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健康告知

看板Insurance作者 (布藍登)時間10年前 (2016/01/27 22:14), 編輯推噓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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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25歲, 目前主要有三個健康告知的疑問 1.疑似痛風 去年11月莫名的腳踝痛,因為之前健康檢查尿酸會偏高 加上家人有痛風病史,擔心是痛風,所以有去看了風濕免疫科 在外面診所看了一次(覺得醫師怪怪的),後來又再去大醫院掛號 大醫院共看了兩次,醫生開了降尿酸的慢性處方簽要我吃完兩個月後回診。 請問這樣算是已經確診痛風了嗎? 現在開始要規劃保險,告知業務這樣的問題 業務請我不要告知,先等過了一個月的核保後, 也就是大概兩個月後再去掛那位醫師的門診確認是不是已經確診 如果是確診的話,是不是我的保單就無效了呢?還是只是痛風的疾病會不理賠? 業務要我盡量兩年內不要申請理賠,這樣保險公司就不能取消保險, 但是一樣痛風就會不理賠吧? 2.圓錐角膜及視網膜裂隙 我在4年前兵役檢查時有發現圓錐角膜及視網膜裂隙,打了雷射治療 請問這個要告知嗎?因為業務說已經過了需告知的年限,所以都不用, 我有點擔心這樣是否正確,如果不告知,之後有一樣的疾病是否可以申請理賠呢? 另外如果告知了之後是否會除外呢? 因為我擔心角膜日後老了可能會需要角膜移植。 3.脛骨骨折 去年12月我發生車禍有骨折,目前剛開完刀在休養中, 有業務說等我好了再投保會比較好,如果投保一般的產險公司意外險則沒差 但也有業務說可以直接告知,等好了再提供診斷書證明,就可以取消註記。 請問如果好了再去投保,會有沒有誠實告知的問題,而導致之後同一部位受傷不理賠嗎? 如果現在投保之後再取消註記,這樣是真的可行並且會理賠的嗎? 抱歉問題很多,因為兩三個業務都說不一樣的說詞,讓我有點不知所措。 麻煩大家解答我的疑惑了!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22.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53904090.A.2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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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知,跟契約是否有效較有關係,跟賠不賠不一定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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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保戶做不實告知的業務員,按業務員管理規則,可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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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登錄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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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疑似痛風的部份,首先因健康檢查發現尿酸過高,請問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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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健康檢查的時間是否在兩年內呢?若是,就要告知,另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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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底因腳踝痛去看了兩次醫生,那這兩次的看診時間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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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在兩個月內呢?若是,也是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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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圓錐角膜部份,大多要保書上詢問事項是"視網膜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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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剝落/視神經病變"且詢問時間為五年內,依據我所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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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資料視網膜裂孔(隙)?與視網膜剝離有關係,外加因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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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發現,這狀況可能符合要保書詢問事項,若現在要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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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還是告知不要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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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則上詢問事項是沒有問到骨折這部份,但是因為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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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發生,這時間點符合"兩個月內是否因受傷接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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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或用藥",另外若有住院超過七天也符合五年內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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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也是需要告知,但是在富邦跟台壽(原中信)的一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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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事項有問到骨折,因此在規劃這兩家商品要記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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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狀況若現在投保時是該告知,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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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檢、尿酸偏高的告知期是兩年,痛風的告知期一般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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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確診為痛風,要看醫生如何診斷,來這邊是否問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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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痛風過就容易復發,縱使不買保險,自己也該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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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下101年健檢,104年半年追蹤後無礙,這樣還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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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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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追蹤的原因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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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女性部分週期性的乳房纖瘤、水瘤,那條告知是指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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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健檢還是兩年內追蹤健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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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a大,如果擔心眼睛的問題和疑似痛風的問題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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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方法是等兩年後再加保嗎?就是兩年內不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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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相關的風濕免疫科別及眼科,並且兩年後只要尿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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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就可以不告知去申請嗎?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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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jack751:兩年內的詢問事項是指"健康檢查有異常",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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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提到的兩狀況,查了資料算是"良性腫瘤",在要保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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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年內詢問事項有提到,因此在一年內有追蹤的話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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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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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brand:"因健康檢查異常"是詢問兩年內,"痛風"是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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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內,但"視網膜病變"是詢問五年內,但就算避開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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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就沒違反告知義務的問題,但是依已在疾病或既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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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向來看也是無法理賠的,因此建議趁身體沒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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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趕緊投保,以免又有其他狀況時會讓核保條件更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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