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教] 獨孤九劍可能乃楊過所創

看板JinYong作者時間14年前 (2009/10/13 22:01), 編輯推噓19(190234)
留言253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42 (看更多)
※ 引述《F00L (愚者)》之銘言: : ※ 引述《tzar (螞蟻)》之銘言: : :  您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基本上就是個假設 : :  當然,這個假設挺合理的,所以我就不深究了 : :  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這個假設不對。 : 哪裏不對? : 您沒有論楊過創九劍? : 隔幾篇打迷糊仗就算了,明明白紙黑字寫在上面,也要顛倒是非? : 您有論楊過創九劍 : 這是事實,不是假設。 單就以上這一段而言 我想這邊是FOOL把tzar的話解讀錯了吧? @@a tzar從頭到尾指的假設都是您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 ----------------------------------------------------------------- 所以tzar說: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這個假設不對。 意思是: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您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這個假設不對。 而不是:但我還是必須指出來,(我有論楊過創九劍)這個假設不對。 ----------------------------------------------------------------- tzar並沒有否認他有論楊過創九劍啊!! 所以這邊說人家"顛倒是非"就不太妥當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0/13 22:05, , 1F
勇者出手干預幫您推一個 :p
10/13 22:05, 1F

10/13 22:06, , 2F
這位板友說的沒錯,我的意思的確是這樣子的,謝謝
10/13 22:06, 2F

10/13 22:08, , 3F
勇者...........
10/13 22:08, 3F

10/13 22:09, , 4F
真的是勇者,希望你不要莫名淌在渾水堆裡,感謝
10/13 22:09, 4F

10/13 22:09, , 5F
3027篇,第一段,一開始用「您們」就是指「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3 22:09, 5F

10/13 22:12, , 6F
3027、3030、3040,我三篇都有寫清楚您們「都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2:12, 6F
我會變肥 因為我食言而肥還是忍不住回了.... Orz 我試著用你的邏輯來看 對,3027篇,你一開始就定義「您們」是指「都論楊過創九劍者」 而你認為這個定義沒有問題 從你的推文中可以看出來 你一直堅持這個定義沒有錯 可是定義可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吧? 有人認為你這個定義有爭議所以才回文指出來啊

10/13 22:13, , 7F
而當您說您們時,我都已經告訴您,用您們是不對的
10/13 22:13, 7F

10/13 22:13, , 8F
我稱呼一群論楊過創九劍的人(包含對方),稱「您們」不對?
10/13 22:13, 8F
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要不要問問被F大稱「您們」的這群人,願不願意被統稱作「您們」咧? 搞不好其中幾個人根本就不同意彼此的論調, 心想:你幹麼把我們放在一起啊?? 這一群人都有論楊過創九劍, 但所表述的論點、意見與思維是有許多差異的。 你不能只抓住他們「有論楊過創九劍」這一個點, 就把他們統一用「您們」這個詞來稱。 看一個人的立場如何,要完整的省視他所提出的論述內容再來判定。 如果只取一個相同處而不看許多的差異處, 就說他們立場相同,這樣太籠統粗糙了。

10/13 22:14, , 9F
我沒有資格代表別人,我也不想代表別人。
10/13 22:14, 9F

10/13 22:14, , 10F
更何況您先將我歸類為某類人,再將對這類人的印象加諸我身
10/13 22:14, 10F

10/13 22:14, , 11F
沒有代表誰啊,我就是泛稱「所有」論楊過創九劍的人啊!
10/13 22:14, 11F

10/13 22:15, , 12F
可我實際上並沒有一種想法是如你所認為的這類人會有的
10/13 22:15, 12F

10/13 22:15, , 13F
我可沒有加諸任何東西喔!我都說我怎麼知道您是如何了!
10/13 22:15, 13F

10/13 22:15, , 14F
基本上這是不正確的,也容易混淆,我指正您是希望幫助討論
10/13 22:15, 14F

10/13 22:16, , 15F
老實說T大跟其他楊過論者的看法也不盡然完全相同
10/13 22:16, 15F

10/13 22:16, , 16F
若我加諸您身,那我幹嘛還要您去找那一段?
10/13 22:16, 16F

10/13 22:17, , 17F
對著某一人然後用對群體的方式回應真的是正確的嗎....
10/13 22:17, 17F

10/13 22:17, , 18F
指正啥?您不是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2:17, 18F

