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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erior ]
討論串[問題] 十年前國宅真的樓梯間 窗台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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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願意是可以查得到是不是真的如新聞所說民96年/5/24才修正該條文. 我手邊有92年版97年版. 該條文為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第45條第五款,原只有四款。. 而這條文修正是因為類似新聞. http://ppt.cc/Ty4o. "防兒童墜樓 建築法歸新修正為窗台高度至少1.1公尺". 的確這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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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窗台設計的高度是民國96年才增設的 ,. 但就算10年前就增設這條 ,. 結果還是一樣 , 法規上很難判定責任 .. 因為建築設計上高度是抓該樓層的樓層高當基準 ,. 一般樓梯間的轉角平台幾乎都已經超過110cm高 .. 當年的建築師沒考慮這麼多 , 包商也沒想到 ,. 十年來可能也沒住戶反應安
(還有7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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