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車禍調解 保險理賠+自付額?消失
※ 引述《Dolores10 (讀字生活)》之銘言:
: 但我們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應該是可以理賠到20幾萬到,這個案件到最後變成我們還是要理
: 賠2萬。
: 家人表示保險公司原本就不可能全部都理賠
: 但我有疑問的是,還在理賠額度範圍內我們還要自己負擔一部分是正常的嗎?不是超過額
: 度才要自付嗎?
保險公司原本就不可能全部都理賠←這個觀念是錯誤的。
在你這個案例中,關鍵點應該在對方的求償項目跟金額,
恐怕已經超出實際損失太多。
之前幾篇有關車險理賠的文章,我已經講過一個很重要的基本概念:
責任險理賠的是被保險人(在這個案子裡就是你)因"依法應負之責任"
而造成的財務損失。
請注意所謂的"依法應負之責任"指的就是民法184條的損害賠償責任。
既然責任險理賠的是你的損害賠償責任,那超過損害賠償責任範圍的,
當然無法理賠。
講的簡單一點,雖然你沒有列出對方求償的項目跟金額,
但是僅有擦傷跟挫傷,實在很難想像對方的損害有到16萬那麼多。
意思就是,合理的損害賠償,責任險會理賠。
但是獅子大開口的部分,就無法理賠。
: 我也有問保險公司可以再提高理賠額度嗎?
: 到場的北區保險業務表示,一般這種案件都是10萬元內和解,他們能出到14萬是因為我們
: 願意自己負擔一部分,不然上限就是12萬,已經算是理賠很多了,和解不成就是上法院。
: 但上法院不管結果如何,我們可能都會先因為過失傷害這件事情被易科罰金2-3萬以上,
: 對保險公司沒有任何影響,可能保險公司也希望我們上法院讓法官去判,這樣可以賠償少
: 一點,可是我家人卻可能被判過失傷害,還要額外繳給政府2-3萬起跳的罰金。
: 雖然知道對方是以刑逼民
從你這段描述,推測大概對方求償的項目跟金額超過實際損失了。
產險公司處理車禍理賠跟訴訟的經驗很多,
會說這種案件都是10萬元內和解,也認為上法院可以賠較少。
那就表示對方求償的很明顯超過實際損失了。
而你也知道對方是以刑逼民了,所以你也沒轍。
產險公司的處理並沒有錯,責任險理賠的是被保險人依法應負之責任的部分
(很重要所以再說一次)
超過法律上的責任,不在責任險的理賠範圍。
如果對方真的只有擦傷跟挫傷,那我估計產險公司出到14萬真的是佛心多給了。
如果還有疑慮,你可以把求償的項目跟金額列出來,
版友們才能夠給你更精確的回答。
為什麼責任險只能理賠法律責任的部分,不能在保額之內全賠?
道理很簡單,如果對方只要開口求償的金額在保額之內,
保險公司就全賠的話。
那以後發生車禍,兩造雙方會不會聯手訛詐保險公司?
比如說我撞到你,你只有輕傷,我跟你說我保額有20萬,
你開口求償個18萬,我們再六四分。
甚至,乾脆製造假車禍來詐領保險金。
這樣子以後大家都來擦撞賺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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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17 09:5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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