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自由] 集遊須提前4天報備 野草莓人權團 …
※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蔡季勳指出,即使報備時間縮短為四天,但很多臨時發起的小規模陳情抗議,有
: 其針對性,其影響層面也不大,卻還要強制報備,完全不合理。
:
: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反對集遊法愈修愈嚴的看法。他說,報備時間縮為四天前,取
: 消禁制區改為安全距離,這怎麼是愈修愈嚴?
:
: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週二前會就此與國民黨團進行協商,希望能納入民間
: 團體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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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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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短評論:其實要說起來,這樣修應該算是放寬不少了,也沒甚麼可以嫌了。
: 有些安全距離還是要有的,畢竟想想看,如果人家直接壓著你的黨部,
: 會覺得很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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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律是中華民國的法律,不管藍綠都要遵守,如果在以前要抗議阿扁,我看阿
扁的行程要公開,否則如何在四天前報備?臨時、剛好遇到要抗議阿扁的,例如
查理、紅衣女等等,恐怕都是違法。
之前,我是認為要事前報備,但想想如果遇到上述情形,這樣的規定又變得不合
理,我想這方面應該有配套措施,否則就變得越修越嚴。
安全距離,目前看來是針對之前對於禁制區的一種修正,個人認為,對於可以遊
行的,應該不需要設置安全距離,對於之前不能遊行的(禁制區),設置安全距
離,這樣算是朝三暮四的修改,對於原先的權益應該沒有受損,但如果連之前不
是禁制區的也設置安全距離,那也算越修越嚴,個人並不同意。
最後,還是一開始所講,不管緊或鬆,法律一訂出,藍綠都得遵守,不要以為只
能約束一方,約束到對方就很爽,約束到自己就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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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201.15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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