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有什麼方法可以撤銷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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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童:5歲男童. 乙男:5歲男童生父(過去的法定代理人)/丁女前夫. 丙男:5歲男童養父(現在的法定代理人)/丁女丈夫. 丁女:5歲男童生母(現在的法定代理人)/乙男前妻/丙男妻子. 在乙男及丁女仍有婚姻關係時,乙男在民國九十六年為甲童購買一份實支實付型的定期醫療險(每年12月自動從非乙男自有帳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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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難斷家務事,不去探討你想解約的原因. 但要先提醒你,解約做了就回不到以前的狀態了. 一般來說只有訂立契約的當事者(保險公司跟要保人)才可以行使相關權力. 但保險法為了保護被保險人,當要保人跟被保險人不同時,105條設有特別規定. ※如要整張解約,需主約是死亡保險契約. 一、若被保險人沒有簽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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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樣行不行,參考看看。. 1.帳戶是由非乙男帳戶扣款,但其帳戶又非丁女及丙男能掌控,先搞清楚這帳戶. 到底是誰的。. 2.要保人還在世,雖被保人為甲童,但保單價值所有權人為乙男,所以你解約或. 更換要保人都要經過乙男同意,因為其保單屬於乙男之財產。. 3.甲童的法定代理人及監護人均為丁女,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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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實支實付醫療險,保險利益僅需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存在即可,即便乙男. 目前喪失生父身分而無保險利益,亦不當然會讓這份保單因為喪失保險利益而. 無效。. 即便主約有定額給付保險的性質,依目前通說的見解,僅須在投保時具有保險. 利益即為已足,即便日後喪失保險利益亦不當然會使保單失效。. 保險法10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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