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不知道體況,卻保了保險

看板Insurance作者 (頭先生)時間4年前 (2020/04/25 08:50), 4年前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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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hoody (A-RON)》之銘言: : 去年底剛照著罐頭保單保了保險,但在上個星期確診了糖尿病。一直很擔心明年能不能繼續保。另外,也翻到六年前在醫院健檢的資料,上面寫血糖異常,建議追蹤,但數值還不到糖尿病的階段,一方面懊惱當初怎麼沒有去重視身體,另一方面又擔心不曉得明年會不會被解約,或就算沒被解約,會不會出事也不理賠。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相關的經驗呢?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部份你倒是比較不用擔心, 分析如下: 【一】保險公司會不會說我沒告知糖尿病,而解除契約? 根據保險法64條, 雖然要保人對於保險公司的「書面詢問」有據實告知的義務, 但一般要保人不是專業醫生, 不可能沒確診的病也必須告知, 告知範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重大事項】 足以影響危險評估的事項, 例如被蚊子咬就只是小事,免告知, 但高血壓是大事,要告知。 2、【書面詢問事項】 要保書有問才需要告知, 要保書沒問就不必告知。 3、【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知悉的事項】 這個就是重點了, 你去年年底投保時, 如果真的不知道自己已經有糖尿病, 那這個疾病就沒有告知義務。 綜上所述, 原貼文者如果在去年年底時不知道自己有糖尿病, 當然就不必告知, 保險公司不能以此解除保險契約。 關於保險法64條的據實告知義務, 可以參閱我之前拍攝的影片解說 https://youtu.be/n7Uwi6ow2rM
【二】未來糖尿病,醫療險會理賠嗎? 這個部分比較複雜, 涉及保險法127條, 「訂約時」的「已在疾病」是不理賠的 因此去年底訂約時, 若已經有糖尿病, 保險公司的確不用賠糖尿病的部份。 但問題是什麼是「已在疾病」, 如果投保時還沒確診, 是否也算已在疾病? 目前多數法院見解是認為, 要投保時已經知道的疾病才算, 既然原貼文者投保時不知道有糖尿病, 然在理賠範圍內。 (但仍有少數法院採相反見解,所以要看自己遇到什麼法官) 關於保險法127條, 可以參閱我之前的影片解說, https://youtu.be/98FkxS7PKys
【三】出車禍受傷了,但因為糖尿病導致病情惡化死亡,意外險會賠嗎? 這是關於保險法131條, 意外險正式名稱是「傷害保險」, 【車禍】的確是外力造成的傷害,意外險要賠。 但是【車禍】+【糖尿病】是傷害和疾病共同造成的, 那意外險是否要理賠呢? 這個時候要主張「主力近因原則」, 簡言之, 原本就有糖尿病,沒有死亡, 但發生了車禍,就導致後來的病情惡化死亡, 所以車禍才是造成這次死亡的最主要原因, 意外險要賠。 關於【傷害】和【疾病】共同造成的事故, 意外險要不要賠, 可以參閱我之前的影片解說: https://youtu.be/9aw9iDh1Dno
【四】明年還可以繼續保嗎? 這個要看自己的保險契約條款有沒有「保證續保」, 要看原貼文者買的內容而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89.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87775831.A.25D.html ※ 編輯: dwmcharlie (1.173.89.115 臺灣), 04/25/2020 08:59:44

04/25 11:31, 4年前 , 1F
推 很清楚的說明
04/25 11:31, 1F

04/25 17:13, 4年前 , 2F
影片很清楚,謝謝
04/25 17:13, 2F

04/25 23:19, 4年前 , 3F
實在是非常感謝您的解說,但另外想問的是如果是糖尿病引
04/25 23:19, 3F

04/25 23:19, 4年前 , 4F
起的併發症,醫療險能理賠嗎?真是很抱歉問題很多
04/25 23:19, 4F

04/25 23:36, 4年前 , 5F

04/25 23:37, 4年前 , 6F
參閱上面影片5分52秒
04/25 23:37, 6F

04/26 07:10, 4年前 , 7F
謝謝您!!
04/26 07:10, 7F
文章代碼(AID): #1UeubN9T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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