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工作簽證的空窗期
不好意思因為也是關於就勞visa的問題
所以直接借用標題一問
我的狀況是已經跟前公司辦完了離職手續
在找下一份工作前 打算先回台灣呆個一兩週休息
看到板上的前輩們經驗
似乎是三個月內有找到新工作 到職後再跟入管有申報變更公司就好
但法務省的網頁又看起來好像是離職後14天內就要屆出
http://www.moj.go.jp/nyuukokukanri/kouhou/nyuukokukanri10_00015.html
想請問各位的是
如果向入管申報的話 在留卡等等會有影響嗎?
以及
等我回了台灣後 再重新入境日本時
海關時手續是不是也有影響呢?(譬如不能繼續用原本申請好的快速通關之類)
非常感謝各位的回答
※ 引述《sun780922 (大餅臉)》之銘言:
: 想請問前輩們關於工作簽證(就労ビザ)的問題
: 如果辭掉目前的工作,
: 照規定是要3個月內找到新工作
: 但又不需要馬上向入管局報告(在原本就勞簽到期之前都可以)
: 這樣入管局怎麼知道,
: 我在3個月的空窗期,有沒有找到新工作呢?
: 因為我的就勞簽10月才到期(人文知識&技術類)…
: 3月辭職後不想馬上找工作^^”
: 先感謝前輩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67.16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491743609.A.DAF.html
推
04/09 21:34, , 1F
04/09 21:34, 1F
推
04/10 00:21, , 2F
04/10 00:21, 2F
→
04/10 00:21, , 3F
04/10 00:21, 3F
推
04/10 20:27, , 4F
04/10 20:27, 4F
→
04/10 20:28, , 5F
04/10 20:28, 5F
推
04/10 21:05, , 6F
04/10 21:05,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