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後的下文
其實已經收到一段時間了
只是一直沒空PO上來
我先收到消保會寄來的函文,內容如下
主旨:有關XXX君反映 貴公司主辦之演唱會票價太高,請做解釋乙事,轉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XXX君96年4月17日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辦理。
二、本件申訴人未具體敘明消費之時間、地點、交易金額及其他適時經過等,尚非消費爭
議,為仍請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2項:「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
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之。」逕復申訴人,並副知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然後過幾天我收到超級圓頂寄來的信
其實不看還好,看了只會更火
內容如下
主旨:有關XXX反映演唱會票價太高乙事
超級圓頂於7/6、7/7兩日於台北巨蛋舉行張學友演唱會,票價從800元到8000元,共計
11種票價,其中800元到1500元的位置約佔36%,800元到2000元的位置約佔48%,800元到
2500元位置約佔71%,8000元的門票每一場為110張,約佔1.1%,購買8000門票的民眾還
可獲得價值1000元的紀念T-SHIRT與限量海報。演唱會的票價是基於商業考量下所訂定,
2500元以下(包含2500元)的票價都低於我們最基本的成本價格,而且張學友並不是小巨
蛋最高票價的演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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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4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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