10/13 22:17, , 19F
3027是說,「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都得處理「旁白那段話」。
10/13 22:17, 19F

10/13 22:18, , 20F
這句話中的您們,很清楚是說「您也是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3 22:18, 20F

10/13 22:19, , 21F
您要「指正」啥?是您「沒論」楊過創九劍?
10/13 22:19, 21F

10/13 22:19, , 22F
還是您認為論楊過創九劍,「不需要」考慮那一段原文?
10/13 22:19, 22F

10/13 22:20, , 23F
S板友,我認為適合。因為我就是在表示通論。
10/13 22:20, 23F

10/13 22:21, , 24F
唉,老話一句,別再逼我講了:我已經解釋過了 (我快笑了)
10/13 22:21, 24F

10/13 22:21, , 25F
要看F大的文章是針對T大發的還是針對所有楊過論者發的吧?
10/13 22:21, 25F
F大的文章是針對T大回的,但是在文中用「您們」稱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

10/13 22:21, , 26F
我對著一個美國人說,您們美國人的社會福利不是很好嗎?
10/13 22:21, 26F

10/13 22:22, , 27F
只要他是美國人,這說法就沒問題。因社會福利是對全體非個體
10/13 22:22, 27F
還有 192 則推文
還有 14 段內文
10/14 01:59, , 220F
他也懂我所要表達的意思。有版友在推文中建議私底
10/14 01:59, 220F

10/14 01:59, , 221F
下用信件討論,我剛剛已經和tzar用信件交流看法過了。
10/14 01:59, 221F

10/14 01:59, , 222F
抱歉F大我就不再回應,因為我覺得您一直想把討論牽到
10/14 01:59, 222F

10/14 02:00, , 223F
另外一條線上,這樣逐一回應時間上我真的沒辦法。
10/14 02:00, 223F

10/14 02:00, , 224F
最後,還是非常謝謝你的指教。 <( _ _ )>
10/14 02:00, 224F

10/14 02:03, , 225F
1.是您發文指教我啊。(批錯了云云……)
10/14 02:03, 225F
你覺得我在指教你喔 謝啦XD

10/14 02:05, , 226F
2.都定義清楚是指「論楊過創九劍者」,為何用「您們」不對?
10/14 02:05, 226F

10/14 02:07, , 227F
以上2.之中,顯見您01:56~01:57根本是同一命題。不該分為二
10/14 02:07, 227F
誰定義清楚? 你? 而你自認定義是對的就要大家服從? 而我上面也說過用「您們」指「論楊過創九劍者」, 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理由我在本篇22:13推文之下的回文已經寫了 我就不再重貼一次 我01:56~01:57是兩個命題,應該分為二。 因為1.你在3040篇中說「明明白紙黑字寫在上面,也要顛倒是非?」 是批錯點了;因為T大沒有不認他有論楊過創九劍。 2.用「您們」指「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真的如F大你所說得絕對正確嗎? 這邊我已經說過我認為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10/14 02:08, , 228F
3.按照T板友的補述(22:44~22:46)
10/14 02:08, 228F

10/14 02:09, , 229F
他是認為我說「您們」是把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想法一致化
10/14 02:09, 229F

10/14 02:09, , 230F
但這根本是子虛烏有的污衊與混淆。
10/14 02:09, 230F

10/14 02:10, , 231F
3027篇第一段很清楚,「您們」是指「論調立場與面對的問題」
10/14 02:10, 231F

10/14 02:11, , 232F
但是如何處理面對問題(旁白)的想法,我是有所區別的。
10/14 02:11, 232F

10/14 02:11, , 233F
3027篇我說:我表示,我不知道您是怎麼解釋那一段原文的。
10/14 02:11, 233F
當初你在3027篇首度提出「您們」這一個詞時, 還沒有你這篇推文中的這些解釋,所以容易的確有商議的空間。 就是因為有商議的空間, 所以才有這些討論,現在也知道了你的看法。 你的「您們」沒有把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想法一致化。 但,用「您們」指「論楊過創九劍者」,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一講再講,我都快膩了...)

