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關於"健康告知"部分的填寫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依照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第十九點. 什麼是「治療、診療或用藥」?. (一)治療:針對疾病、傷害等異常現象直接加以手術、用藥或物理治療、心理治療等。. (二)診療:對於身體狀況有異常之問診、檢查或治療。. (三)用藥:服用、施打或外敷藥品。. 生病應該不難理解,確實就是所有的疾病,. 反之,受傷就是意外
(還有260個字)
內容預覽:
請問健康告知部分的填寫. 六、健康告知:. (下列事項亦會於要保書詢問,參考作答即可,如認為自有體況涉及隱私,可不填). (按保險法第64條,隱匿/不實告知,可能會被保險公司解約:.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這裡指的【生病】是指【所有】的病嗎? 都需要一一
(還有37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