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上了!!卻看到...
上次上線時看到以前待過的社團出現在版上,
只看標題時...有些好奇就進去看了。
但是看到的文字卻令我產生極大的負面情緒....
其實我的重點在於,
如果你不悅為什麼不去黑特,
又不是沒有黑特版可以讓你去罵和發洩你的個人情緒,
但是你卻是在自己學校的版發表言論。
在黑特發文罵和在自己學校版內發文的意思差很多,
不要告訴我你唸到高中了,
這麼容易分辨的事情你不清楚。
在黑特裏不說學校只說社團我不會知到你在說機中的合唱團,
但是你卻在學校的版發文了。
沒錯!!
你的標題大家都看的出來是疑問句,
那所以呢!?
在文章內你都會說他們也有人權了,
所以我現在想知道的是....
你到底有沒有把他們的人權當作一回事??
poboq0002我現在在文章內告知你,身為以前合唱團的團員,
請您在此篇文章內公開道歉。
這是一個請求,也可是說是最後通牒。
因為在此我保留法律追溯權。
你已經違反了了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
在此我打上你此條文的三項條例,
1.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五百元是指銀元請x30 500*30=NT 1500)。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居易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沒寫新台幣的法條都是銀元請自行換算。)
3.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限。(這一項的重點在後面的但書,不要以為是前面。)
還有版主阿,
以後這種事麻煩可以請您儘快處理嗎??
當初我已有和您反應過了,
我是說曹版主。
接著是,qq50415
如果你是他的朋友幫他說話護航我是沒有意見拉,
只是你真的以為大家都是眼睛瞎了嗎??
都看不到他的標題打什麼了嗎??
我也有看見他不是打歷屆阿,
但是,請問一下??"從以前就這樣嗎?"
這句話和歷屆的意思有什麼不一樣??
我個人是不太懂你的意思呢??
可以請您說明一下嗎??
在此的大家都是有唸過書的人,
應該都願意用理智去處理所有的事物對嗎!?
如果用協調的沒辦法的話??
其他的方法我也是願意你們提出來做處理的方式之一的。
謝謝指教囉!!
--
心態決定人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3.233
→
11/28 23:36, , 1F
11/28 23:36, 1F
→
11/29 00:58, , 2F
11/29 00:58, 2F
→
11/29 00:59, , 3F
11/29 00:59, 3F
→
11/29 08:48, , 4F
11/29 08:48, 4F
→
11/29 08:55, , 5F
11/29 08:55, 5F
→
11/29 09:01, , 6F
11/29 09:01, 6F
→
11/29 09:45, , 7F
11/29 09:45, 7F
→
11/29 09:46, , 8F
11/29 09:46, 8F
→
11/29 09:46, , 9F
11/29 09:46, 9F
→
11/29 09:48, , 10F
11/29 09:48, 10F
→
11/29 09:49, , 11F
11/29 09:49, 11F
→
11/29 10:35, , 12F
11/29 10:35, 12F
→
11/29 10:38, , 13F
11/29 10:38, 13F
→
11/29 19:27, , 14F
11/29 19:27, 14F
→
11/29 19:28, , 15F
11/29 19:28, 15F
→
11/29 19:28, , 16F
11/29 19:28, 16F
→
11/29 19:29, , 17F
11/29 19:29, 17F
推
11/29 22:21, , 18F
11/29 22:21, 18F
推
11/29 22:29, , 19F
11/29 22:29, 19F
→
11/29 23:18, , 20F
11/29 23:18, 20F
→
11/29 23:19, , 21F
11/29 23:19, 21F
→
11/30 10:16, , 22F
11/30 10:16, 22F
→
11/30 11:41, , 23F
11/30 11:41, 23F
→
11/30 12:09, , 24F
11/30 12:09, 24F
→
12/01 02:54, , 25F
12/01 02:54, 2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