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機車族被撞之後的保險理賠消失
※ 引述《kawaii98》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是那個被撞的,當初送到醫院的時候,撞我的有跟他的保險業務一起來說他
: 們會處理
: 我到目前也沒跟對方聯絡,因為不知道之後會不會有後遺症還要追蹤,警察說有6個月追
: 溯期
警察說的六個月,指的是提告過失傷害的期限。
民事訴訟跟保險理賠則是兩年。
我發現大多數人對於車禍賠償及保險,都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
假設你是甲方、對方是乙方。今天他撞你,你們之間基本上有兩個部份要處理:
1.民事求償
2.刑事告訴(過失傷害)
責任險的基本法律概念是,乙方因造成甲方損害,甲方向乙方求償。
保險公司針對乙方於法律上應負之責,補償乙方。
請注意,保險公司補償的是乙方,不是甲方(你)。
講白話一點,站在乙方(撞你的人)的立場,責任險應該是這樣:
「我被人依法求償,造成金錢上的損失了,但是因為我有投保,
所以保險公司請補償我的損失。」
所以,請注意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保險公司賠不賠,基本上不關你的事。
只要是乙方因這次車禍造成你的損失,在合理範圍內,你都可以求償。
乙方自己再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如果保險公司不賠,那就是乙方自己出錢。
你該拿的(就法律角度而言),你就求償,不必管保險公司。
只是很多人為省麻煩,都直接找保險公司出面介入調解。
如果保險公司的代表都談好了,事後也就沒有賠不賠的問題。
同時順便連出險的申請程序一併處理。
這是目前常見的一般做法。
可是這個做法,有利的是乙方(撞人且有保險那方),未必有利甲方。
很多人缺乏法律知識,保險公司說不賠,就傻傻放棄求償。
所以你的問題一,答案是兩年,民事求償跟保險理賠的期限一樣。
問題三四五,基本上保險公司會賠,但就算不賠,對你而言也無所謂。
因為該賠你的人是乙方(撞你的人)不是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理賠的對象是乙方,不是你。
有些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可能會刁難你或是拒絕理賠,你不用理他,
他只是希望你的求償項目能夠剛好符合保險公司能夠理賠的範圍,
這樣乙方,也就是保險公司的客戶,就不用再另外出錢(除了自負額外)。
也就是說,他是以服務他的客戶為出發點,不是以你的損失為出發點。
那麼,哪些是你可以求償的:
1.醫療費(檢附醫院收據)
2.看護費(如果你有請看護的話,檢附收據)
3.在家養傷期間,自行到藥局購買的紗布、藥品、輔具等費用
4.休養期間的薪資損失(請公司開薪資證明,或用扣繳憑單推算也可)
5.機車維修費用
6.往來醫院回診的計程車費
7.機車維修期間的交通費(一樣可以坐計程車,爽)
8.精神慰撫金
大概是這樣,我憑記憶打出來的,一時之間不確定有沒有漏掉,
再請版友補充。
反正原則上就是,因這次車禍所延伸出的各種花費,大概都可以求償。
所謂的合理範圍其實很好判斷,舉個例:
a.車禍受傷看醫生接受治療 (可求償)
b.看中醫順便請醫生開補品治療你多年來的體虛 (不可求償)
c.車子被撞壞了去維修 (可求償)
d.去修車順便加裝很多嚇趴的零件,改造成把妹神車 (不可求償)
簡單吧?
總之,你的問題三四五,你都可以求償,在法律上還算站得住腳,
只要你叫外送不是天天吃五星級高檔飯店的餐,大概還可以。
至於保險公司賠不賠,那就不是你需要煩惱的事了。
: 我想問:
: 1,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時間最晚到何時?因為我不确定是否很快就可以痊癒,
: 而且車子狀況不知道毀損嚴重度
: 2,醫師說我最少要躺2週,有可能會更久,目前跟公司請2週的假,我2週不能上班公司也
: 說會開這段的工作薪資證明給我
: 3,摩托車要請人用貨車載去機車行修理,我也有請車行開估價單,這些單據對方保險公
: 司會刁難嗎?
: 4,我的醫療因為要長期去醫院追蹤(除了骨折+腦震盪又發現右眼出現飛蚊症,以前沒
: 有)那些醫療費用請問都有單據,對方保險公司會賠嗎?是實支實付嗎?(他們應該有保
: 第三責任)
: 5,另外我獨自一人在家修養,飲食費用也可以申請理賠嗎?(請外送)
: 我是擔心對方保險公司會刁難我用證據不足不理賠全額
: Ps:車齡約1年半,我是騎外側直行沒超速,對方從內側快速右轉撞到我,警方當時現場查
: 看確認我方無肇事責任(我會去裁決所申請當時狀況圖)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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