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播歌被關店 XD

看板KMT作者 (文亞南)時間15年前 (2008/11/06 17:23),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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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ram (xram藏力,年齡不詳):1)》之銘言: : ※ 引述《shakalaka (忽如一夜春風來)》之銘言: : : 這個部份現在是各說各話。 : : 當然啦,如果唱片行的部份有勝訴的希望,綠軍當時的錄影拍照,店家可能有的錄影 : : 系統有記錄下來,自然就會有「義務律師」來提告了。 : : 最後還是再問一次 : : : 「在採用其他手段之前,先將合法流程跑過一次,增加自己的正當性,很困難嗎?」 : 問題本來就是很簡單,為什麼一定要去回答你的假問題,換句話說, : 你的問題的起點根本就是錯的。警察都先侵犯了基本人身自由、財產與非法入侵, : 連憲法都說不過去了,還要拿什麼警方的證據、影像來瞎攪和。 : 也是啦,這種手法已經擅長五十多年了。 我實在不知道你在訴求什麼耶.. 你說的應該是政治上的東西吧 法律上, 警察執法過當就去告啊 告贏了自然有國賠啊 政府是一個整體的, 警察也不過遵照上級指示辦事 而政府, 政府的權利是民眾賦予的 政府有沒有緊急處分權, 緊急到去侵犯人權 保證有 台灣的法律制度跟希特勒執政時期的法律制度也沒什麼不同 一個國家尊重人權與否, 得看那個國家的人民 人民要選一個侵害人權的總統, 那就乖乖被侵害吧 事情回到原點, 看看民進黨的政治主張到底得不得人心 有多少民眾看這些人被侵害拍手鼓掌叫好 民進黨在政治上輸慘了 去談國家賠償不是笑死人了 賠也是國庫賠, 馬英九不痛不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0

11/06 17:25, , 1F
這種政治議題,警察執法過當去告?
11/06 17:25, 1F

11/06 17:25, , 2F
所以根本不會去告, 只是靠北博同情
11/06 17:25, 2F

11/06 17:26, , 3F
就說民間司改會提告了.....
11/06 17:26, 3F

11/06 17:34, , 4F
反正到時候用一個免洗的警政署長下台就好
11/06 17:34, 4F

11/06 19:21, , 5F
對啊 學阿扁每一兩年就換一個免洗行政院長
11/06 19:2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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