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我的設計師....現在該怎麼辦呢
看了大大的po文,讓小弟不禁感嘆消費者的"單純",一搬來說雜誌上的設計師,並非
什麼名師,只不過他選擇用刊登雜誌的方式來做廣告罷了,之前就有雜誌社打電話
到我的公司來,問我需不需要刊登廣告,他可以把我的作品拍的美美的,採訪刊登費用
總共4萬,看到這裡,我想大大應該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了!
另外我覺得消費者對於設計師有一種誤解,就是"風格"的定調,設計師就算刊登雜誌
也不代表他只會做這樣的風格的設計,重點在於和設計師溝通您想要的風格!
另外,漂亮家居這種雜誌,對小弟來說,我從來不看的,參考價值太低了,外國的設計
雜誌比台灣的雜誌充滿設計感多了!有機會可以去翻翻國外的設計雜誌!您就會發現
水準高很多!
進入正題,目前您的狀況就是趕緊翻翻您當初簽訂的合約,然後找一各可靠的律師,
研究一下內容,如果他說您的訂金已經拿去購賣原料的話,請他把當對價金的原料
進場,畢竟那是你花錢購買的東西,如果他拿不出來,就只好告他詐欺了,這可以和您
的律師研究一下,若是進入法院,我想應該不會這麼快可以拿回您的訂金,如果要用
"暗黑"的手段,就去找蘋果日報或是壹週刊吧,他們會很樂意報導這類的八卦的,增加
對方的輿論壓力,不過我想您還是趕快找下一位設計師,畢竟房子還是要趕快動工
才是!希望這件事情可以有各圓滿的結局~
--
任何事都是一體兩面
聰明的人自私就是他的笨
在101上看風景很美,但首先要有實力爬上去,坐電梯也行,請先付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3.36
推
10/10 09:06, , 1F
10/10 09:06, 1F
推
10/10 14:00, , 2F
10/10 14:00, 2F
→
10/10 18:00, , 3F
10/10 18:00, 3F
→
10/10 18:02, , 4F
10/10 18:02, 4F
→
10/10 18:02, , 5F
10/10 18:02, 5F
→
10/10 18:05, , 6F
10/10 18:05, 6F
→
10/10 19:05, , 7F
10/10 19:05, 7F
→
10/10 19:08, , 8F
10/10 19:08, 8F
→
10/10 19:14, , 9F
10/10 19:14, 9F
推
10/10 19:14, , 10F
10/10 19:14, 10F
→
10/10 19:16, , 11F
10/10 19:16, 11F
→
10/10 20:05, , 12F
10/10 20:05, 12F
→
10/12 12:59, , 13F
10/12 12:59, 13F
→
10/12 13:45, , 14F
10/12 13:45, 14F
→
10/13 02:50, , 15F
10/13 02:50,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