10/14 02:12, , 234F
4.也就是說,在持楊過創九劍立場上,我稱「您們」。
10/14 02:12, 234F

10/14 02:13, , 235F
但同一立場中,您們的「不同想法」,我一直區別的很清楚。
10/14 02:13, 235F

10/14 02:14, , 236F
根本沒有T板友指稱:把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想法一致化
10/14 02:14, 236F

10/14 02:14, , 237F
5.故知「您們」的說法,根本沒有任何問題。
10/14 02:14, 237F

10/14 02:15, , 238F
只是被有心人士拿來打迷糊仗混淆視聽罷了。
10/14 02:15, 238F

10/14 02:16, , 239F
我當然可以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立場。
10/14 02:16, 239F

10/14 02:17, , 240F
我也從來沒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想法。
10/14 02:17, 240F

10/14 02:18, , 241F
ministar558混淆了「持楊過論立場」與「解釋旁白想法」。
10/14 02:18, 241F

10/14 02:18, , 242F
所說明的東西自然就與事實大相逕庭。
10/14 02:18, 242F
這邊一起回。 立場? 想法? 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想法不同的人立場就不一樣啊。 F大你不能先把一群人自行認定為立場相同, 再解釋說,喔,但是他們之間的想法是有差異的。 正確的邏輯, 必須先完整省視一個人所提出的論點、觀念、想法等等, 再決定他的立場怎樣。 所以F大你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立場, 不考慮他們想法之間的差異,是比較籠統粗糙的討論。 再者,在一個議題的討論上,並不是只有正反兩方立場, 三方、四方、五方以上的立場是常態。 彼此間的論點與論證方式的差異不同,就算是立場不一樣。 所以tzar才會說: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這個假設不對。 結果F大你不認同tzar的看法,就在3040篇直接批人家顛倒是非, 這就是我文中說不妥當的地方了。 我已經處處順著F大你的邏輯解釋了,我真的盡力了 Orz 就像我推文中有講的, 我根本不需要來討論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是否正確? 這不是我文中說F大你不妥當的點。 還希望你能多少瞭解一點點我想表達的意思....

10/14 02:37, , 243F
我看了前面文章的推文 FOOL兄你說楊過獨孤劍境高不高的問
10/14 02:37, 243F

10/14 02:38, , 244F
題 用數學來比喻 求敗的加減乘除很厲害 可是楊過學不全 所
10/14 02:38, 244F

10/14 02:38, , 245F
以算得很慢 可以他可以歸納加剪成除法 創出微積分 用來說
10/14 02:38, 245F

10/14 02:39, , 246F
明楊過獨孤劍境不高 可以歸納獨孤劍境後創出的九劍可以更
10/14 02:39, 246F

10/14 02:39, , 247F
威 這樣解釋有沒有通?
10/14 02:39, 247F

10/14 02:45, , 248F
看不懂樓上所比喻的??而且F大不是認為楊過不可能創九劍嗎?
10/14 02:45, 248F

10/14 09:04, , 249F
樓樓上阿,那完全超級一相情願的說法
10/14 09:04, 249F

10/14 09:06, , 250F
照這樣的說法,任何人只要看過劍,我想都有機會創九劍
10/14 09:06, 250F
※ 編輯: ministar558 來自: 61.57.103.41 (10/14 15:55)

10/14 16:41, , 251F
mini版友太強大了,這樣解釋FOOL應該會懂的,很清楚
10/14 16:41, 251F

10/14 16:42, , 252F
尤其是美國福利黑人那段。希望FOOL好好參詳一下
10/14 16:42, 252F

10/14 19:08, , 253F
回在3058篇。
10/14 19:08, 2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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