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宅地建物取引士資格試験

看板Japan_Living作者 (胖墩)時間3年前 (2020/10/15 03:18), 3年前編輯推噓5(500)
留言5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眼看這禮拜馬上就要宅建試驗了, 閒著來貼篇宅建經驗文,其實本來一月就想貼了, 但一直很懶。總之心血來潮分享一下, 說不定對年末或明年的人有點幫助。 (手機排版請見諒) 自我介紹:學生、沒有相關背景、自學 準備期間是去年的9/10~10/20, 得點是40點,民法12、業法18、其他8、法令2。 ============================= 考過後除了會被覺得是ちゃんとしてる大学生以外, 實際上目前對自己來說還沒啥價值。 (因為不動產業實在是耗時間耗心力的一份產業,會要打工的滿少) 但對社會人來說完全不一樣。 很多人都知道,不動產業界缺人缺到爆炸, 轉職率超高,休息超少加班超多。 特別是會中文的宅建士走到華人公司, 基本上走到哪被挖到哪。 (至少我聽到的是這樣,也還是有被問過幾次打工) 不過請不要站內信找我打工之類的, 雖然很窮也沒有打工,但最近在邁向其他目標, 而且學生也不能做專任, 文章中有內容錯誤或是意見,再麻煩站內信。 ============================= 這篇文章的構成以: 「宅建概要」、「學習意見」兩部分構成, 後者有點主觀,所以建議有興趣再看看就好, 在考試內容上不會多說, 其實考過後真的除了權利關係以外都忘了, 會以思考的出發點為重。 ========================= 0:【使用教材】 スタートライン民法総論.池田真朗 スタートライン債権法.池田真朗 スッキリとける宅建士 過去問 2019 (簡單翻過一遍即可) スッキリとける宅建士 テキスト 2019 (注重於業法跟民法懶人包漫畫) 2019本試験をあてる TAC直前予想 宅建士 (考試前3天一天做一篇+檢討) 前兩本小弟非常推薦, 在SNS或網路上看一些準備考法科大、 民法相關證照的人,都會很推薦這本書。 內容淺顯易懂,有很多實例, 本身就是設計給獨學的人的一本書, 用於建立法思考的邏輯。 ——————————————————- 1:【宅建士是甚麼、可以幹嘛】 相信來日本的人都有注意到, 日本的宅建業(不動產)開的跟便利商店有得比。 這些不動產裡,每一間事務所, 都必須有2成以上的是宅建士(5人中1人)。 宅建試驗, 是每年日本受驗人數最多(約20萬)的國家資格, 合格率大約15%上下,算是合格率滿高的資格。 而宅建士可以幹嘛,其實就是說明+製作契約。 (這個說法其實不正確,正確來說是在契約前說明物件的內容「3:重說」+在製作完成的契約書上簽名表示「這份契約沒問題」。但相信有興趣考宅建的人不會因為這句話而搞混。) ——————————————————- 2:【為什麼需要宅建業法】 理由是因為要保護交易安全。 就像上述一樣,日本不動產市場非常大, 並且買房是許多人的人生大目標之一。 但由於金額非常高,如果出現紛爭時, 有時候可以直接毀掉一個人的人生。 所以為了保護社會弱者(維持地位平等), 才會有宅建業法這種特別法的存在。 要注意的是宅建業僅適用於: 幫他人代理、介紹的仲、媒介業務, 如果不動產業者自己身為當事者的話就不適用。 ——————————————————- 3:【重要事項說明】 先說明一下, 重要事項說明書跟契約書的內容是不一樣的東西。 重要事項說明書的本意是: 「給買家聽完物件說明後,再決定要不要契約」 其實契約書本身的內容並不用說明, 就算會一起說明,但其實契約書部分不用是宅建士。 (不過實際上宅建都會講,然後都是同時進行。) 至於為什麼要在契約前說明重要事項 理由是為了防止紛爭, 讓買家知道自己的權利與限制等, 還有契約的特約條件、物件的概要。 ——————————————————- 4:【宅建試驗內容】 全50問。 權利關係:14問、宅建業法:20問 法令上的限制:8問、其他:8問 (廣告、稅法等3問+數據等5問,可免除) 合格點大概在35上下。 ——————————————————- 5:【學習意見-權利關係】 很多人在準備宅建時認為權利關係很不重要, 甚至不從民法開始讀,直接從借地借家法開始讀。 但其實個人認為,民法在邏輯上非常重要… 理由很簡單,民法是私法中的基本法, 不管是借地借家法、宅建業法、 區分所有法還是登記法,民法都很重要。 只要讀好民法,很多問題都可以直接用常識來解決。 三不五時會有民法跟特別法參雜在一起的問題, 如果沒讀民法就有可能原地爆炸。 但民法範圍這麼大,甚麼部分才要讀? 基本上就是宅建教科書中的總則+物權+保證。 用一般邏輯思考可以知道,宅建業就是買賣租賃, 所以宅建試驗中不太會有債權讓渡、 相繼、贈與等等的問題。 