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簽證問題請益

看板Japan_Living作者 (路人甲)時間2年前 (2022/07/19 19:43), 2年前編輯推噓4(4023)
留言27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qazwsxwsx (小朱)》之銘言: : 我是台灣人,我老婆有日本永住權 : 去年在台灣結婚,老婆目前也在台灣 : 預計明年過年要前往日本,探望岳母和辦理日本結婚登記 : 想請教大家我可以辦探親簽證吧!? : 我看辦簽證需要的資料 : 1.簽證申請書(這沒問題一定要填寫) : 2.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這也沒問題) : 3.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沒問題) : 4.與在日親屬或熟人之關係證明(這是指我跟我老婆雙方戶籍謄本就好? : 還是要到戶政辦結婚證明?) : 5.在日居留者之在留卡正反面影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只要目前在台灣的我老婆的就好? : 還是必須要住在日本的我岳母的!?) : 6.招聘理由書及誓約事項-申請者為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之配偶或小孩則不需 : 提出(這應該我不需要吧?) : 7.8身元保證書和 停留預定表(不用對吧!?) : 真的很不好意思問題較多! : 打去問都說轉不進去簽證部,好幾次了.....都說很忙沒辦法轉接 原文推文有板友提到你可以申請永住者配偶簽,申請是沒有非常難, 但那需要永住者本人最近一年在日本的納稅紀錄,還有結婚證明等其他文件, 如果你老婆最近一年以上都在台灣,應該很多條件不符,或是沒有相關文件可以準備。 只是要探親的話應該不需要申請到配偶簽證。 依照你的情況應該是用下列2種申請簽證 (公告內文有提到9月之後規定會更新,所以需要的文件或規定也許會改變) 「觀光目的」之短期停留(僅限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為擔保責任者)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受付濟證  ※受付濟證係指由擔保責任者(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於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 ERFS)進行線上申請,填入預定申請簽證人員之相關資訊、同意誓約書內容等手續後取得 之文件(關於申請手續請參閱此處(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觀光目的之受付濟證於2022年6月10日起方能申請。 受付濟證要去https://entry.hco.mhlw.go.jp/申請, 至於是自己申請還是旅行社會幫忙申請,可能要打電話問交流協會或旅行社 以往即需要辦理簽證之外國護照持有者,亦必須提出以下(5)~(6)之文件。  (台灣護照持有者(無身分證字號者除外)僅提供上述 (1)~(4)項文件即可申請。) (5) 出示足以支付赴日費用之證明(1個月內開立之銀行存款証明書正本,或存摺正本及 影本(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内日期)) (6) 旅行社等出具之文件(行程概要、參加者名單、旅遊行程表、承辦之日本旅行社等聯 絡資訊、可確認領隊之在職證明/聯絡資訊的資料) 「親屬・熟人訪問目的」之短期停留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與在日親屬或熟人之關係證明(親屬關係需戶籍謄本等正本及影本;熟人訪問需提出 必要訪日目的之文件)  ※熟人訪問如為下列情況則可申請   〇可視為與在日居民有親屬關係者    ・婚約者    ・事實婚關係   〇可視為訪日必要性之理由    ・須出席婚禮或葬禮(邀請函、訃聞通知等)    ・探視生病朋友(診斷書等) (4)的部分你應該算是熟人訪問,就算姻親被認可為親屬關係, 你們在日本還沒有結婚紀錄前,你跟你岳母之間沒有文件可以證明親屬關係。 而熟人訪問需要提出的訪日目的之文件只提到婚禮/葬禮跟探病, 單純探親不知道會不會被認可 (5) 在日居留者之在留卡正反面影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申請者為日本人之親屬則不需提 出) 這條規定感覺是指(4)所述的「親屬」,熟人(非親屬)只能提供護照影本吧! 但有居留證的人應該是不需要申請就可以入境日本才對,不是很確定這裡的意思。 (6) 招聘理由書及誓約事項(影本可)(申請者為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之配偶或小孩則 不需提出) 以往即需要辦理簽證之外國護照持有者,亦必須提出以下(7)~(9)項文件。 (7) 身元保證書(影本可) (8) 停留預定表 (9) 出示足以支付赴日費用之證明(1個月內開立之銀行存款証明書正本,或存摺正本及 影本(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内日期)) (7)(8)(9)項看起來是需要的 以上資料來源:日台交流協會網頁 https://www.koryu.or.jp/tw/news/?itemid=2901&dispmid=4266 -- 我在主裡大大的喜樂,因為你們對我的思念,如今終於重新發生; 你們向來就思念我,只是未得機會,我並不是因為缺說這話,因為我已經學會了, 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富餘;或飽足.或飢餓.或富餘.或缺乏。 在各事上,並在一切事上,我都已學得秘訣。 *~腓立比書 第4章第10~12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17.236.194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658231014.A.BB0.html

