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保人身故,受益人權益被擋消失

看板Insurance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1/27 19:16), 6年前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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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98137080 (c.mark)》之銘言: : 我朋友有一張他爸在他小時候買的年金型保單 : 要保人 爸爸 : 被保人 子 : 受益人 生存或滿期保險金 1. 爸爸 2. 子(具名) : 身故保險金 1.爸爸 : 備註 受益人依指定順序給付 : 投保幾年後,爸爸再婚另有家庭,今年過世, : 1.這張保單已經滿期,受益人是 子 這基本上是沒問題,該領的滿期都應該領的到,對嗎? : 2.現在因為爸爸過世,這張保單沒有任何遺囑說要如何處置, : 我朋友希望要把要保人變更為自己,但是現在卡在保險公司要求提出繼承人表 : (要所有直系簽名) : 關於第2點,我有疑問,這張保單屬於要保人遺產嗎?如果不算應該就不用提具繼承人表對吧? : 是否可以 被保險人(受益人)本人去公所申請除戶證明即可變更 : 關於這點提出疑問是因為,雖然受益人很明確有具名設定,但是要保人的變更申請上, : 保險公司要求一定要有,跟爸爸再婚家庭原則上沒有利益關係,但仍受到刁難不簽, : 還請版上的專家解惑 保單在要保人身故前,屬於要保人資產,身故後,屬於要保人遺產。 一般遺產繼承,除有遺囑外,應依照民法的法定繼承人規定繼承遺產。 但保單只有一個要保人,無法將所有法定繼承人都列為要保人。 因此需要所有繼承人同意,由單一繼承人繼承這筆遺產。 不能說跟爸爸再婚家庭沒有利益關係,爸爸的再婚對象,是合法配偶, 有合法的遺產繼承權,如果爸爸再婚後有小孩,也有合法繼承權。 保險公司要求繼承人表,是依民法處理,並無刁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70.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11781361.A.AD8.html

11/27 19:24, , 1F
感謝解惑~
11/27 19:24, 1F

11/27 19:26, , 2F
請問如果所有繼承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那怎麼處理?
11/27 19:26, 2F
用錢擺平或走法院仲裁嘍 通常我在客戶投保時就會提醒可能會發生這種狀況, 所以原則上都是要保人跟被保人同一人。 除非是小孩幫父母保,那要保人小孩、被保人父母,這還可以。 ※ 編輯: Mephist (110.28.170.237), 11/27/2017 19:51:09

11/27 19:59, , 3F
我朋友目前是走法院因為還有其他財產債務~沒完沒了
11/27 19:59, 3F

11/27 20:19, , 4F
父母幫小孩保 小孩未成年之前 不能當要保人吧 有點風險
11/27 20:19, 4F
不會啊,未成年之前,就算小孩子身兼要被保人, 沒有法定代理人的簽名,他也不能對保單做什麼。 ※ 編輯: Mephist (110.28.170.237), 11/27/2017 20:22:53

11/27 23:40, , 5F
保險法107條有規定~被保人的死亡給付要15歲以上才生效
11/27 23:40, 5F
文章代碼(AID): #1Q6_FnhO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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