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文化教材必選 全教會批違法

看板KMT作者 (拍嘎爪得白醬)時間13年前 (2011/05/09 13:05),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所謂國民黨執政下教育部長的專業也者。 作者: YOPOYOPO (叫我酷外公。) 看板: Teacher 標題: [新聞] 文化教材必選 全教會批違法 時間: Sat May 7 17:35:05 2011 http://0rz.tw/oM9NA 中國時報 A14/文化新聞 2011/05/06 文化教材必選 全教會批違法 【葉芷妘/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會、家長團體和立委翁金珠昨天前往監察院,控訴教育部把高中課綱中的中 華文化基本教材列為必選,是「違法失職」。教育部回應表示,課綱修訂過程開過公聽會 、修正草案、經專業小組審查後送課綱委員會定案,並沒有全教會所說的不符行政程序。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指出,春節前教育部倉促籌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兼「國文課 程綱要」專案小組,密集召開五次會議後,短短三星期內,就通過高中中華文化基本教材 課綱。   劉欽旭表示,教育部把文化基本教材列為必選,造成學校排課的困擾,嚴重排擠藝能 科老師的開課空間,學生可以選修的課也變少了。   中正高中資訊科老師賴和隆也呼應,未來大學甄選入學比例會逐漸提高,學生課程外 能力的培養就是在選修科目,現在把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入必選,排擠學生培養其他知能 的課程。   翁金珠質疑,光靠文化基本教材是否就能提升品德,教育還是讓學生壓力更大,成為 霸凌的來源。   不只教師團體反對,九千位老師也共同連署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列為必選,要求改 列成語文類選修,臉書上也出現兩千三百多位的連署聲浪。   教育部中教司表示,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課綱修訂,已辦理公聽會,彙集了教師意見 而且是在既有課程基礎下做最小調整,並不影響目前高中課綱的整體架構。 --- 教育部這次速率真是難得的快 但神奇的是,周遭國文科同事全部都反對文化教材列必選 甚至有國文科前輩說,看到搶救國文聯盟那幫人,就很想寫篇文章去抗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53.70 ※ 編輯: YOPOYOPO 來自: 114.37.153.70 (05/07 17:37)

05/07 17:46,
我倒覺得文化教材有一定的道德教育功能
05/07 17:46

05/07 17:46,
不太懂強烈反對的點
05/07 17:46

05/07 18:07,
反對的點很簡單 因為這一節課是開在自由選修的學分
05/07 18:07

05/07 18:07,
必修沒位子塞了 就硬吃下選修的 還一學期一學分
05/07 18:07

05/07 18:08,
這六學分開下去 加上本來生命教育生涯規劃的必選三
05/07 18:08

05/07 18:08,
直接就到九了 其他的家政健教都去死死轉科算了這樣?
05/07 18:08

05/07 18:29,
對看不懂四書的小孩來說 沒意義~還不如多讀昔時賢文
05/07 18:29

05/07 18:29,
其實最能增強孩子國文功力的不是文言文也不是火星文
05/07 18:29

05/07 18:30,
而是 古今諺語...貼近生活、好學易懂、又能引用~
05/07 18:30

05/07 20:05,
簡單講就是影響到別科老師的工作了..
05/07 20:05

05/07 23:00,
我有去參加公聽會 其實不要想成是"排擠到別科老師"
05/07 23:00

05/07 23:00,
應該是想"如果我是該弱勢科目老師" 那大概會有同理心
05/07 23:00

05/07 23:01,
本來是無感 要加不加都可 但後來覺得還是不加的好
05/07 23:01

05/07 23:02,
因為說實在論孟已經很夠份量了 沒必要再來個學庸
05/07 23:02

05/07 23:02,
而且公聽會的確正反意見都有 不知是開個形式還是?
05/07 23:02

05/07 23:23,
北區公聽會就默默開了 公告三天後開 真的蠻形式的
05/07 23: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57.211 ※ 編輯: loser1 來自: 219.87.157.211 (05/09 13:06)

05/10 16:35, , 1F
總之, 程序有沒有問題不知道, 但這決議
05/10 16:35, 1F

05/10 16:35, , 2F
的內容反動到一定的程度
05/10 16:35, 2F

05/10 17:48, , 3F
不知道是誰捧吳清基大人上場的...
05/10 17:48, 3F
文章代碼(AID): #1DntOj50 (KMT)
文章代碼(AID): #1DntOj50 (K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