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讀經篇面世 馬辦:讓中華文化走出去

看板KMT作者 (戰神 吱見愁)時間14年前 (2011/09/29 20: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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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GURO (大黑)》之銘言: : 但唯一不能夠原諒與容忍的是,馬總統說633沒有達成的話,要把薪水捐出來, : 但卻連這一項微小到不能再微小的承諾都還是跳票了。 : 633很困難,我們真的可以幫馬總統找到許多合理的藉口。 : 但,馬總統,您把薪水捐出來真的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您就算不領 : 總統薪資也不至於使生活趨於匱乏;但您連一件可以輕易達成的承諾 : 都不願意實踐,真的完全證明您真是無能又愚昧---為何? : 把薪水捐出來,等於是實踐承諾,樹立一個說話算話的典範,對於下一代 : 以及社會教育都是極為良好的榜樣---而且對於馬總統自身的形象與選票 : 肯定具有加分的效果---因小(薪水)失大(選票)---[ 真有夠笨的 ] : 若飽讀四書五經的"後果"如是,那還真大可不必! 問題是 馬總統從來就沒有說過 "633沒有達成的話 要把薪水捐出來" 這樣的話 我一直以為 這三年多來 馬總統政績可以攻擊的點實在是太多了 但是卻有人拿著一個不存在的東西在打 難道是他真的幹得太好 沒其他的能打了? 《戰國策.秦策二》 秦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車通三川,以闚周室,而寡人死不杇乎?」甘茂對曰:「請之 魏,約伐韓。」王令向壽輔行。甘茂至魏,謂向壽:「子歸告王曰:『魏聽臣矣,然願王 勿攻也。』事成,盡以為子功。」向壽歸以告王,王迎甘茂於息壤。甘茂至,王問其故。 對曰:「……今臣羇旅之臣也,樗里疾、公孫衍二人者,挾韓而議,王必聽之,是王欺魏 ,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 :『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 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踰牆 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今臣之賢不及曾子, 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不適三人,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 不聽也,請與子盟。」於是與之盟於息壤。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bcmFISQEEk
公民提問人陳淑玲問:『說勞工薪資提高多少以上,如果做不到的話,可以用比較具 體的行為.....比方說4年總統薪水捐出一半給聯合勸募基金...』 馬英九回答:『..............我們提出的其中一個方案「468方案」,就是所謂『負 所得稅』四口家庭,年薪資達36萬元為其基本所得、採行13%的補貼水準以及最高46, 800元的補助上限,那麼,每個月有相當近4,000元額度補貼的『468方案』......... 如果說做不到的話,把薪水捐出來,你放心,捐款沒有問題,我這幾年下來已經捐了 6000多萬了,尤其是捐給聯合勸募,就是我擔任名譽理事長呢.....』 你下一步會做些什麼 我早看透了 哈哈哈哈哈 -- 台北的納莉淹大水 地方理應為雨下太多導致河水溢堤淹壞抽水機負責 怎能要中央負責 南部的莫拉克水災 中央理應為雨下太多導致水土保持不好處淹水負責  怎能要地方負責 高雄的凡那比水災 中央理應為治水不力負擔八成責任(另二成是天災) 怎能要地方負責 問題: 那到底是中央還是地方該負責? 答案: 當然是顏色錯誤的一方負責 很多人誤以為該是政策錯誤的一方負責 其實不然 在台灣 只要顏色正確 一切就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anfale 來自: 59.105.82.33 (09/29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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