會出來甚麼題目來說的話,就是以紛爭為主, 教科書上的判例都滿經典的, 像是絶対的構成、取消前後的第三者買賣。 『舉幾個經典判例來說』 買房租房簽約時候被騙,能不能解約、要求賠償 未成年者幫人代理簽約能不能取消 (看被代理人是誰)。 租房的時候需要保證人, 保證人以為同時還有別人才答應, 結果實際上根本沒別人, 那能不能跟房東說保證人不當了(不能)。 房屋內東西壞的時候修繕費是誰負擔? 住到一半房子被賣掉、 房東換人對方能不能趕走我?(看契約種類) 買房簽約了,還沒拿到鑰匙,房子就被燒掉, 我還要付錢?(以前要、現在不用) ——————————————————- 6:【學習意見-宅建業法】 宅建業法的內容真的是死背,如果知道上述: 「宅建業者是為啥存在、平常在幹嘛」 的前題下,就非常好抓出題的傾向。 並且站在宅建的角度來看, 也有很多問題可以用常識解決。 如:手付の保全 (手付=買賣>跟賃貸沒關>賃貸重說不會有) 其中出最多的就是重要事項說明 (因為這是宅建士的獨佔業務)。 對於要考宅建士的人問說: 「你要開一間不動產保證金要交多少」 「業者免許上要記載甚麼」 「新開開事務所要不要換國土免許」 不如問:「宅建士要幹甚麼」 (雖然全是出題內容,但前者會壓縮得沒幾題) 大方向就是: 業法是為了保護老百姓,所以會對業者說 「何々しなさい」「何々しちゃうとダメ」 對業者嚴苛、對老百姓寬待。 ——————————————————- 7:【學習意見-法令上的限制、其他】 法令限制這部分我真的看了兩三次還看不懂, 專業術語真的太多,內容又太雜, 只拿2分,實在沒辦法給甚麼意見。 到現在只記得工廠附近不能有中小學校、 防火建築可以直接貼著人家蓋, 記憶力強的人這部分應該會很得意。 至於其他8問中的3問,可以直接用常識解決 只要把景品表示法、ローン的部分稍微看一下就好, 因為選項都是會有那種錯的很明顯、對的很明顯的。 其他5問是不動產業界近況, 這點有些教科書會直接統整一本小冊子, 個人覺得滿有用的, 只有在電車上稍微看一下粗線部分就記起來了。 但畢竟這5問可以花錢解決, 其實就真的就是沒啥意義、也沒鑑別度的東西。 懶得讀、記不起來可以直接報名講座申請免除。 ——————————————————- 8:【出題傾向 權利關係】 以下完全是個人觀點 今年4/1民法改正, 對不動產實務上最大的改變大概是保證契約跟時效, 以及契約不適合責任,這理論跟改正前比變了很多, 還有賃貸借的敷金,但這其實只是明文化。 具體來說大概是 「極度額の定めのない個人の根保証契約は無効に」 時效變成:「10年消滅、行使5年。」 危險負擔:契約後交鑰匙前房子燒掉了是誰的責任。 (改正前:買家>改正後:賣家。) 另外非本次改正的部分: 保證契約口頭無效,需要書類才成立。 民法605條の2跟借地借家10、31條 賃貸、転貸借的對抗關係。 「跟別人租屋,再偷偷租給別人」 或是 「禁止養寵物,偷偷養一條魚」 房東因為這樣要解約可不可以,這個也很重要。 法條上可以,但實際上不行。 (信頼関係破壊法理) 還會有一題判決文問題。 判決文問題完全就是閱讀測驗, 不過日本人的同學都覺得很難,因為言葉硬い。 但像是鑑み、免れない這種, 用中文都可以理解意思的詞彙, 我覺得這是台灣人的一個優勢。 不過要注意的是,有時候會有 「內容正確,但無法從判決文中讀出來」的選項, 如果選了就掉一分了, 所以單純以文章讀起來的內容來選很重要。 還有關於定期借家這點,只能給一個大方向: 民法是當事人平等關係上建立的, 但因為以前借主權利非常弱,民法改正到現在, 賃貸借基本上都完全在保護借主了。 所以借主變的超強(賃借権の物権化), 為了把這點修正才會有定期借家契約, 所以定期借家契約的大方向是在保護房東。 最後就是,真的不要因為省錢買舊年度二手書, 特別是今年民法大改正,所以買二手讀錯會很雷。 以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74.191.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602703112.A.E72.html

10/15 11:35, 3年前 , 1F
專業推一個
10/15 11:35, 1F

10/15 12:51, 3年前 , 2F
推~
10/15 12:51, 2F

10/15 12:56, 3年前 , 3F
星期日要上戰場的人推一個XD
10/15 12:56, 3F
※ 編輯: FreePornVid (126.74.191.1 日本), 10/15/2020 15:01:55

10/15 21:43, 3年前 , 4F
推分享
10/15 21:43, 4F

10/15 23:37, 3年前 , 5F
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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