨等著收割
11/09 14:53
坦白說你不要跟我說民進黨的選民素質,哪個黨的選民素質在我看來都是非常低落 理由就在於今天你們,說你們不太好 應該說國民黨是勝利的一方 所以國民黨的人並沒有做出所謂逾矩的事情,假定今天敗選的也是你們 難保邱毅衝車大將軍不會再度親上火線。坦白說 國民黨這群人也沒有什麼嘴臉笑別人 台灣人(這裡不是族群分裂 而是指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的個性就是這樣 今天我贏了 我必須低調 不然人家說我沒品 我輸了 不合我意 我就鬧 鬧也就算了 一鬧就是一段時間 試問這在哪一個完全自由民主的社會裡面可以窺見? 但並不是說我要幫民進黨的這些滋事的人說話 今天 我一樣抨擊蔡英文沒有擔當如同我抨擊馬英九沒有擔當一樣 不要跟我說你都不負責 你帶出來的人民你就必須負責 但是負責之後呢? 傷害已經造成 不是推卸責任的時候! 你有聽到任何政府官員出來說要如何處置嗎? 國安局長 警察局長 馬總統(他是我選的 所以我不願聽到有人叫他區長) 劉院長(他是我滿敬佩的東吳校長)這些人 出來的第一句話都是:請蔡英文負責! 就如同前幾行我提到的 蔡英文必須負起很大的責任 但是難道任何政府官員都不必說些其他的話嗎? 今天會有這種情況 坦白說馬政府與有過失(講這個應該大家都還聽的懂) 刑法上過失犯都必須負責任了 難道你的一句"蔡英文要負責" 就要把擔子重新拋回給已經失去政權的民進黨嗎? 這樣我選你幹嘛 我繼續投民進黨就好啊! 似乎有點背離我的原意了 回到靜坐這件事情, 什麼叫做"抱著崇高理念卻跟暴民走在一起"你似乎曲解了這個靜坐的意義了 這個靜坐是沒有黨派運作的,這也就是當靜坐的第一天某民進黨份子到場時 學生報以噓聲 沒錯,你可以說這些人裡面不乏有民進黨的人士在裡面 但是請你不要曲解這個活動,這也是我一直有跟裡面的發起人討論的事情 不要把他泛政治化,縱使很難,你也必須要做切割 而該民進黨人士也非常能夠體諒學生的作法 因為他也知道 一但他加入了只會模糊焦點而已 最後,抗議的人很多陳雲林卻沒事情,針對他來 一堆人去抗議 我也是跟你一樣默默的看著台灣民主出糗,但是我還是必須跟你強調 跟學生靜坐沒有關係,爭點是警察執法過當以及集遊法的問題 但這牽涉到惡法亦法的問題,站在法律人的角度我會跟你說 沒錯,惡法亦法 站在一個人的立場 我會跟你說 惡法憑什麼要我去尊重 看到了嗎?這是立足點不同所帶來的角度不同 法律僅能夠對人民的生活最出最大的利益衡量,並不是一部法律要包山包海包大地的 把所有能規範的列進去... 我只能說這就是比較法的重要性,但這並非重點,所以也是不提 3.回不到的野百合,倒退的民主政治!

