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澄清幾個憲法上的基本觀念!(中時社 …
※ 引述《ffiva (小李)》之銘言:
: 那麼我在7-11打工, 晚上去2100全民開講
: 結果老闆要我選擇
: 要就乖乖打工
: 要就去2100全民開獎
: 絕對不可以又打工又去開講
: 請問這樣有沒有妨害我的言論自由權??
如果你跟7-11簽的勞動契約有約定不準相關兼差,或著不準上政論性政節目
那麼他不但可以限定你,還可以因為你上了政論性節目資遣你。
你不但不能因他的行為說他妨礙言論自由,更不能說他阻礙你的工作權,
因為這是合法的勞動契約約定事項。
就講了N次了,東吳的事情跟言論自由的關係很小,偏偏就有人喜歡無限上綱
: 拜託, 寫這個社論的人, 太沒有水準了
: 錯誤的答案, 還感振振有聲....ㄆㄆ
: 這個有唸憲政abc的中時社論先生
: 請問一下, 憲法只限制國家權力而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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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8.168.224.245 (05/0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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