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金管保壽1100149165, 保險法10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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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真的是….立意良善但是就強迫客戶投保啊啊啊!. 這幾天幫孩子投保儲蓄險,本身已經有10萬的壽險作為主約出單,保險公司寄的通知. 單我. 也簽回了,表示已知悉~. 保險公司說的好聽是說可以讓我們「自由」選擇是否投保補足61.5萬的缺口,但實際上根本不行. 我請業務送新的儲蓄險保單,換算喪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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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業務員,也有小孩,同樣收到這樣的通知。. 然而很不幸的是,我小孩在投保產險意外險後罹癌,. 所以產險能否續保對我小孩來說非常重要!. 我自己試著先投保61.5萬元,果不其然,因體況被拒保。. 就像sunboy所說,. 這樣的小孩真的也不少,至少我看版上留言回覆也有一位家長有這樣的狀況。.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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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推文問說為何業務員不生氣不抗議. 其實業務員跟保險公司(內勤行政核保)對於金管會的做法有諸多不滿,光是憑空增加了許多業務量不說,光是未成年人許多保障沒法買就讓整體規畫難度增加很多。. 但是又有何用呢?金管會是主管機關是老闆,想幹嘛就幹嘛,業務員跟保險公司只能成為鉆板的魚肉,讓金管會料理而已,而對
(還有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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