11/09 14:54,
我們已經回不到野百合了 因為已經沒有絕對的威權跟敵人了
11/09 14:54

11/09 14:55,
今天警察執法過當的意義跟白色恐怖 戒嚴都差太多了
11/09 14:55

11/09 14:58,
過多的悲情跟淚水在我看來 都是廉價的愛台灣
11/09 14:58
我們沒有野百合那樣崇高的信仰,也沒錯,我們確實回不到野百合當初精神了,因 為權威已被推翻,但過去的悲情跟淚水並非只是廉價的愛台灣。我們必須記取歷史的一切 只要有意義就不會廉價。我不敢說我有多崇高的精神,想去繼承過去的血和淚,但身在 這環境下成長的我們,對於這得來不易的民主政治應該要展現的,是更崇高的包容精神。 或許歐巴馬的當選並沒有如此崇高的意義,但只要將他定調成黑人以及民主的勝利,一 樣的事情就會出現不一樣的感受,其實說穿了就只是你沒有親身經歷罷了。 我說,228的家屬很可憐,一在的成為選戰的焦點,誰有對他們低頭,誰就有機會 贏得大家情感上的支持。你跟我說不要再打228的牌了,一切都是過去了,但正因為 過去了所以更要被記的,沒有人愛台灣是廉價的,不會因為你是外省人 本省人 客家人 或是原住民而有所不同。只要你愛台灣,這塊島嶼就有繼續存在的意義,也只有你確 實的認同這塊土地,也才有和協和平的可能。套一句麥肯說的,失敗了是因為我失敗了, 但你們是成功的,你們驕傲的選出了國家未來的走向,必須要服膺於領袖的領導,國家 和協才有開創明天的可能~! 打完了...幹...好累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2.167

11/09 16:05, , 1F
忘記解釋政黑的人渣了XD
11/09 16:05, 1F

11/09 16:10, , 2F
參再一起做撒尿牛丸...
11/09 16:10, 2F

11/09 16:21, , 3F
慘 我斷行沒說清楚 "抱持高理念卻跟暴民走在一起"
11/09 16:21, 3F

11/09 16:21, , 4F
指的是參與抗議陳雲林的群眾
11/09 16:21, 4F

11/09 16:22, , 5F
我覺得學生抗議很好 可是瑕疵很多 但也是自發的
11/09 16:22, 5F

11/09 16:22, , 6F
XDDDD
11/09 16:22, 6F

11/09 16:22, , 7F
表示是大家自發的 但是集遊法應擺在第一個 才不會被炒作
11/09 16:22, 7F

11/09 16:26, , 8F
不過 既然集會都是抗議集遊法是惡法了,你在依法去做
11/09 16:26, 8F

11/09 16:27, , 9F
會造成訴求不明 且會造成非議吧~
11/09 16:27, 9F

11/09 16:28, , 10F
你是指申請嗎? 我覺得不申請這樣比較好
11/09 16:28, 10F

11/09 16:29, , 11F
不過應該要主打修改集遊法 因為基本上王卓鈞不太可能下台
11/09 16:29, 11F

11/09 16:30, , 12F
要馬政府道歉 是正確 可是到最後就是被主流媒體混淆
11/09 16:30, 12F

11/09 16:30, , 13F
在播個薛香川你是不是人 整個議題就模糊了
11/09 16:30, 13F

11/09 16:31, , 14F
像我們討論到最後還是離不開民進黨抗議陳雲林
11/09 16:31, 14F

11/09 16:31, , 15F
但現在意義是在法律的本身 牽扯太多就甚麼都拿不到
11/09 16:31, 15F

11/09 16:32, , 16F
對阿 所以才會有讓人覺得訴求不名的感覺
11/09 16:32, 16F

11/09 16:32, , 17F
我也才說相信跟民進黨沒關係的人會相信 不信者恆不信
11/09 16:32, 17F

11/10 01:04, , 18F
Gay柯這篇還滿棒的,你長大了 (淚) 我好難得這麼想推
11/10 01:04, 18F

11/10 01:04, , 19F
你所po的政論性文章 XDD
11/10 01:04, 19F

11/10 11:39, , 20F
= =||| 我不要跟黑人搞gay~
11/10 11:39, 20F

11/10 15:29, , 21F
好長...我m起來好了 劉學可以用PO的啦 一直推應該很累吧
11/10 15:29, 21F

11/10 15:30, , 22F
我m起來也方便= =
11/10 15:30, 22F

11/11 00:43, , 23F
其實就算站在法律人立場,也不是惡法就一定亦法
11/11 00:43, 23F

11/11 00:59, , 24F
喔喔喔喔,樓上是歐巴桑!!!!!!
11/11 00:59, 24F

11/11 01:05, , 25F
巴桑~是沒錯啦 應該是要說實際上在適用法律的法律人來說
11/11 01:05, 25F

11/11 01:05, , 26F
簡單的說是指律師 司法官等人
11/11 01:05, 26F

11/11 01:06, , 27F
當然我也是"不認為惡法亦法是對的"那部份的人~
11/11 01:06,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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