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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KMT作者 (mapleone)時間15年前 (2010/09/05 15:3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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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銘言: :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銘言: : : 一、增加陪審團 杜絕法官個人好惡的自由心證式斷案 : 為何其它國家就不會覺得有陪審團 : 審案品質就會降低 而台灣就會呢 : 尤其台灣幾乎人人都是高中、大學畢業 比歐美學歷還高時... : 另外 陪審團的團員出席費用 就比照現今的訴訟費用方式 : 由敗訴一方負擔 不就一了百了 : 至於人數多寡 可以參照英美法系及相關各國的組成 也不難定奪 : 這種技術上的問題 會有多大困難 老實說 我想不到 以美國為例,陪審團通常審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通常無陪審團。 而我國刑事案件是不需繳裁判費,無能力負擔律師者甚至有義務辯 護律師,其原因之一就是避免弱勢族群無力訴訟。 訴訟權是基本權利之一。保障人民,尤其是弱勢者訴訟權的問題又 遠比經費來源更重要。 現在你要被告負責陪審團出席費用,就牴觸了「避免弱勢族群無力 訴訟」的美意,似乎也危害到人民的基本權利。而且檢察官敗訴的 話,一樣要由國家出錢。 您是不是完全沒想到陪審團負責的是刑事案件,以至於要解決一個 大問題的時候,偏偏又製造了一個天大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68.49.118

09/07 05:18, , 1F
是敗訴人出, 不是被告出
09/07 05:1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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