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今天真是基中大風暴
上面超屌
可惜沒能親眼目睹
我明天會買水果來看(希望有版面)
作到這種程度
我想校長現在也騎虎難下了
另外 如果我是校長
我想我現在會順從民意
就改成和基女基商一樣有溫書假
雖然違法
但是我可以說
我要站在民意這裏(雖然剛開始不是)
其實若真的基女基商
甚至基隆其他學校都這樣"違法"的話
校長大可以放手去作
我個人不贊成違法
但是該法若是惡法
而且每個人都不遵守
或是甚至讓每個人都踏入了法的陷阱(像馬英九的這件事有類似到)
這個法就不是個好法
反而就要用一些行動去突顯這個惡法的不當
而且全校集體反彈(真誇張的學校運動 這足以寫下基中的歷史)
我想巫校長趁現在可以用民意來和上面反映
所謂"民氣可用"
而且這畢盡不是全體學生要求不要考試之類的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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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巫校長
我想你還是可以成為反抗法令的英雄
而且如果這事不處理好
我怕會持續上頭條.................
退一步 雙贏
應該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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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 加油!!!
再給一個小建議
除了學校這裏外
建議你們可以向上面的機關反映(基隆市教育局或更上層的教育部)
如果一人一通電話
我想他們會聽到這樣的民意
還是一句話 超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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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的香郁,是仰賴水的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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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84.106
剛才看了討論區
發現了這個
95年11月14日教中(二)字第0950596111號函
『關於學校安排「溫書假」,並無法源依據,且實施週休二日制後,學校上課時數減
少,實不宜再減少上課時數,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我最先的PO文
是看到了這段:
“覆─基隆高中‧‧‧已發函各學校不得放溫書假”
若以法律面解釋
若下面的公文寫"不得"
是不能作
但是若以上面的公文寫"實不宜"
還是可以作的
只要學校能夠往上丟個還OK的理由就好了
現在學生發生暴動了........這個理由夠OK了吧?
依教中(二)字第0950596111號函
我看起來 的確是沒有什麼強制性
充其量只是規勸性質罷了
就有點類似"同學,不要邊走邊吃呀!!會噎到~~"
而不是"同學,校規說不准抽煙,抓到會記過的。"
剛開始 我還算是站在學校這裏(法律面-依法行政的角度)
但是現在看了這教中(二)字第0950596111號函
發現 這還不算有強制性的
畢盡也沒有寫明法律效果(法律效果 就是 不遵守的話 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嗯 我想 學校的確有不小的疏失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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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確認的是
除了這號函外 還有其他號函嗎?
因為"不得放溫書假" 和"實不宜....."
這二個 好像是不同的函
※ 編輯: bullets 來自: 61.228.184.106 (11/25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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