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海外突發疾病定義請教
版上各位大家好
近日在看海外突發疾病的保險
這類保險在條約前面就會定義"突發疾病"
類似定義如下
本契約所稱「突發疾病」係指被保險人在發病前一百八十日以內未曾接受治療,且需即時
在海外醫療機構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若該疾病已經治療完全痊癒而再度發
生者,亦視為突發疾病
因為條款所訂的180日實在不是很短
故想請問這句話的末兩句
是否指
若該疾病於180天內曾看過
但已經接受治療且完全治癒仍可視為突發疾病?
煩請各位替在下解惑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47.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69973395.A.018.html
→
07/31 22:28, , 1F
07/31 22:28, 1F
→
07/31 22:29, , 2F
07/31 22:29, 2F
→
07/31 22:29, , 3F
07/31 22:29, 3F
→
07/31 23:07, , 4F
07/31 23:07,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