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打工是否要報稅? 自己申告?
※ 引述《xadam (西瓜黨黨工)》之銘言:
: ※ 引述《gigiggi (基基)》之銘言:
: : 很抱歉跟原po借這個主題
: : 因為我有類似的問題想請教
: : 我目前是持打工簽
: : 也有在wh版提問,但沒有確定的答案
: : 我先說一下我的狀況
: : 1.公司有幫我加入社會險
: : (註:公司說到一個月超過一百小時
: : 則須加入社會險)
: : 2.昨天報到時,有填了一張"源泉稅"的單子
: : 這邊想請教,照原po所說,
: : 我一天的收入最多,包交通費9100,就不會被收源泉稅了吧?
: 會
: : 3.常聽到外國人打工一年超過一百萬,
: : 就會被收20%,因為在日住不到一年的關係,
: : 請問這20%是什麼稅?
: 所得稅(源泉所得稅)
: : 非扣不可還是因公司而異?
: 合法工作非扣不可
: : 又如果離職回台可以退嗎?
: : 我去年在日本留學住一年,
: : 隔四個月今年又以wh簽入境,
: : 算居住超過一年以上嗎??
: : 再請大家分享,目前有被公司保社會險的大家,
: : 每個月的薪資的扣稅狀況,
: : 謝謝大家!!
: 就我理解作解釋,若有理解錯誤的地方歡迎指正
: 1.所得稅與源泉所得稅不同
: 源泉所得稅是所得稅的一種徵收方式,公司發薪水時同時從薪水裡扣除申報
其實所謂的源泉徵收就是台灣的扣繳,先把你所得扣一部份起來,然後
之後再多退少補。可是因為日本的源泉徵收很精密,所以相對來說真的要再去
申報的人很少(地方稅跟這個無關)
: 2.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的不同
: http://www.nta.go.jp/taxanswer/gensen/2875.htm
: 居住者為在國內有住所(我解讀為老家)或是到現在一年持續有居所(我解讀為不是老家,
: 但你現在確實在此處生活的地方)的人,居住者以外皆為"非居住者"
: 就以上來看WH也算非居住者
住所是以繼續居住之意思為目的之處,不見得是老家,你結婚生子在外的房子也是住所
一個人當單身貴族住在那裏也是住所。至於居所就是沒有意思一直住在那裏,但是實際
居住之處所。 所得稅法區分身分不是用國籍為主而是用居住或非居住者,而後兩者
區分就在於是否有住所或是至目前有持續一年居所者。當然通常情形下WH不會符合
所以不適用居住者之規定
: 3.國內源泉所得的範圍
: http://www.nta.go.jp/taxanswer/gensen/2878.htm
: 之於非居住者,只有徵收日本國內的源泉所得稅
: 源泉所得徵收範圍其中第10項,在國內的勤務所得的薪水等各種報酬
: 4.源泉徵收義務者,源泉徵收之稅率
: http://www.nta.go.jp/taxanswer/gensen/2884.htm
: 非居住者只要屬國內源泉所得範圍,原則上所得稅必須以源泉徵收方式徵收
: 其中第9項,給非居住者薪水的稅率是20%
不是居住者的情形如果是一般人所領到的薪資,依照所得稅法第161條8号、
164條2項1号、170條適用分離課稅之規定,也就是課20%後就不用另外去跟其他所得
加計了。可是因為發薪水給你的人對你的薪資也有扣繳義務,而依213條1項扣繳
率也是20%,所以最後結論是你不用再申報也不用再多繳稅(除非你有其他所得,
還有還是要提醒一下,這是所得稅。至於住民稅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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