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樓可以作隔間套房出租嗎!?

看板Interior作者 (奈秒時代~~)時間17年前 (2008/11/28 16:36),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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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管理辦法(960624) 第 29- 1 條 申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其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 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 要構造者,得經第八條之審查人員查核室內裝修圖說並簽章負責後,准於 進行施工。工程完竣後,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審查人員 竣工查驗合格簽證之檢查表,送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 發審查合格證明: 一、十層以下樓層及地下室各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 以下者。 二、十一層以上樓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下者。 前項裝修範圍貫通二層以上者,應累加合計,且合計值不得超過任一樓層 之最小允許值。 如果根據這條法規的話...以你這樣的坪數要改建是不可能的... 但是一戶一戶做也許還是可行的... 施工還是小事...大概有套房經驗的設計師幾乎都會做吧... 或者你可以問問投資客...有那種專門做小套房分隔的設計師... 一般的裝潢師傅大概沒辦法...這麼龐大的案子有一定的困難度... 法規當然是不合法....你這種坪數光要做防火區劃就不可能過得了關 就算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不會過... ※ 引述《ppopp (第一次)》之銘言: : 如果有住商大樓一層約莫五百多坪 : 屋齡15年 : 有可能全部作隔間套房嗎? : 因為空間有點大,很難想像當中的水電要如何安排 : 這類的工程是要找設計師嗎,還是直接找裝潢的師傅們? : 另外在高雄會有法規上的問題嗎。 : 謝謝 -- 大來設計 建築規劃諮詢 建築室內設計‧區域規劃‧景觀‧開發‧財務分析 DynaLife Design Gorp. Architects & Planners Design Group. http://www.dynalife.com.tw/ http://www.wretch.cc/album/dynalif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97.69

11/28 18:37, , 1F
推好文,最近不是才有一個沒送審,判罰四十萬的案子。
11/28 18:37, 1F

11/28 19:41, , 2F
不少都沒送審阿,真要抓其實抓不完喔
11/28 19:41, 2F

11/28 20:12, , 3F
所以要看規模..自己一戶的小裝修不送審還可以...
11/28 20:12, 3F

11/28 20:13, , 4F
原po講的那種規模建管處不可能不來關切的....
11/28 20:13, 4F

11/28 22:43, , 5F
是阿....這種規模要逃不是很容易
11/28 22:43, 5F

12/02 14:21, , 6F
有商業運作行為很容易被關注~
12/02 14:21, 6F
文章代碼(AID): #19Bwrx61 (Inter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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