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播歌被關店 XD
※ 引述《xram (xram藏力,年齡不詳):1)》之銘言:
: ※ 引述《shakalaka (忽如一夜春風來)》之銘言:
: : 這個部份現在是各說各話。
: : 當然啦,如果唱片行的部份有勝訴的希望,綠軍當時的錄影拍照,店家可能有的錄影
: : 系統有記錄下來,自然就會有「義務律師」來提告了。
: : 最後還是再問一次 :
: : 「在採用其他手段之前,先將合法流程跑過一次,增加自己的正當性,很困難嗎?」
: 問題本來就是很簡單,為什麼一定要去回答你的假問題,換句話說,
: 你的問題的起點根本就是錯的。警察都先侵犯了基本人身自由、財產與非法入侵,
: 連憲法都說不過去了,還要拿什麼警方的證據、影像來瞎攪和。
: 也是啦,這種手法已經擅長五十多年了。
我實在不知道你在訴求什麼耶..
你說的應該是政治上的東西吧
法律上, 警察執法過當就去告啊
告贏了自然有國賠啊
政府是一個整體的, 警察也不過遵照上級指示辦事
而政府, 政府的權利是民眾賦予的
政府有沒有緊急處分權, 緊急到去侵犯人權
保證有
台灣的法律制度跟希特勒執政時期的法律制度也沒什麼不同
一個國家尊重人權與否, 得看那個國家的人民
人民要選一個侵害人權的總統, 那就乖乖被侵害吧
事情回到原點, 看看民進黨的政治主張到底得不得人心
有多少民眾看這些人被侵害拍手鼓掌叫好
民進黨在政治上輸慘了
去談國家賠償不是笑死人了
賠也是國庫賠, 馬英九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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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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