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誰來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呢?
※ 引述《fooleric (哇哇哇)》之銘言: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傷害到任何人了嗎?
: 何罪之有?願聞其詳
: 請不要再以假設性的問題來反對了...
: 所有可能損害到她人人身安全的疑慮...
: 都有其他法律加以保護....
: 更何況這些...都跟集會遊行法沒有關係....= =
簡單說 現在的警察因為無法像美國警察一樣 民眾越線就開打
還要可笑的三次舉牌警告 所以不能馬上廢掉集會遊行法
你覺得這次的民眾集結 沒有優勢警力 不會出事嗎?
有警察在都敢對胡自強吐口水了 沒有的話會怎樣?
外國使節的安全豈可說出事再說?
我認為強制預先報備制(非核可制)比較適合現在的台灣
現在警察這麼軟 沒有先報備 警察在暴動場合根本連裝飾品都稱不上.....
如果我們跟國外一樣 只要有任何超越法律規範的行為發生
例如這次民眾丟擲石塊 推倒拒馬
警方馬上有權力以暴力驅散民眾並且立刻逮捕滋事份子 我就贊成改成自願報備制
而你說的釋憲問題 早就有人提出辦法了
改成有明確事實認定會有危害 而不是預期會有危害即可
至於這樣改有沒有意義你自己知道....要不違憲簡單
要如何訂出一個最少缺點的法律 才是需要考慮的吧?
你的需求未免也太低了 只要不違憲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116
推
11/11 01:07, , 1F
11/11 01:07, 1F
→
11/11 01:10, , 2F
11/11 01:10, 2F
→
11/12 00:40, , 3F
11/12 00:40,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