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是我一位朋友問得^^"

看板JesusLove作者 (jose)時間8年前 (2016/07/01 23:03), 編輯推噓6(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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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ywu (太熱了啊...> <")》之銘言: : 他說...有很多非基督徒的人是好人... : 是行為正直的人... : 那他們有沒有機會登上生命冊上呢? : 我回答他是說...我覺得沒有機會... : 沒有機會上天堂...那請問這裡的長輩們...是這樣嗎? : 我也回他說...只有上帝才知道^^" 這是一個好問題 確實只有神才知道 但我個人認為有機會!原因如下 1.神是公義的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 2:6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遠的生命報應他們; 羅馬書 2:7 因為神並不偏待人。 羅馬書 2:11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 羅馬書 2:14 2.外邦人也有審判 我又看見死了的,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 冊。死了的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示錄 20:12 都是火湖還審個頭 3.神是慈愛的神 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越過你產業之餘民的過犯呢?祂不永遠懷怒,因祂樂意施慈愛。 彌迦書 7:18 4.神紀念人最小的善行 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絕不會失 去他的賞賜。 馬太福音 10:42 小結 個人認為只有一種人不會被赦免 就是褻瀆聖靈的 也就是當主耶穌憑聖靈作工時 仍然詆毀祂的 我實在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無論是褻瀆甚麼,都能得赦免; 馬可福音 3:28 但無論誰褻瀆聖靈,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馬可福音 3:29 這樣神想救也沒辦法,就是用聖靈 去感動,這人仍然可以拒絕謾罵聖靈 則沒有路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7.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esusLove/M.1467385399.A.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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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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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看 約翰福音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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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不藉著耶穌基督,是沒有人能到父那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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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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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首先沒說沒到父那邊就是火湖,第二,也許審判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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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生命冊的,也可以藉著耶穌到父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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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你那節經節,並非講審判結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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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不跟父同在,不在火湖,難道有第三個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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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基督的,代表不信神,不信神派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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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為我們而死,他們只以自己為義,妄想以自己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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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工在神面前稱義,這種人的名字怎麼會有可能被記在生命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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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阿,新天新地外圍還有列國的國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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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哦,問個問題,這樣子最外圍的,是指不信神的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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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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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釋迦摩尼也在其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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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審判在於神;照你解法,舊約中猶太人誰能借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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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父那?豈不全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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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認為修改一下用詞,不是不信神的外邦人而是沒有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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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接受神的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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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馬太25:32節的萬民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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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有沒有得救?穆罕默德有沒有得救?老問題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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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為止不陪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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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有個比較爭議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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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無名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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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有靠耶穌,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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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神的做為,變化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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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雖然不信主,但耶穌還是輕輕的在他心上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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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神的道德標準可是一點也沒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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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教義,常被新教噹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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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審判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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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不奪去上主的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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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教會一直不太喜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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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一定上天堂,誰雖受洗,但不是真信,所以該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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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認為,就算有無名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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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或許沒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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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我相信上主的審判,是絕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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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很多新教教會,不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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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句,說的是"未信者或許不是只有下地獄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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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混了很多個人想法進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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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徒亂引伸自家的無名基督徒定義才是被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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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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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當然有主權,拉任何祂想拉的人,讓那在世不信祂的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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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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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神這樣拉在世不信祂的人得永生,雖然滿了慈愛,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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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不會牴觸祂自己的公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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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b這可能涉及另一主題,什麼是神的公義。但神是債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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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處理這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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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最重要的是,你要與基督一同作王,還是作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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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最重要的,不只是罪得赦免,更大的應許和榮耀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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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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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信主的以色列人,如果活到主回來,也會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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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天國分為屬天和屬地兩部份,只能說基督徒是有分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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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轉的猶太人跟百姓都只是屬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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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可以解為何諸天的國最小的也比約翰大,約翰卻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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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先前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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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婦人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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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某人就想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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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TeOt15 (Jesus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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