07/19 22:57, 2年前 , 1F
為何你這麼篤定一定很難呢?
07/19 22:57, 1F

07/19 22:57, 2年前 , 2F
Anyway,原原PO要繞一圈再申請配偶簽,也不是我能干涉的
07/19 22:57, 2F

07/21 02:35, 2年前 , 3F
我並沒有說很難,但如果只是為了探親,不需要申請配偶簽
07/21 02:35, 3F

07/21 02:36, 2年前 , 4F
配偶簽需要準備的文件比較多且雜,申請了還要等審核
07/21 02:36, 4F

07/21 02:37, 2年前 , 5F
如果原PO的太太人不在日本,那就需要花更多時間
07/21 02:37, 5F

07/21 02:39, 2年前 , 6F
此外,配偶簽的申請文件之一是居留者最近一年的納稅記錄
07/21 02:39, 6F

07/21 02:41, 2年前 , 7F
所以我才說如果最近他太太住不在日本,那文件可能會卡關
07/21 02:41, 7F

07/21 02:44, 2年前 , 8F
原PO夫妻目前在日本並沒有婚姻關係,是打算這次去辦登記
07/21 02:44, 8F

07/21 02:45, 2年前 , 9F
所有配偶簽的申請程序都是在日本登記完之後才有辦法進行
07/21 02:45, 9F

07/21 02:49, 2年前 , 10F
所以申請旅遊/探親簽證"比較"快且容易
07/21 02:49, 10F

07/21 03:00, 2年前 , 11F
07/21 03:00, 11F

07/21 03:01, 2年前 , 12F
上面連結是入管局正式公告內容,如果看得懂日文的話
07/21 03:01, 12F

07/21 03:02, 2年前 , 13F
看不懂日文用"日本 配偶簽 申請"可以查到很多經驗談
07/21 03:02, 13F

07/21 03:06, 2年前 , 14F
我沒有反對原PO申請配偶簽
07/21 03:06, 14F

07/21 03:09, 2年前 , 15F
反而是你好像在鼓吹原PO為了這次探親申請配偶簽
07/21 03:09, 15F

07/21 07:36, 2年前 , 16F
謝謝大大!和氣生財
07/21 07:36, 16F

07/21 08:09, 2年前 , 17F
原PO的描述確實只需要申請探親簽,除非停留時間會超過3個月
07/21 08:09, 17F

07/21 08:10, 2年前 , 18F
以上,再來考慮配偶簽或是其他簽證即可
07/21 08:10, 18F

07/21 08:12, 2年前 , 19F
再說,明年過年說不定早就免簽,直接用旅遊簽入境就好XD
07/21 08:12, 19F

07/21 10:31, 2年前 , 20F
在這個板A一下我的 ID 應該知道我看的懂日文。XD
07/21 10:31, 20F
既然看得懂日文,去入管局網站A一下配偶簽申請條件, 應該就會知道原PO目前的情況申請配偶簽跟探親簽證哪一個"比較"難 XD

07/21 12:20, 2年前 , 21F
謝謝大大!
07/21 12:20, 21F

07/21 15:02, 2年前 , 22F
台灣人不需要7.8.9哦,可以參考我的申請文章,明天就拿到
07/21 15:02, 22F

07/21 15:02, 2年前 , 23F
簽證了。
07/21 15:02, 23F

07/21 19:34, 2年前 , 24F
其實我是4.5點不是很懂!第5點~是需要在日本的我岳母
07/21 19:34, 24F

07/21 19:35, 2年前 , 25F
的還是在台灣的我老婆的就好~
07/21 19:35, 25F
※熟人訪問如為下列情況則可申請   〇可視為與在日居民有親屬關係者    ・婚約者    ・事實婚關係   〇可視為訪日必要性之理由    ・須出席婚禮或葬禮(邀請函、訃聞通知等)    ・探視生病朋友(診斷書等) 就我對上述(4)中對熟人訪問定義的理解, 你跟太太在日本登記之前,你與岳母在法律上沒有親屬關係,因此你並不適用該項目。 而你太太入境應該靠自己的永住就好,不需要申請什麼親屬證明。 訪日必要性之理由這點只寫了婚葬禮跟探病,單純探親之類的理由是否被視為必要, 這詢問審核單位(交流協會?)應該會比我們在這討論更快更確實。 而(5)我也是看不懂,但跟我上面說的一樣,你太太入境是用自己的永住, 所以需要的應該是你或是你岳母的護照影本吧...一樣還是問交流協會比較確實。 ※ 編輯: davidas (123.217.236.194 日本), 07/22/2022 00:23:58

07/23 11:56, 2年前 , 26F
我有問了!可以辦探親簽!謝謝
07/23 11:56, 26F

07/24 02:36, 2年前 , 27F
恭喜,再來就只能祈禱能好轉,不要惡化到又要停止入國
07/24 02:36,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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