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很痛恨廣穎讓我失去其他基金會工作
該恨廣穎這家公司嗎?
老實說很恨!!(但又能如何?!)
當初應徵短期工作,就提出勞健保問題(不想留下紀錄)....
報到的當天,總之就前往工廠....
事後領薪時,才知道自己勞健保被扣.........
(人資還趾高氣昂地說如果不想被扣,當初就該簽放棄同意書云云。)
反正錢已經被扣掉,勞健保也已經被加保過... 事後反應已經來不及了....
這短短一周就讓我後續工作,特別是政府公部門以及基金會、協會工作機會,
失去資格!!
因為申請政府促進就業計畫的經費,應此必須符合失業滿三個月的資格。
多半上述單位都是參照此計劃進行....
我覺得這項計畫.... 真的很好笑...
如果是真的急於找工作、有家計困難的人(有責任感),一定任何正當可以做的工作
皆願意承接。
合法的公司勢必(健保可以不保、但勞保一定會投保)會遵守法律規定,不論只是短
暫街頭發傳單、還是只是門市人員的工作....
所以難道屈就工作就是罪嗎?
所以導致這種局面資格不符是我的問題,我不該為生活而去做短期工作,縱使只有
短暫一週....
只是覺得政府在做這些方案時,往往都沒有兼顧到現實面...
而我... 得繼續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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