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取消留學簽證回國再回來日本
我也打了那個詢問電話,就各種情況諮詢了幾次
q:若九月結束學校課程,而在留資格「留學」還有幾個月時間,普通強況就是可以直接用
來歸國準備是不是?
a:通常比方剩三個月左右(到12月左右)的情況,這樣作是沒有問題的
q:那我若是還有升學打算與規劃,同時九月底已經通過其他學校考試,取得入學資格的話
,這段期間我可以取得在留資格嗎,比方申請特定活動?
a:這就不一定,如果是畢業就入學,沒問題,你說的情況因為中間空有點久...,可能會
遇上些難...
而且你已經考上,不是要參加考試...
q:那如果我是為了參加進學相關考試就有辦法申請,或是更可能申請得出來嗎?
a:意思也不全是這樣,具體還是看,申請期間長短與滯在必要性是否認められる,決定在
留許可與否,
還有相關要件(經濟能力等等)的審查官綜合判斷。
q:換句話說,最確實,一定可行的方法,是我一旦歸國,再申請新的認定,回來繼續學業
。
a:對。
q:那我是否也可以,先申請看看,審査官の総合判断を仰ぎ,倘若不行,我再照剛才說的
回國再來。
a:這可以,並不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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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要望,不是沒可能實現,只是那部分審查官的判斷與裁量的比重會大不少(當然所
有的申請案件都是看審查官的裁量,只是有具體明定,通常一定會過的,跟曖昧基準,靠
審查官心證與裁量的)。
保守一點的做法還是如前篇,版友所說,多付一學期學費,或是回國再來。(如果打定要
回國再來,其實也是可以申請,提看看。不過,舉證自己必須可以留下來的資料與作文要
寫好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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