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子女請領疑問

看板Insurance作者 (raty)時間8年前 (2016/06/21 11:39),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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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下簡稱條例),所定本人死亡給付分為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年金) 喪葬津貼係『支出殯葬費之人』受領(條例第63條第1項),明確而較無爭議。 至於版大要申請之遺屬津貼,勞保局受理申請後,應逕自向戶政機關 查明(條例63條之3第2項中段),並分別郵寄至姐姐與妹妹戶籍所在地,通知並 要求您們協商,再依協商內容發給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則情況可能有3種,細分如下 1.其他受領人均未回覆 倘若其他順位均未於書面通知30日內回覆,則會發給版大2/3遺屬津貼。 而滿20歲姐姐之應領遺屬津貼會由您負責分與之(條例63條之3第4項) 至未成年妹妹部份之1/3遺屬津貼,則可能由勞保局計息存儲,俟其請領時再發給 (參酌條例施行細則第92條) 2.其他受領人書面均回覆,並選擇遺屬津貼 方式同上,但勞保局會分別發給,所以版大只能領約1/3的喪葬津貼。 3.其他受領人書面回覆,且其中一人選擇年金給付 只要其他受領人有其中一人聲明請領遺屬年金時,勞保局就應發給遺屬年金給付 (條例63條之3第3項)且遺屬不得要求變更(條例施行細則第91條),屆時版大只能 聲明領取您尚符合遺屬年金資格時之部份年金。(計算方式參酌條例63條第2項、 63條之2第1、4項、63條之3第2項)。 而且,重點是以最小的妹妹角度觀之,選擇領遺屬年金對她相對有利!! 小小淺見,希望對您有幫助,倘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謝謝! 建議版大亦可撥打勞保局專線02-23961266洽詢 ※ 引述《wowwowken (死豬)》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NPxYnt8 ] : 作者: wowwowken (死豬) 看板: PublicServan : 標題: [請益] 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子女請領疑問 : 時間: Mon Jun 20 17:34:22 2016 : 想詢問勞保死亡給付 : 我媽媽於103年過世 直到前陣子都還沒申請勞保死亡給付 : 昨天已有去辦理本人死亡給付 : 不過對於受益人一事有點問題 : 我媽總共有三個子女 死亡時無配偶 : 一個已滿20歲的姊姊 我排第二 滿18未滿20 下面還有一個8~9歲的妹妹 : 全部都同母異父 三個人的爸爸都不一樣 : 姊姊跟妹妹從小就不在我媽身邊 而且現在分別都失聯中 : 跟姐姐還有債務糾紛(借她一萬多塊 後面就故意失聯 封鎖我一直不還) : 我現在獨自申請本人死亡給付 是否還要與姐姐妹妹均分呢? : 我的申請書上受益人只有寫我的資料 喪葬津貼跟遺屬津貼加起來大概67萬 : 很怕姊姊中途申請 讓我的津貼減半 : 想詢問是否有熟悉這塊業務的公務員們能幫忙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6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66480390.A.5B1.html ※ 編輯: raty0523 (111.255.162.250), 06/21/2016 11:43:12 ※ 編輯: raty0523 (111.255.162.250), 06/21/2016 11:43:58 ※ 編輯: raty0523 (111.255.162.250), 06/21/2016 11:52:07 ※ 編輯: raty0523 (111.255.162.250), 06/21/2016 11:55:27 ※ 編輯: raty0523 (175.180.225.248), 06/21/2016 16:57:05 ※ 編輯: raty0523 (175.180.225.248), 06/21/2016 16:57:26
文章代碼(AID): #1NQBS6Mn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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